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成被告”引发的思考

2014-10-31 05:19李文光
作文周刊(中考版) 2014年36期
关键词:姚明被告维权

李文光

【素材展示】

搜狐体育 张正 北京报道 北京时间2014年5月14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正式立案。

【多维解读】

商家看中名人的社会传播效应,无可厚非,但不能忽略消费者的利益。代言明星应当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待商品的质量或效果有了深入的了解之后,再决定是否为其代言。姚明代言成被告一事,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

1.明星责任。明星代言虽无可厚非,但代言背后的“吸金效应”不容小觑,很多市民和“粉丝”就是冲着明星而购买其代言产品的。但如果明星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缺乏责任感,盲目为自己不了解的产品代言,往往会误导甚至伤害消费者。这既损害了自己的公众形象,又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明星代言须谨慎,应以法律和道德为底线,严格要求自己,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而给消费者造成伤害。明星代言现象,值得我们思考!

2.维权意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危害性极大,相关统计显示,单就医疗领域而言,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用错药,其中明星起到的推波助澜作用非常大,但明星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却很少。从这个意义上讲,市民冯长顺的“较真”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是公民自觉行使诉讼权的正当行为,体现了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公民拿起法律武器将代言伪劣商品的明星告上法庭,这不仅能保护自己的的合法权益,更对不法生产商、不负责任的代言明星有着强大的威慑作用。

3.代言警醒。2014年3月15日,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45条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此背景下,“姚明成被告”便有了不寻常的意义。虽然该事件尚无定论,但无论如何都给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如果明星为虚假商品代言、作宣传恐怕面临的将不仅是道德谴责,明星也将面临巨额的经济处罚,甚至是牢狱之灾。看来明星们该思考一下如何理性对待商品代言问题了。

【适用话题】

明星责任 道德责任感 维权意识 消费者合法权益

猜你喜欢
姚明被告维权
双被告制度的检视与重构——基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
维权去哪里?
直击现场:“我单位成了被告”
又来了个打算维权的
完美 打假维权
姚明的两笔账
我被告上了字典法庭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跟着姚明,为爱奔跑!
像姚明那样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