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雨航,刘 慧,刘香君,何天梦,刘巧银
(北京化工大学 文法学院,北京 100029)
【专题研讨】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状况调查报告
宋雨航,刘 慧,刘香君,何天梦,刘巧银
(北京化工大学 文法学院,北京 100029)
垃圾分类是城市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本组立足于北京市昌平区,以昌平城区为调查范围,调查分析昌平城区的垃圾分类现状,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考察、走访居民、查阅文献等方式来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加以分析得出关于城市垃圾分类的相应结论。
垃圾分类;北京市;昌平城区;分类状况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一般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我国一度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即城市生活垃圾不需要任何处理,混杂收集然后集中处理的方式,基本采用填埋法处理,也就是不进行垃圾分类。这种方法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处理,不需要全民参与分类,处理垃圾时也简单粗暴,但是其后果显而易见:其中可回收的资源无法再利用,有毒有害垃圾也会污染环境。
1.小区垃圾分类状况。根据小区的社区公共环境建设、物业建设、住宅的户型及面积、大致的居民月平均收入等因素可将小区划分为高、中高、中、低四档。(1)高档小区。每栋楼都有垃圾分类指导员,设有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三种垃圾桶,也设有回收点。但是垃圾分类指导员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居民反映没有见到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三种分类垃圾桶也没有真正做到分类,居民们没有按照垃圾桶上的标识将垃圾分类处理。而回收点的作用不大,只有距离回收点较近的居民才会使用其安放自家杂物。小区内也没有过期药品、电池、水银等危险垃圾特殊回收的方案。物业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在宣传栏张贴海报,很少有深入的宣传。(2)中高档小区。居民丢弃垃圾时并没有核对垃圾桶上的标识,而是选择离自己较近的垃圾桶,而且其中的废电池也没有特殊处理。居民们普遍存在着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会对废纸、塑料瓶进行废品回收处理,但是对于其他的生活垃圾并没有分类处理,特殊垃圾处理箱位置设置不合理,很少有居民使用。回收点居委会用来放置闲置物品。而垃圾分类宣传有过一至两次深入的宣传。(3)中档小区。某小区毗邻昌平区两个偏向理科类的重点高校,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的大学生志愿者非常多,几乎定期举行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宣传非常好,宣传橱窗中贴着相关的非常详细的资料,居委会有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废电池、灯管的分类处理箱,其中确实有居民所丢弃的垃圾。但是居民没有利用回收点,而是自己处理废品。居委会在小区的所有出口都安放了特殊垃圾回收桶,使用效率较高。但是普通生活垃圾只有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这两种。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很少有居民进行分类处理,执行状况较差。(4)低档小区。某小区居民以某厂老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为主,居住面积普遍较小,住房类似于保障性住房。居民收入普遍较低,知识水平较低,垃圾分类意识较低。物业建设缺乏,居委会的大门紧锁。回收点没有使用痕迹,也没有分类垃圾桶,普通垃圾桶较少,平均3栋楼有一个垃圾桶,整体建设较差。居民反映整个小区对垃圾分类的建设较差,几乎没有垃圾分类宣传,没有分类垃圾桶,也没有特殊垃圾分类处理。但是居民们有一定的垃圾分类意识,由于分类麻烦,认为政府不会进行后续处理等原因而不进行垃圾分类。(5)实际调查结论。昌平城区的小区都设有昌平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但是可利用率低,基本是放置闲置物品。不同档次的小区垃圾分类的状况不同。高档小区的垃圾分类状况相对较好,设有三种分类垃圾桶:回收、不可回收和厨余垃圾。中高档小区一般设有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分类垃圾桶,低档小区的垃圾分类状况较差,没有分类垃圾桶。高档和中档小区的垃圾分类宣传较好,低档小区的宣传状况较差。但是,最终垃圾运走都是集中统一运走,并不分类处理。
2.问卷调查中的垃圾分类状况。日常生活垃圾处理上,11%的被调查者对日常的生活垃圾不出售也不分类,60%的被调查者将废品出售,其余的投放进垃圾桶,只有29%的居民将垃圾将废品出售后,分类投放其余垃圾;22%的小区没有分类垃圾桶,58%的小区虽然有但是没起效果或者效果不大,仅有3%的小区有分类垃圾桶且执行得很好。只有4%的小区对药品、电池、化妆品瓶、水银温度计等有毒垃圾进行特殊回收,绝大部分小区对此都没有回收点或者弃之不用。所有小区都设有统一的回收点,但是99%的居民认为该回收点没有被合理利用。50%的居民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区没有举行过垃圾分类的相关宣传,41%表示虽然进行过,可是并没有起什么用。没人认为垃圾分类宣传好,执行好,这说明居民普遍认为垃圾分类状况较差。
1.垃圾分类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北京市昌平城区生活垃圾的生产量以3%左右的速度逐年增加,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消纳已经成为困扰城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共北京市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就,但是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垃圾回收处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还没有深入人心,在实际行动上有很大欠缺。调查研究显示,虽然大部分居民了解垃圾分类,仍旧有超过半数人不能严格按照垃圾类别来丢垃圾。一是家庭生活中,不能做到垃圾分类保存。二是很多家庭在将垃圾扔进小区的分类垃圾桶的时候不能按标识投入。第二,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匮乏。对于垃圾分类的知识,大部分居民有粗浅的认知。我国对于垃圾分类的前期宣传力度较大,但是深度不够。居民能够简单区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中青年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要高于老年人对垃圾分类的了解。但是对于一些较为细致的垃圾无法进行区分。这种问题的出现不仅反映了我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不够普及、深入,也侧面反映了我国垃圾分类标准不够明确、细致。第三,垃圾分类设施不完善。从家庭方面来看,居民家里不设分类垃圾桶,这就意味着垃圾分类前端的失败。但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居民无意识,垃圾分类本身需要增加总投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影响实际执行。小区居民楼内没有配备完整的垃圾分类措施。垃圾处理的受益人为昌平区乃至北京市全体居民,那么垃圾处理的费用应该是北京市昌平区政府承担,以财政支出的方式下拨,实际上不少西方国家正是以这种方式付费。但是实际中我国垃圾分类责任主体不明确,垃圾分类有不明确的责任体系,这个不明确的责任体系也没有落实,财政政策上也没有具体的落实政策,这就导致了北京市垃圾分类雷声大雨点小。
2.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知识中存在的问题。调查问卷的分析结果显示,昌平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知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关于人们不按照分类扔垃圾的主要原因,35%的居民认为觉得麻烦,21%认为对垃圾分类回收的益处不了解,20%认为设施不全,无法分类,14%认为不知道如何分类,10%认为对职能部门不信任,认为还会将垃圾混在一起,分类是无用功。64%的居民表示应该积极配合垃圾分类。21%认为需要政策的鞭策,15%认为条件不成熟,难以分类。这说明,居民们是一定程度上了解垃圾分类的益处的,也赞成垃圾分类,但是由于现实原因(例如执行困难,例如麻烦)而放弃垃圾分类。如果政府有政策鞭策,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成熟的条件,居民还是乐于垃圾分类的。在日常垃圾的处理中,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并不强,并且小区的设施也不够全面,影响垃圾分类的贯彻和实施。而且调查显示,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并不能十分准确地分清生活中各种垃圾属于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
居民的经济水平和学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垃圾分类的知识。他们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正相关或者负相关,而是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在可回收垃圾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全对的人或学历较高(博士),或是学习相关专业,而且收入较高(月收入超过6000元);而厨余垃圾的19%的错误率中,有10%的人月收入低于1500或者学历为高中及以下。学历高或者是经济水平高的人对于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在某些程度上,高于学历低或者经济水平较低的人。
1.进一步加大社区宣传,社区物业部门发挥监管、指导作用。从之前的调查可以了解到,目前居民尚未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的习惯,因而一定程度上的指导和监督是必要的。一方面,物业部门可以定期在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宣讲活动,指导居民将不同的垃圾放到对应的垃圾收容器中;另一方面,社区可以进一步改善垃圾收容器上的标签设置,在标签上注明更为详尽的内容,帮助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
2.从厨余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入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餐厨类有机垃圾是填埋场污染空气和地下水的主要来源,也是目前居民垃圾分类知识薄弱环节。对于厨余垃圾,可以参考日本、德国等垃圾分类已经比较完善的国家,在现有的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标准。
3.进一步完善垃圾集中、运输,特别是垃圾处理时期的进一步分类过程。垃圾运输全程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垃圾处理终端监管。在居民垃圾分类后,垃圾清运车并没有真正做到按照分类清运,而是将垃圾混合后统一运走,这就造成了前期垃圾分类的浪费。如果不改善垃圾分类的终端处理,那么前期的宣传、居民分类工作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应该加强垃圾分类终端管理,如不同垃圾不同时段回收,或者一个垃圾车划分为不同的部分,分装不同类别的垃圾。
4.完善政策法规,用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进行垃圾分类的实施。在现行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垃圾排放、组分的特点,政府可以实行更为具体全面的垃圾分类办法。同时,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城区在垃圾堆肥、垃圾焚烧发电、热能利用和污染控制、电子垃圾拆分等处理技术的科技含量,并鼓舞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综合利用效果。
5.贯彻落实现有的政策,加强监督,加强问责机制,建立并且执行完善的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垃圾分类的管理主体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划分明确的责任及义务,并且认真落实。不应该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或者无人落实负责的状况。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进行公示,不仅做到内部监督,内部问责,同时加强人民群众对于相关负责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问责体系和监督体系。同时,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内部强化绩效考核机制,量化标准,真正发挥垃圾分类应有的效果,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造福百姓、资源利用最大化。
[1]刘梅.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2011,32(10).
[2]陈兰芳,吴刚,张燕,张仪彬.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研究现状及其关键问题[J].Ecological Economy.
[3]孙晓杰,王洪涛,陆文静.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分类方式探讨[J].ENVIRONMENTAL SCIENCE&TECHNOLOGY.
G640
A
1674-9324(2014)43-0062-03
本文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重点项目,项目编号为zd2013063.作者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