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9月发布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编制背景是怎样的?规划发布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从国际来看,气候变化问题近年来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目前已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未来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还将持续增长,随着国际碳排放空间进一步约束,我在国际谈判中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去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华沙会议要求各国于2015年上半年向公约秘书处通报自主决定贡献目标,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驶入快车道,各方期待我国提出更有力度的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从国内来看,尽管我国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但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并没有根本转变,长期形成的高碳发展模式导致我国推进现代化进程中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势在必行。
在这一背景下,编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形成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促进机制,破除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切实增强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助于我国加快推动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发展,抢占国际低碳发展先机。同时,通过编制专项规划来切实推进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是顺应国际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潮流,树立我国积极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问:《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对全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答:《规划》分析了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及对我国影响、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现状、面临的形势及战略要求等内容,提出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等重点任务,并从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完善区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和实施途径,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在国家发改委气候司的指导下,全国各地方于2011年组织开展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经有21个省、市(区)发布了省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发布,将对各地方贯彻落实规划部署提供重要指导,有利于各地方围绕当地碳强度下降目标,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提出的减缓、适应、试点示范、建设等各项具体任务,探索符合当地特点和发展阶段的应对气候变化实践经验。
问:《规划》中提出根据我国的主体功能区定位来制定区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可以说是不同于以往的政策亮点,请介绍该政策的内容以及主要考虑。
答:《规划》专门有一章内容来阐述区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之所以借鉴主体功能区定位思路来制定差别化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是基于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气候条件多样、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和不同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功能定位,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不同地区建立分类指导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政策。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同时,推动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规划》分别针对城市化地区(包括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确定差别化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为了体现差别化政策特点,《规划》对优化开发区域提出"确立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而对重点开发区域提出"坚持走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问:《规划》在建立碳交易制度、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方面有哪些部署?
答:《规划》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经验,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建立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具体而言,要在总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的经验基础上,研究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地区分解落实机制,制订碳排放交易总体方案,明确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思路、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做好碳排放权分配、核算核证、交易规则、奖惩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制度设计,制定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培育和规范交易平台,在重点发展好碳交易现货市场的基础上,研究有序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
与此同时,不断健全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制定不同行业减排项目的减排量核证方法学。制定工作规范和认证规则,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证机构认可,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政策及监管制度。研究与国外碳排放交易市场衔接,积极参与全球性和行业性多边碳排放交易规则和制度的制定。探索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双边和多边碳排放交易活动相关合作机制。
问:目前我国各项低碳试点在稳步推进,《规划》对到2020年各项试点的建设目标是怎么设定的?
答:一是继续开展低碳省区试点,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实现到2020年低碳试点省区的碳强度下降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在继续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同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探索产业低碳发展与城市低碳建设相融合的新模式,为全国新型城镇化和低碳发展提供有益经验。三是扎实推进低碳园区试点,到2020年建成150家左右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制定低碳产业园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规范。四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2020年前创建低碳商业试点1000个左右。五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十二五"末全国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
问:《规划》发布之后,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是我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为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责任,加强跟踪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监测评估办法。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加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协作,共同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强财税、金融、价格、土地、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保障。三要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地区、部门,纳入到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对各地方完成碳强度下降等约束性指标情况、有关任务与措施落实情况、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气候变化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考核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问责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督查工作,研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奖惩制度,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