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圈地运动

2014-10-21 20:07江琦芬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4年32期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国式土地流转

江琦芬

【摘要】土地问题是国家关注民生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在我国农业发展的新阶段,重要的是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农业发展。结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以及草案当中具体相关规定,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论述中国的土地流转,找出解决土地流转问题的有效方案。

【关键词】市场经济;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

1 前言

在14、15世纪农奴制解体过程中,“圈地运动”愈演愈烈。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暴力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限制或取消原有的共同耕地权和畜牧权,把强占的土地圈占起来,变成私有的大农场、大牧场,积累大量的资本主义资本。中国元清时期,也出现过圈地现象,那时皇帝专权,大量的土地都被兼并。而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体制发生重大变革,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各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政令不断以相对低廉价格征地,剥夺农民耕地使用权,甚至强拆农民住房;再以较高的价格出租土地使用权给资本集团。这就是中国正在上演的“圈地运动” ——土地流转。

2 土地流转的概念解析

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所以土地流转是必然的趋势。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其实质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1]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2]

3 土地流转的意义

土地流转的本质,就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必然会引发其他要素市场包括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一方面通过适当的集中与合理的土地置换,可以避免农村居民点过于分散的住房方式所造成的土地浪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化解耕地红线失守的尴尬;另一方面“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有利于提高农民非农转移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弱化城乡二元体制并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3]

4 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4.1农村土地流转缺乏市场化机制

一是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缺乏中介服务。土地流转缺乏中介组织,信息传播渠道的不通畅,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二是土地流转存在较大风险,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造成的风险由农民和政府承担。三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4.2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难度较大

农村土地能否进行流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就业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能否有稳定、可靠的非农收入,能否引进讲信誉、有实力的业主,能否选准、选好产业发展项目。如果没有良好的、稳定的预期经济收益保障,很多人宁愿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也不肯进行土地流转。

5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5.1建立市场化机制

一是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搞好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土地流转交易大厅,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加强对农用地的分等定级工作,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是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准入制度和抗风险机制。建议由政府、受让业主、农户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化解农户在土地流转后带来的潜在风险。

三是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城镇郊区或第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按照市场机制将承包农户的承包地折价入股或者量化成股份,支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招标对外出租或实行合作经营,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和规模经营主体集中,以推进农业产业向公司化、园区化、合作化发展。

5.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支持。省、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户发展。对于土地流转业绩较好的县镇村、中介服务组织及带动效应明显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激励性资金扶持。

二是加强信贷支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引导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解决规模经营主体资金不足问题。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足够的信贷授信額度,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

三是落实用地政策。对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发展需要建造的简易仓库、晒场等临时性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视作农业生产用地,帮助解决规模经营主体的用地困难。

5.3进一步完善流转机制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强化牵线搭桥作用,创造流转条件。

一是完善服务机构。通过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建设,提供全覆盖、多层次的土地流转服务。

二是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监管、纠纷调处和流转土地的信息储备、价值评估、价格形成等服务体系。严格控制土地非农流向,强化流转行为监管,制止各种强占、寻租行为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设立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仲裁,妥善解决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通过合作、入股、经营权置换等方式,将流转土地实行集中储备,建立供求信息数据库;开展农村土地分等定级,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交易价格,为土地有偿流转提供依据。

三是规范流转行为。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推行规范文本,对形成稳定流转关系尚未签订流转合同的,积极督促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对已签订的流转合同按照规范文本要求加以完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合同规范、资料完备。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切实加强流转合同等资料的档案管理,推动土地流转规范、健康、有序发展。[5]

6 结语

土地流转改变了过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独门独户经营的方式,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的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提升了土地的产出效率,同时改变了农民的传统观念,农村的劳动力逐步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促进城市和工业的发展。科学有序的土地流转,有利于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创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流转将开启城乡一体化的新进程。[6]

参考文献

[1] 程宗璋.农用土地的所有权问题研究.中州学刊,2003年第1期.

[2] 杜青林.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7号,2005.

[3] 罗必良.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与创新意义.广州:南方经济,2008年第11期

[4] 杨茂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中国改革论坛, 2009.

[5] 杨义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中国乡村发现网 ,2010.

[6] 赵俊臣.农户承包土地林地流转能够产生出什么样的收益.辽宁经济信息网,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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