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宏 丁峰 李时蓓 陈爱忠 李飒
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并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全国人大关于《环评法》执法检查的报告进一步提出:“环评法检查反映出,环评所必需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力量都相对薄弱,技术标准体系应当进一步完善。水文、地质、气象、海洋和环境监测等相关数据没有实现共享,要加快整合现有基础数据,逐步建立统一的环评基础数据库、环评审批数据库和污染源跟踪数据库,形成环评信息共享机制和交流平台”。
围绕建立共用共享的环评基础数据库的总目标,从2010年开始,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项目组经过四年的建设,目前已形成一系列基础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以及在标准规范体系下建设的数据中心和支持辅助环评决策的会商平台,并初步达到在国家和试点省份开展业务应用的水平。
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是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项目组围绕环评业务数据流和应用,在建设初期即明确了环评基础数据库的定义:指支撑、维护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中所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数据资源的数据库集。根据不同数据库集的特点,可分为支撑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三大库群。环评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过程实际上是构建“横向”支撑数据库群和“纵向”业务数据库群,以及搭建管理数据库群的过程。其中“横向”支撑数据库群主要是指支撑环境影响评价全生命周期(环评、技术评估、审批管理、监督后评价、公众参与等)的基础数据资源。“纵向”业务数据库群是指环境影响评价全生命周期产生的所有数据资源,涉及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区域环评、项目环评等不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产生的数据资源和成果。管理数据库群主要是指为环评管理服务的支撑数据,包括环评资质管理数据、环评从业人员数据、技术评估专家库等。
除了以上数据库群外,广义的环评基础数据库还包括建设、管理、共享、利用这些数据资源的标准规范和应用软件系统/平台。在图1所示的环评基础数据库系统框架中,数据中心和会商平台是整个框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了保证项目建设和运维,一系列用于指导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安全体系、共享平台上的各类系统、运维体系也是框架中不可或缺的。
根据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复杂性和实际应用的迫切性,提出“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边建边用”的建设思路。初期以打基础为主,完成框架设计、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和基础平台搭建工作,后期则更强调应用和数据整合与共享。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规范、数据中心和应用平台三部分。其中标准规范是环评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的准则,数据中心是环评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基础,会商平台是环评基础数据库的核心和主要应用。
图1 环评基础数据库总体架构
环评基础数据库标准规范是基于现有环境信息标准规范体系框架下,建立的覆盖环评基础数据整合集成、数据库建设管理、数据共享交换及应用服务等环节的一整套完整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为环评基础数据库的长期建设、运行、服务和维护提供可靠的规范保障。标准规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据资源类标准规范——从数据资源的层面,规范环评基础数据的分类编码、数据采集、整合集成和质量控制等;数据库类标准规范——从数据库建设的层面,指导和规范环评基础数据库设计、建设、数据入库;共享交换类标准规范——从数据共享的层面,指导环评基础数据库共享交换和管理;应用服务类标准规范——从数据库应用的层面,规定环评基础数据库数据资源利用应遵循的要求。
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收集、整合环评工作所需的基础数据,建成标识统一、结构科学、查询快捷、动态管理的环评基础数据中心,并根据制定的相关标准、制度和规范的数据管理体系,开展环评数据的共享与应用探索。数据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库建设、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集成三大部分:在环评基础数据库各类环评指标体系和数据库设计规范、结构规范的指导下,建立包括业务数据、支撑数据、管理数据在内的三大数据库群;针对各类数据的不同特点以及管理的不同需求,分别设计研发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利用数据库管理软件,实现环评基础数据的数据资源整合集成与入库。
环评基础数据库应用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环评辅助决策会商平台、环评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其中环评辅助会商平台是最为核心的部分,该平台基于数据中心的支撑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三大数据资源,利用GIS、遥感、虚拟现实等空间技术,构建集海量环评基础数据处理、查询、可视化表达、模拟分析、对比分析与数据挖掘、信息共享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环评会商平台。通过整合污染源、气象、地形、地理等海量数据,集成环评法规模型,利用GIS的空间分析功能,以“环评一张图”的形式直观为环评评估、环评审批、项目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分析和支持手段。而环评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则主要面向环境管理、环评与评估技术人员、公众团体,分级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功能,共享平台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环评基础数据、促进环评数据持续更新和有效利用的重要途径。
环评基础数据库经过四年多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建立17套环评基础数据库标准规范,盘活了10年国家级环评核心数据,结构化16个行业的环评指标数据,建成了环评会商平台,初步形成了环评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并开展了环评基础数据库的地方试点工作,初步达到了应用水平。目前,项目的建设成果主要包括:
数据中心盘活并入库了10年来国家级环评核心数据,提取了16个重点行业3000多项环评项目指标,入库各类支撑数据50多万条,涵盖国家法律法规、气象、水文、地形、水质监测等基础数据,以及全国主体生态功能区划、自然保护区等空间地理数据,囊括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项目验收等项目运行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环评数据类型,初步形成了环评“支撑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三大库群,同时实现了部分地方环评核心数据资源的整合和集成。
在整合各类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了数据中心应用系统建设,包括项目环评受理申报系统建设、环评技术评估业务系统建设、重点行业指标库建设、国家敏感区数据库建设、在线监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建设、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环评资质管理数据库建设等。基于以上子系统建设开发了多个功能模块,包括各类基础支撑数据的入库检索、业务数据的查询统计、环评指标库的比对分析,以及数据管理与维护等。
初步实现环评基础数据库共建共享。依托已有的环保政务外网,按照环评基础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和共享管理办法,搭建“环评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在环保部和地方环境管理部门之间建立共享机制,为环评审批部门、技术评估部门、环评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等5大用户提供数据检索、统计分析和数据共享等技术支持与服务。
创建一个环评技术和辅助决策支持平台。基于环评基础数据库,利用多种IT技术,首次构建了集海量环评基础数据处理、查询、可视化表达、模拟分析、对比分析与数据挖掘、信息共享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环评会商平台。该平台为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和工具。
目前环评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在多尺度、多源、多时相、多部门业务与空间数据一体化查询统计、会商决策和共享利用。为做好环评基础数据库的后续建设工作,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加大了项目应用和示范工作,环评基础数据库数据中心及环评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已面向环境保护部相关业务司提供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及环评会商服务功能,并向云南、重庆、广西等省区提供数据中心及会商平台的共享接入服务。
自2013年开始,会商平台已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大建设项目技术评估得到应用,通过调用地图服务,整合海量数据资源,松耦合法规模型,提供从建设项目的行业布局、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敏感程度、对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等GIS空间分析功能,在技术评估过程中支撑了技术复核、视频会议和远程评估等业务开展,并先后在环保部评估中心主任专题会及环保部司长专题会上进行试用,为项目的技术审查和审批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涉及环境保护部门及相关部委的多种数据的共享,数据类型多,数据量大,同时已入库的数据需要不断进行更新,相关平台软件系统建设需要根据业务应用不断完善。与此同时,随着环评管理水平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环评基础数据库也需为应对“科学环评”提供更为有利的支撑。因此,环评基础数据库今后建设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继续推进数据共享机制建设。由于目前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还缺乏必要的共享机制,环评基础数据的获取渠道非常不畅通,严重制约着环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目前在国家层面提供一个数据共享共用的示范和开端,而在全国省、市各级相关环保部门和科研机构层面推动和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则是下阶段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长期任务。
继续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我国各级环评项目管理涉及的行业覆盖范围不同,项目规模也不同。以环评基础数据库中的指标库为例,国家级项目指标库和省级及省以下项目指标库行业差异较大;环评单位也分为甲、乙两级,不同单位行业范围不同;同时,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数据也是按级别划分,相应级别的管理部门掌握着数据的现状及变化情况。因此在加强国家级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同时,逐步推进省及省级以下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是今后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的主要任务。
加强环评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在环评基础数据库各专题数据库构建基本完成,会商平台功能初步形成后,如何进行数据的挖掘和高级应用成为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等在环评中的应用研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搭建易用、高效的环评技术应用与服务平台,提升为环评管理服务的环评技术支撑能力将成为今后环评基础数据库建设的主要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