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美 吕明辉
摘 要:文章利用2010年中国气象局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公众气象服务评价调查统计数据,根据经济学中费用-效益分析的有关理论,采用“支付意愿法”、“节省费用法”和“影子价格法”,定量评价分析了2011年全国公众气象服务经济效益。通过分析比较,文章认为 “支付意愿法”的估算值则可以相对“真实”的代表全国公众气象服务经济效益,即2170.4亿元,约占2010年全国GDP的0.55%。
关键词:经济效益评价;支付意愿;节省费用;影子价格
1 概述
20世纪90年代,气象服务效益评价的术界研究开始兴起,1990年、1994年和2007年WMO分别召开了3次研讨会[1,2],探讨天气、气候和水服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各国专家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气象服务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但迄今为止仍未形成一种公认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模式[3]。
1985年,中国气象局第一次以社会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的探索。随后又于1994年、2006年和2008年,利用“支付意愿法”、“影子价格法”和“节省费用法”对公众经济效益进行了评估[4]。
为科学定量地对气象服务效益进行客观评价, 2010年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全国公众气象服务评价调查,调查内容中涉及到全国31个省(区、市)公众气象服务的经济效益。文章将利用该调查数据,应用“支付意愿法”、“影子价格法”和“节省费用法”,对全国公众气象服务的经济效益进行定量评价。
2 评价方法
2.1 支付意愿法
3 数据来源
此次调查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有效调查样本为23100个。其中,西藏的有效调查样本为600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效调查样本为750个。
4 评价模型参数的修正
4.1 支付意愿法(节省费用法)中Pi取值的改进
Pi为模型的矫正系数, 区别与以往采用第i类公众可以接收到气象服务的比例,如电视覆盖率、广播电视覆盖率作为矫正系数;文章将矫正系数定义为第i类公众能够并且愿意接收公众气象服务的比率。我们可以从调查中分别获得“能够接收到公众气象服务的比例”和“愿意接收公众气象服务的比例”,两者取交集就是“能够并且愿意接收公众气象服务的比例”。调查结果显示,该矫正系数为:P1=0.996,P2=0.994。
4.2 影子价格法中Pi取值的改进
在影子价格法中,以往通常定义为第i类公众通过座机接收到气象服务信息的比例;但现在除了座机以外,手机也是可以获得气象服务,所以文章将其定义为第i类公众通过手机和座机获得气象服务信息的比例 ,根据调查结果,影子价格法中的矫正系数分别为P1=0.539,P2=0.52。
5 评价结果
5.1 支付意愿法
6 评价方法的改进
6.1 对W1的修正
在中国由于公共气象服务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多年来公众形成了让政府来“买单”的思维模式,而不是由个人来买单,所以,调查获得的公众支付意愿额应该小于其真实的支付意愿额。上文计算结果也显示,公众希望政府为公众投入气象服务的经费远高于政府部门对中国气象局的实际投入。因此,文章将W4中超出政府投入的经费(914.5-118.1=796.4亿元),也算作的公众“支付意愿”。通过“支付意愿法”评估的公众气象服务效益应该在原有值(W1)的基础上再加上这部分经费(796.4亿元),即2170.4亿元。
6.2 对W3的修正
在以往的研究中,对“节省费用法”有两种计算方法,按户计算更为恰当。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人,按户口数据计算出的公众气象服务效益为11877.1亿元,约占2010年全国GDP的3%。
7 三种方法比较
目前,支付意愿法、节省费用法和影子价格法的使用非常广泛,但各自又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1)采用支付意愿法来估算公众气象服务效益时,由于支付意愿的金额并非市场真实定价,并且不论定价是多少,公众必须支付;此外公众的支付意愿还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如调查群体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评估结果,因而该评估值与实际的效益值之间会存在着一定的出入。
(2)影子价格法中C的选择影响结果准确性,不同的C会产生差别较大的结果。由于公共气象服务是无偿向公众提供的,因而没有办法直接计算出公支付意愿的金额有多大,但可以通过调查可以得到公众通过电视、电话等途径获取天气预报的次数,即公众对天气预报的需求量。目前最常用的“影子价格”是参照拨打一次12121电话查询天气预报的价格。因此确定在影子价格时,只能给出一个理想估值,并非目前的真实价格。此外,这种方法确定的影子价格,会因为接收天气预报的渠道的改变而改变,如2010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公众通过手机和座机获取天气预报的所占比例,分别为53.9%和52%,因此影子价格法在使用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3) “支付意愿法”和“影子价格法”得出的结论比较相近,而“节省费用法”的计算结果偏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气象损失中不仅包含避免损失,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损失, 公众正确使用天气预报也只能挽回部分“可避免损失”,因此,“节省费用法”评估出来的经济效益是一种极端的理想情况, 是公众气象服务经济效益的上限。因而在评估时,会形成过高的评估值。此外,公众通常对气象服务到底给他们减少多少损失,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8 结束语
采用节省费用法、影子价格法和支付意愿法对全国公众气象服务效益值进行了评价,但获得的效益值差别较大,分别为11877.1亿元、2591.5亿元和2170.4亿元。
其中,改進后的节省费用法估算出的公众气象服务效益是一种理想情况下的效益值,代表了公众气象服务经济效益的上限。经过调整后的“支付意愿法”和“影子价格法”得出的结果比较相近,但由于“影子价格法”中影子价格点的选取有很大的改进余地,且对最终的结果影响很大,所以文章认为“支付意愿法”可以代表全国公众气象服务的经济效益(2170.4亿元),占2010年中国GDP的0.55%。
对公众气象服务进行效益评价,得到效益值并不是评价的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通过评估了解公众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检验气象服务的效果,从而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通过评估争取到更多的政府支持和公众理解,为气象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贾朋群,任振和,周京平.国际上气象预报和服务效益评估综述[J].气象软科学,2006(4):84-120.
[2]WMO. Madrid Conference Statement and Action Plan[Z].2007.
[3]濮梅娟,解令运,刘立忠,等.江苏省气象服务效益研究(I)──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J].气象科学,1997,17(2):196-203.
[4]姚秀萍,吕明辉,范晓青,等.我国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的现状与展望[J].气象,2010,36(7):62-68.
作者简介:张晓美(1983-),女,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