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鹰
(云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034)
云南省是全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最早的省份之一,也是坚持了50多年从未间断过的省份之一,但在此期间,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其中也经历了几起几落,直到1990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人工降雨防雹工作的通知》,正式成立省人工降雨防雹领导小组,并下设省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后,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模才得到迅速扩大。1996年,省政府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由气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省气象局也成立了独立的处级人工影响天气机构,进一步促进了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开展。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图1 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数
1991年,全省只有29个县开展人工增雨和防雹作业,1996年则增至45个县,以后逐年增加,近几年则基本稳定在110个县(区、市)左右(见图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数最多为2010年的124个县(区、市)。
1991年,全省拥有的三七高炮和火箭发射架分别为38门和180套,使用的三七炮弹与火箭弹分别为0.73万发和0.84万枚;1996年,全省拥有的三七高炮和火箭发射架分别增至66门和267套,使用的三七炮弹与火箭弹分别为2.7万发和1.6万枚;2013年,全省拥有的三七高炮和火箭发射架数分别为474门和920套,使用的三七炮弹与火箭弹分别为8.4万发和1.78万枚。其中,2005年以后,在前期引进试验基础上开始大量引进新型火箭发射架,对老式火箭发射架进行更新和替换,使全省火箭发射架在数量稳定增加的情况下,新型火箭发射架所占比例明显上升,火箭弹使用量却有所减少(见图2、图3),作业性能得到较大改善,为人工影响天气的及时、安全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1991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总投入仅200万元,经济效益几千万元,1996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总投入也仅700万元,经济效益近亿元,1997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总投入增至1200万元,经济效益达3亿元。从2010年起,每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总投入超过1亿元,经济效益超过15亿元。图4给出了每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资金总投入及作业产生的经济效益。1997—2013年,全省累计投入96 195万元,累计产生经济效益234.71亿元,平均投入产出比为1∶24.4,由此可见,人工影响天气是一项投入少、产出高的防灾减灾技术,值得大力推广。
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过最近十多年的发展,作业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各地凡是经常出现干旱、冰雹的地方,都开展了经常性的增雨防雹工作。随着管理的不断规范、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新技术的不断应用,人影作业效益也在不断提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也由此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被誉为“农业生产的保护神”。
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影响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管理就是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全省各州、县绝大多数地方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都未能纳入当地同级地方财政预算,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一般采取由地方政府出面协调,根据气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含经费概算),由同级财政、烟草为主,保险、农业、林业、水利等受益单位为辅,多方共同出资筹集当年所需经费,因此,经常出现以下情况:一是受政府主管领导的影响较大,政府一换届,当地气象部门就要重新对新一届领导进行宣传、做工作,否则难以得到应有的经费支持;二是受其他受益部门经费情况的制约,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经常要到下半年才能陆续到账,严重影响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筹集到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大多以专项工作经费的形式拨给当地气象部门使用,而气象部门又是中央直属单位,没有单独的人工影响天气经费预算、决算报表上报当地的财政部门,不利于对人工影响天气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四是各级气象部门为了经费使用方便、图省事等原因,编制的年度人工影响天气经费预算非常粗,甚至只列有炮弹、火箭弹费用、通讯交通费、作业人员工资等很少的几项费用,而在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实际使用中,开支范围却非常广,这些开支虽然合理,但不符合现有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造成了财政、审计部门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误解,因此,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
根据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际情况及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管理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根据《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地方气象事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因此,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都应努力争取得到当地政府的理解,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这样既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督,又有利于得到稳定的经费支持,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从应急性工作变为常规业务工作,促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稳定发展。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对经费预算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越来越细,同时,预算一旦批复下达,就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用途,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当地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需求,做好经费预算,不要怕麻烦,尽量把预算做细一点,避免预算下达后出现改变用途、违规使用经费的现象。
根据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实际情况,人工影响天气经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用途:
1) 炮弹、火箭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主要消耗性物资器材。
2)弹药装备储存、运输费:储存、运输弹药必须租用的危险品专用车辆、爆炸危险品专用仓库所需经费及人工搬运费。
3)装备年检费:用于每年的高炮、火箭发射架及其他作业装备的年检、保养、维护。
4)网络及通讯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申请空域、上报作业情况等通讯网、计算机网的运行。
5)作业人员生活补助费:用于作业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劳保等,有的地方由县或乡财政直接负责作业人员的管理,则不再列入人工影响天气经费。
6)人身保险费:根据有关规定,所有人工影响天气从业人员必须投保人身保险。
7) 探测费:用于雷达、加密雨量站、闪电探测网及其他人工影响天气专项探测系统的运行。
8)培训费:用于作业人员每年的上岗培训和业务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9)公务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人员出差、办公。
10)车辆维持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车、指挥车的维护、运行。
11)协调费:用于与民航、军航、部队、公安等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相关部门的协调。
12)会议费:用于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总结会及其他有关会议。
13)现代化建设及科研:用于办公现代化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科研等。
14)专项建设费:用于作业点规范化改造、建设,以及新建作业点、通讯网、专用观测网、雷达、车辆等专项建设。
15)加班费:用于工作人员的加班工资。
16)意外事故赔偿费:对由于意外原因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17)不可预见费: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的其他经费及不可预见费。
根据目前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经费使用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用途,而且,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防灾减灾事业,因此,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避免出现违规、挪用救灾经费的情况。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管理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避免出现财务人员业务不精通,将合理合法的经费开支做成违规使用的现象;同时,财务人员还要进一步密切与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单位的联系,了解业务工作中各种经费开支的性质,掌握和吃透政策,为领导和业务人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用好经费出谋划策,灵活处理和变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财务问题;各级领导也要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避免出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决策。
随着我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越来越规范,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防灾减灾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认识,不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的管理,让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