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药残留新标准 共话食品安全

2014-10-21 01:21申海鹏
食品安全导刊 2014年9期
关键词:新发限量农药

申海鹏

马增俊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兼秘书长、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理事会理事、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亚太地区工作组主席,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专业硕士,曾任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消费品流通司处长、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海

麦咨达(上海)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0年进入麦咨达,主要负责麦德龙(中国)食品、农产品供应商食品质量、安全评估和质量问题调查,以及供应商可持续发展、浪费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张月琳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大学毕业后先后担任过网络公司调查员、记者编辑。2005年加入新发地,先后担任过市场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

3月20日,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

新标准于8月1日起已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为了对该标准有更多的了解及相关单位对农药残留的检测情况,本刊记者邀请了全国城市农贸中心(批发市场)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马增俊先生、麦咨达(上海)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经理王海先生和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张月琳先生,请他们对该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介绍。

记者: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限量标准,增加这些限量标准的原因是什么?

马增俊:标准不断修订、完善,主要目的即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保护消费者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保证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2014年新标准新增加的限量标准项主要是针对我国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类,对其在我国曾登记作物和可能使用作物分别作了限量规定,并对已经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禁、限用农药的限量值进行了调整。总体来说,新标准比以往更加严谨,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

增加这些限量标准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农药的种类在不断增加,消费者的认识和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二是纳入了一些过去没有注重的农产品品种;三是对于增加的一些新的农药品种也实现了检测全覆盖。定期增加限量标准是正常的,体现了政府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的意识和态度。

记者: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增加必将会因检测项目的增多而增加检测成本,并造成农产品价格的上浮。农民自身针对农药残留检测的负担是否会增加?您认为应该如何平衡农药残留量与价格之间的关系?

马增俊:新标准增加了农药检测项目、提高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从农业生产技术上看,必定会提高成本。但加大对农民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限制农民使用禁用药,目的是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餐桌安全,这种技术指导一直存在,只是近年来这种用药指导未充分发挥其作用,恢复这种指导不应额外增加成本。

从农产品检验检测角度看,检测项目成本的增加也有相应的解决方法。农业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政策,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支持力度和执法力度。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肩负着对商品质量把关的责任,对于农产品批批进行检测会增加成本,政府对农残检测的支持资金可以转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把关力度,出具合格证明,确保进入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有检测证明可检查,有责任人可追溯,从而实现检测农残与稳定价格关系的平衡。

记者: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的状况是怎样的?

马增俊: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现状不断好转,总体现状较好,但仍存在隐患。全国每年3~5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例行监测显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逐步趋好的发展态势。2013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6%、99.7%和94.4%,同比分别提高0.6、0.1和3.9个百分点。但农药残留状况尚不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地区夏季由于病虫害严重、农药使用量大、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又如在蔬菜反季节栽培情况下由于农药用量大并且不易降解、也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并且随着国内外残留限量标准的提高或监测农药种类的增加、原来不超标的农产品变成了超标;特别是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规模太小,有千家万户的农民分散生产和经营,加上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造成监管更加困难。因此,加快制定和完善农药残留标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记者:该标准的实施对农产品的发展将会起到什么作用?

马增俊:该标准在农药种类和作物种类上都较为完善,能有效的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督促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和生产,从源头控制住农药残留,例如对蔬菜和水果等生产企业,新标准进一步增多了农药残留限量项目,果蔬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进行相应改变,例如加强原料管理、基地建设等,建立合作基地或自有基地,从源头进行控制。

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定的技术依据,有利于各级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因此该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本国农产品出口,提高国内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国内农产品健康发展。

记者:一个标准的实施关键在推广和监督,贵协会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您认为该标准应该怎样去实施?

马增俊: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是全国性的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协会这些年一直致力于农产品流通行业发展研究,协助政府政策下达和落实,为农产品流通行业提供切实服务。农产品残留的农药大部分是来自生产阶段,但是在流通过程中偶尔也会受到部分有害物质的污染,自1999年商务部会同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3部门实施“三绿工程”(倡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以来,我会一直致力于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食品安全推进工作。三绿工程的实施给该标准的实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对于标准在流通过程中的推广和实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由于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主要在源头上,因此标准实施中更应该在果菜收获上市前即种植时严把好农药使用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广病虫害物理防疫手段,支持鼓励菜农、果农多用生物农药。农产品流通领域对产品农残限量标准的把关属于食品安全保障末端把关,建议国家应将标准前移,制定更多科学种植、科学养殖技术的配套标准和规范,在农业种养殖过程中,引导农户科学规范使用农用化学品,从源头管住农残。

记者: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4)的实施将会对农产品的进口产生什么影响?

王海:首先,本次修订增加了农药品种和限量,针对新增的农药品种及其限量,因本标准从公布到实施的时间较短,且进口产品可能在本标准公布前已施用了具有限量要求的农药,进口企业需要就新标准与出口商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产品农残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造成退运或者其它后果;

其次,针对标准首次制定农残限量值的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新标准使得此类产品有限量可依,进口的管理会更加有效,但是在今年或短期内会对产品进口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零售商(包括国际连锁零售商和本土零售商)会对进口产品供应商提出新的索证要求,进口企业除了满足标准的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顾客的相关要求;

最后,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会依据新标准加强对进口产品的抽检和监管,检得全、检得快、检得准的检测技术将是保证监管效果和工作效率的前提。

记者:发达国家对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量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是否已经与国际接轨?

王海:GB 2763的每次修订,农药品种及其残留限量在数量和覆盖率上均有重大突破,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目前CAC有3820个,美国有1.1万个,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且仅仅在总数上增加仍不够,从某类产品上看,我国标准与其他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另外,目前标准仅覆盖常用的农药,仍有部分在使用的农药品种未能有效覆盖。

记者: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了北京90%以上的农产品供应,是首都名副其实的“菜篮子”和“果盘子”。您能不能介绍下新发地是如何控制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的?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实施农贸市场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张月琳:在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最早建立检测系统的市场之一。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新发地市场于1999年7月正式成立新发地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期间,几次扩建新发地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于2010年建成现有规模,其中政府为新发地市场免费配置了30多台先进设备,并分批对食品安全检测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新发地市场在农药残留、孔雀石绿、甲醛以及重金属方面都可以做到检测及预处理。另外,新发地市场还于2010年获赠两台流动检测车,能够进入市场交易区内机动作业。目前,新发地市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每天抽样数量达到2600多个。

在新发地市场检测中心,只需用3~5分钟就可以检测出蔬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新发地市场承担着北京80%以上的农产品供应,农产品的安全和供应不仅仅是城市安全问题,它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国当前农产品的特点是“小生产”与“大流通”,农产品光靠检测是远远不够的,换句话说,“安全农产品是种出来的,不是检测出来的,必须从源头上把住关口。”

北京农产品大多靠外埠供应,为了满足首都日益增加的人口需要和丰富农产品品种,新发地市场近年来在全国建立了10多个分市场和200多万亩供应基地,充分保障首都“菜篮子”和“果盘子”稳定安全供应。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保证食品安全,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

随着新标准的颁布,对于农产品安全方面问题也会更加严格,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已经进驻新发地市场,今后市场检测人员会全力配合食药局相关人员对市场农产品进行检测,相信在政府相关指导下,农产品安全网会更加坚固。

记者:除了对农药残留进行管理,新发地还通过哪些手段来保障产品安全?

张月琳:在食品安全方面,多年来,新发地市场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力度,做好食品安全各方面工作,为保障首都人民吃上放心农副产品产品把好安全关也采取了多项措施:

第一,从流通环节入手,严把鲜肉、熟食、豆制品市场准入关口。为确保首都百姓吃上放心肉,新发地市场于2001年6月,联合丰台、大兴、朝阳的六家市级定点屠宰场,成立了以市场方、定点屠宰场、政府监管方为主的全市首家跨区、县猪肉产销联合体。截止目前,新发地每天猪肉交易头数在3000头左右,来自 11家屠宰厂。

现在新发地市场鲜肉交易大厅销售台秤已全部更换为电子台秤,销售过程可像超市采购一样打印采购明细小票,票据上印有鲜肉厂家、销售摊位等具体信息。这样一来,一旦消费者买到的鲜肉出现了问题,就可以追根溯源,将责任层层追究到底。

对进入我市场销售的鲜肉食品,我们从源头上严把三个环节:一是必须具是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鲜活肉类产品,绝对禁止“三无”厂家和小作坊生产的鲜活肉类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二是我们与生产厂家签订协议,生产厂家向我市场做出承诺,绝不生产“问题鲜活肉类产品”并交纳一定的违约押金,违反规定的,除没收违约金外,永不得在我市场销售;三是凡进入我市场的鲜活猪肉一定要有当地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凡没有此证明的鲜活肉类产品,绝对禁止在市场销售。以此方法,从源头上保证鲜活肉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紧密联系产地主管部门,联合保证上市农产品食品安全。近年来,新发地市场与26个蔬菜生产大省的232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了蔬菜“场地挂钩”协议书。同时,市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又和市内部分零售市场签订了“蔬菜批零挂钩”协议书,真正形成了无公害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流通的专用渠道。

另外,在每天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检测时,对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立即向工商等上级部门汇报,并让经营户退出市场销售,同时向蔬菜产地的农业局致函说明情况,建议他们在生产上给予监督和指导。现在各地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我们给有问题产地的反馈都得到了回复,有的地方农业局还向我们咨询当地农产品的检测结果。

第三,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直以“诚信经营”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承诺是银,践诺是金”的市场宗旨,以“诚信立身、服务社会;价格公道、品质取胜;杜绝售假、抵制伪劣;计量称准、挂牌经营;讲究卫生、保持整洁;文明礼貌、信誉至上”为措施,严格承担履行自己的监管责任和社会责任。新发地市场每年都会通过评选优秀商户,为经营者树立“以诚信经营为荣、以违法经营可耻”的思想。其中,诚信经营就是我们评选的最主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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