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要了解这24个字价值观是怎么形成的。这里,我重点谈一谈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8个字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
“富强”、“民主”、“文明”
如何被写进党的基本路线之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伟大决策。这是当代中国历史性大反思和时代性大变动的历史起点。
那么,什么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呢?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对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从内涵上作了分析,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四个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四个主要方面,并不是说现代化事业只以这四个方面为限。我们的现代化还包括“高度的物质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等任务和目标。这种认识,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把我们的国家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党的十二大报告也是这样提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则把“文明”放在“民主”前面,提出要建设一个“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都反映了我们在工作重点转移之初的认识。
但是,此时在这个目标中并没有“富强”这两个字。由于过去长期批判所谓的“唯生产力论”,把抓生产等同于走资本主义道路,把致富等同于搞修正主义。所以在一个时期里,人们都不敢言“富”。后来拨乱反正全面推开时,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经过一轮轮逐渐深入的拨乱反正后,党的十三大把“富强”两个字和“民主”、“文明”一起写进了党的基本路线。当时的提法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从三个元素构成的现代化
拓展为四个元素构成的现代化
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政策的放开、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分层加剧,社会成员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突出了,社会矛盾增多了。针对这种情况,在我国总体上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并且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提了出来。十六届四中全会后,党中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布局,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布局。也就是说,我们党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把社会建设也纳入到工作全局中来考虑和部署了。在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后,十七大把“和谐”这两个字写进了党的基本路线。这样,我们的奋斗目标就由“富强、民主、文明”三个元素构成的现代化,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个元素构成的现代化。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四个元素是什么呢?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追求的四大价值目标。通过这样一个历史的回顾就可以明白,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什么会明确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了。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讲“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不能仅仅理解为这只是国家追求的目标,与我无关。事实上,国家的追求就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追求。
(摘自《北京日报》 李君如/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