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春玲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谈中国音乐音色审美中的近人声
关春玲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在中国的民族音乐或中国人的音乐审美心理中,对音色的审美观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总体上来看,我们一般认为中国人的音色审美有着近人声,多样化、求个性,偏高频化的清、亮、透,追求甜、脆、圆以及重鼻音等几个方面的审美特点及审美趣味。
中国音乐;音色;审美;近人声;表现
中国人的音色审美心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即是有着重视人声的传统与倾向。“贵人声”的观念,最早在先秦两汉时期就已经初见端倪,《礼记·郊特性》中就有“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的记载。而对“贵人声”这一中国人音色审美倾向作出进一步具体解释的著名美学命题“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最早则见于东晋陶潜的《晋故征西达将军长史孟府军传》与刘义庆《世说新语·识鉴》一六引《孟嘉别传》,是记载晋人桓温与孟嘉(陶潜曾祖父)的一段对话。温问:“酒有何好?而卿嗜之。”嘉曰:“明公未得酒中趣尔。”又问:“听伎,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何也?”答曰:“渐进自然。”
“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中首先最直接反映的是在中国人的音色审美观念中,认为“丝”(这里指的是类似琵琶、筝等弹拨乐器发出的颗粒感过强、多骨少肉)的音色不如“竹”(发出连音的吹管乐器)的音色美,即竹类气鸣乐器以其悠长的音调,比发出颗粒型音箱的弹拨乐器更接近于人声;而“竹”的音色又没有人自身的嗓子直接发出的“肉”声真切迷人。这里丝—竹—肉的递进排序正反映了这三者在表达中国人的内心情感时的直接性与自然性的一种美学比较,反映了中国人音色观的审美趋向,是以近“肉”即近人声、近自然为最高旨趣,是为“接近自然”。
“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在中国能够作为稳定的贯穿了几千年的一个美学范畴,其更为内在的原因则是因为中国文化在本质上是以感性、以生命为本体,十分重视人的肉体,尽力捕捉人的内在感受与体验,认为只有确实是自己真实的嗓音,才能更完满、真切的表达内心的感受。只有“近人声”本真的音色,“才能唤起一种直接的感受,才能一下子使你进入一种生命状态,才能使音乐具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效果”而只有“‘肉’(人声)才能作为人自身的天然乐器,离人的内心情感最近,是人的内心情感外化的直接媒介,所以,它在表达人的内心情感时显得最直接、最自然”。作为人造乐器的“丝”与“竹”相对于“肉”是远离自然、远离人的生命与内心情感的。所以,在表达内心情感上,远没有人声这种天然乐器来的直接、真切。但“丝”和“竹”虽同为人造乐器,又“由于管乐器是用人的生命之‘气’吹奏的,弹拨乐器是用人的手弹奏的,‘气’比‘手’更接近与人的内在生命本体,所以,在表达人的内心情感上,‘竹’比‘丝’显得更直接、更自然”,是所谓“丝不如竹”。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钢琴、扬琴、古琴三种乐器作一比较,便可得出古琴是最接近中国人生命本体精神的乐器;钢琴的发声是通过手指接触键盘,利用机械杠杆原理带动击弦机,最后是以榔头上的毡皮击打在琴弦上,我们的弹钢琴(实质上是弹键盘),距离榔头敲击的行为中间至少有经过了三四个环节,所以弹钢琴实际上是一个远程的操作系统,弹的是“盲”琴;而演奏扬琴时则可以是手执竹签,看哪“打”哪了,弹在了明处,但仍然隔了根竹签;而演奏古琴(古筝)时则可以真真切切地、直接用自己的手去拨弄琴弦,是所谓“弹”琴。
在中国人的心里都认为真切的人声是最为生动的内心情感的表现载体。所以,在中国民族乐器中,一些最具代表性的乐器如二胡、板胡、坠胡、唢呐、笛、箫等都是以接近“肉”(人声)为贵。如二胡的音色,即是非常近似人声,再加上它的音域音区也在人的听觉界限的最中心部位,接近人的歌唱音域,因此能够如泣如诉、如歌如吟且中庸有度,所以才有《江河水》的声泪俱下、《汉宫秋月》的忧愁哀怨、《二泉映月》的一声叹息……
并且在这些乐器演奏中的最高旨趣,也是考虑如何追求发挥乐器本身的人生韵味,这一方面追求的典型代表即使在民间戏曲、曲艺中广泛应用类似“咔戏”、“大擂拉戏”、“三弦弹戏”、“坠胡唱戏文”等能够惟妙惟肖模仿人声说话、唱腔、哭笑的器乐演奏形式,并成为中国民间的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独立的艺术品种。
在当代的民族音乐的创作中,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与体现。如林乐培在其读关汉卿元杂剧《窦娥冤》有感而作的《秋诀》一曲中,就用海笛模拟小生的唱腔,又用海笛、二胡等乐器模拟人声呼唤“升堂”、“把犯人带上”、“冤枉啊”等道白。在第三回《叫冤声,动地又惊天》中,作者非常形象的从汉语“冤枉啊”三个字的语音中提炼了一个下行级进三音列的动机,先让坠胡用极其柔弱的音色模拟人声连续呼喊三次“冤枉啊”。接着,这种定型的呼喊声在不同声部、不同乐器间用不同的速度即兴的发挥开来,形成了一片人声鼎沸的喊冤声,艺术效果极佳。
相对于中国人的“近人声”,西方人的音色关在总体上则是倾向于远离人声,二十的银色的效果或的一种共通性,表现为“近器声”。这一点除了反映在西方管弦乐队中的主流乐器中,在其最具代表性的美声唱法中也得到集中体现;运用发声器官和共鸣器官的有效组和,远离日常人声发音的非自然状态,获得一种堪称科学、标准、统一、共通的“器”声音色。相反,在中国几乎所有人声演唱的艺术中,都是共同的保持嗓音的自然状态来获得一种首先是真实的、真正人的肉质的自然嗓音。
总之,在以生命为本体、注重感性、有着强烈“身体化”倾向的中国文化中,必然重视人肉体真切的感受与体验,认为这种“近人声”的音色才能引动、激发一种真切而直接的感受,才能一下进入一种生命的状态,才能使音乐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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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29-01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