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嘉婷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1)
浅谈扩招下声乐教改的几点思考
樊嘉婷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1)
本文针对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现状,笔者贴近学生心理出发,从声乐教学组织形式方面作为切入口,来探讨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中所出现的问题。在高校扩招的大环境下,如何尊重学生的心理和满足学生就业需求,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声乐教学形式;个别课;小组课
高校扩招,是指中国自1999年开始的,基于解决经济和就业问题的扩大普通高校本专科院校招生人数的教育改革政策。由于现阶段大学招生比例的扩大,不少综合大学开始招收音乐专业的学生,由于部分学校音乐专业也是属于起步阶段,学校硬件设施与师资力量都不太完善。所以当面临激增的入学学生数量,学校教学课程、老师的教学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对音乐专业课程设置有所调整。在2004年5月8日的“声乐研讨会”上,有专家针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模式提出了,高校音乐师范生的声乐学习应该是:“不求专而求全,不求深而求正”的观点,指出了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目标和普通音乐院校培养目标的区别。一时间引起很多高师院校的共鸣,并开始聚焦在声乐学生授课方式的改革上。由之前向音乐学院引用传统的声乐“一对一”授课方式改变为“一对多”授课方式。而且针对声乐专业学生来说,大学一年级进校,开始声乐专业课一直到大三结业。课程授课方式也由,以前“一对一”授课方式转变为“一对二”、“一对四”、“一对八”不等,课程授课方式的改变,也影响着设置学生课程内容的进展。
声乐课程,是每一位学习声乐专业学生最熟悉的课程。它是学习声乐专业学生最重要的课程之一,也是音乐专业学生在学习声乐理论知识与声乐表演技能、技巧等方面的指导课。声乐专业课,在我国建国之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都是处在“一对一”的授受形式阶段。这种效仿前苏联的声乐教学组织形式,也为我国声乐教育事业培养了非常多优秀的歌唱家和卓越的音乐教师。这种形式的声乐专业课,不仅仅帮助了每一位努力学习声乐专业的学生,更是老师传授声乐技能知识、教授天道酬勤道理的一种渠道。
(一)个别课
是由一位老师与一位学生授课的教学形式。这种形式下,老师能更好的做到“因材施教”。声乐专业教师会依据自己学生的能力、程度,对其进行教学规划,即为针对不同的学生采用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法。在声乐个别课上,老师与学生一对一教学,能保证学生学习的时间与质量。个别课的优点:一方面教师能够积极发现学生问题,并且及时进行调整,对于学生现场产生的问题能做到第一时间给与发觉与纠正。另一方面学生积极性提高,能更好的理解如何运用声乐发声技巧,并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其实,现在专业的院校还是沿用这种“一对一”授课方式,个别课在声乐教学课的作用有着不可否认的意义。
(二)小组课
是由一位老师给一组学生授课的教学形式。一对多(分组)可以分为:一对二、一对四的教学模式。这种小组课的采用,是由于综合院校在扩招下针对声乐专业,进行教学课改的提出的。这种形式的优点:一方面激发了学生互相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学生在课堂上更愿意主动与老师互动,学生面对其他学生演唱时需要克服的心理压力,学生学会分析、解决问题时所采用的方法。但是不足之处在于,有部分学生由于基础较弱,在课堂上出现理论听了一套套,但是实际解决问题却手足无措,久而久之学生会受到心理压力的影响。
(三)集体课
是在单位时间内,由一位老师给多位个学生进行授课的教学模式。这种集体课的授课模式,侧重于学生在声乐理论知识与声乐作品审美的把握、团队合作精神、合唱中与指挥的互动和声乐理论知识与教学法。集体课的形式,优点在于声乐专业学习在教学硬件设施的有效使用,节省学校设施与师资。学生能够通过对比学习,学习其他基础好的同学的优点,也能激发学生之间的良性竞争力。不足之处,一方面教师不能针对学生具体问题进行“因材施教”,由于学生人数较多,教师在讲解时学生个人理解能力的差异,教学效率会参差不齐。学生在纪律方面,容易受群体影响,在集体组织纪律性弱的,上课进度容易受阻。在声乐艺术实践方面,会因为人数多和基础弱等关系,相对于个别课学生会弱一下。小组课与集体课、个别课三种授课方式,都是大多数综合院校所采用的。当然具体上课内容和音乐教学知识、声乐理论指导和艺术技巧等方面,根据各地方院校地域、性质会有所差异。
笔者针对大学四年级学生进行采访、问卷调查。分为个别课、小组课与集体课学生进行分类调查,而集体课声乐专业学生反映比较突出,以下几点问题是集体课学生在实习阶段出现的问题。
(一)专业课基础不牢固
学生进入工作岗位阶段,就要立即转变自身的角色。由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传授知识,这就考验学生在学校学习专业知识的牢固性。在工作或实习的学校大多数为中小学,这个时候集体班授课学生的问题就接踵而至。在中学声乐的教学内容,一般侧重于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音乐基本知识和音乐类型等理论知识的介绍,还有关于中小学唱歌教学法和童声训练的方法。在理论知识课,大部分学生还能做到游刃有余。但是在中小学教学法和童声训练课方面,一部分学生心里会没有底气。“一对一”声乐授课形式的同学在给学生上声乐训练课时就相对于有充足准备,因为他们模仿以前的专业老师,会率先为学生进行一些简单有效的规划,针对学生进行准确“因材施教”和科学的声乐发声方法。但上集体课、小组课的声乐专业同学在备课时,原本自身声乐专业基础就不太牢固,在对学生的训练时会出现理论知识丰富,可是实践能力弱的情况。
(二)接受度的局限性
声乐艺术最重要的实践方式就是演唱。声乐教学是一门内容丰富、技巧性极强的学科,也被誉为“有创造力”的思维劳动。声乐学生在向中小学学生教授课程时,大多数是以“范唱”的方式教学的,初学的学生先靠模仿老师的声音学习再进行对声乐知识的内化。集体课学生由于长期练声都是在集体“齐唱”的基础上,在练声时有些同学嗓门大、有些同学嗓门小,在一起练唱时就难免出现相互干扰的情况。无形中给老师增加授课难度,老师这时候就必须有一双敏锐的耳朵,来分辨这其中的学生哪些方法正确,哪些还没有完全掌握的。所以导致集体课学生难以做到要求自身精雕细琢的去演唱和理解作品,总所周知,在学习声乐的道路中,每一节课的进步都是需要课后无数小时的努力来作为基础的。在针对每一小节、每一句歌词、每一个音符的处理上,都是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的琢磨。根据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变化,老师必须要进行有针对的雕琢,所以在声乐专业课上,老师的指导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高师声乐教学要不要开设声乐教学个别课,一直以来都是高校声乐改革的焦点。现如今这种“一对一”的教学形式,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越来越多的综合院校开始摒弃“一对一”个别课形式,改采用小组课、集体课的声乐教学组织形式。如何更好的进行声乐教学,笔者在借鉴有些院校的成功经验和结合实际情况,提一些合理性建议,希望能够为声乐教学改革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对课程设置进行准确“分类”
向研究生课题设置一样,再精细明确一些。例如,像声乐理论知识可以分类为:嗓音保健知识、古代、西方声乐发展史、地方民间音乐特点、音乐鉴赏力的培养
以集体课的形式上课,声乐技巧课按照“一对一”个别课的形式上课。集体课的时间也可以弹性设置,有时可以一周两节,或者两周一节不等。每学期可以依据学生的基础来进行授课、尽可能的照顾到每一位学生。这样的分类,不但能够有效的节省师资、学校公共设施,也确保每一位学生对声乐理论知识都是正确的。不会因为个人声乐技巧局限性而影响到自身的音乐鉴赏力和对良好声音体系的确立。这样的音乐理论课程是可以依据每个学校的特色与优势来进行改变,这样也算是对当地设施的最好利用,也能对地方民族音乐进行一定有效的传承。
将来学生出入到社会,是一种能力,也为就业增添上一枚砝码。
(二)学校对学生不进行“等级分化”教学
有些院校在提倡集体课教学时,会对学生进行考核。这种考核制度是学校的对声乐主专业的划分,声乐专业学生通过声乐考试分数来进行排名,然后学校选取前几十名学生来进行“一对一”个别课的授课形式,排名靠后的学生就沦为集体课。
学生想要选择自己心仪的老师,首先得通过学校的考核并达到标准,这种形式的考核制度,变相的把学生分为不同等级,学生在这种氛围之下。可能会导致基础好的学生越来越好,基础差的学生由于得不到老师的有效指导。例如,在学习进度上的落后,学生理解能力差异,直接导致学生声乐学习能力上的差异。集体课老师在平时练声时,不一定每一条都有时间去聆听学生的练唱,而学生由于的自身“耳朵”还不够灵敏。久而久之,学生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影响到声乐课堂的效率。
(三)对学生进行“分层”教学
由于声乐课的特殊性,每一位学生的嗓音条件、音色的不同,给训练增加了多样性和复杂性。在训练中,可以采用“分层”教学。例如,声乐课一课时为45分钟,分“一对二”的学生。老师将学生嗓音相近、声部相同等,可分为同一层次。
在这有限的时间内,老师选择三条左右的练声曲,就开始演唱指导。两位同学由于先天条件相似,老师可以布置同一首声乐作品,让两位同学进行回课。在课堂上,两位学生表现会有不同,老师可以请同学相互点评,然后鼓励表现优秀的同学去指导表现稍弱一点同学。这样的“分层教学”,教师也可能更好的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会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仅仅学生在“学”有进步,而且更多是在“教学”方面有经验。
还有针对学院里沿海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进行分层次教学。例如,在我国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这里的学生受到地方方言的影响,在练习练声曲或者唱歌时,会出现普通话发音不标准的问题。这样情况的学生通过“分层”这种“因材施教”的手段,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声乐不像钢琴、小提琴等专业,乐器是固定的、已知的。声乐特殊性在于学生的不确定性,每一个学生的嗓音条件不同、对于音乐的理解能力不同、音乐、语言等等不同,导致学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先学会把自己塑造成一件乐器。在尊重自身乐器的情况下,学会使用。学生嗓音条件的不同,决定了每个声乐的独特性,不能够去模仿别人的声音。老师在教学上更多是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对于每一个学生的的条件,去帮助学生知道自己声音的条件和学会控制“乐器“。在这个寻找和摸索的阶段里,老师和学生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做的。
在声乐教学改革的道路上,其实不一定单独以个别课的形式或者集体课的形式进行。以上几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各有优点与不足,但是教师可以采用互补方式进行调整。以个别课、集体课进行共同教学,这样能够更好的取长补短。多种形式相结合教学,相信在声乐教学改革的道路上能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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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29-01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