本刊讯(记者 陈广晶)2014 年6月27 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 一”庆祝建党培训成果汇报会召开,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表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从即日起统一着制式服装,持统一的执法证件,按照规范执法流程开展执法活动。
据悉,行政执法证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制发,包含执法人员的照片、编号、单位、姓名和发证日期等信息。每个执法证中都有一个内置芯片,具有防伪功能,记录着执法人员的信息,根据相关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规定,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执法时不少于2 人,并在检查前向检查单位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
在着装方面,按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着装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胸章、帽徽、肩章、臂徽等;胸章佩戴于外衣左胸前,臂章佩戴于外衣左臂;不得佩戴其他与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着装时应随身携带执法证件。执法胸章由7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号前两位“01”代表北京市,第三、四位为区县、单位识别号;肩章由金黄色图形和五条由宽到窄的折线组成;臂章黑色底,由金黄色图形组成,主题突出,识别性强;帽徽为国徽图形。
在执法车辆方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测车统一为白色,车身喷有明显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标识,并有“食品药品应急执法”、“食品安全移动实验室”、“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字样。此外,按照统一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行政服务窗口和322 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统一设置标识标牌,市民可根据标识找到相关的服务大厅或基层食药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