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雨薇
(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论情感对艺术价值的影响
周雨薇
(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的进步,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在不断地变化进展,艺术从本能的宣泄演变为文明人类精神生活的必需。生活造就了无数艺术家,艺术家的创造,也丰富美化了人类的生活。当欧洲的莫扎特在穷困潦倒中谱写他那些不朽的美妙旋律时,中国的郑板桥、金农和其他几位“扬州八怪”的画家们,正在用他们的画笔宣泄愤世疾俗的激情。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文化背景,创造出不同的艺术,然而时隔二百余年,这些艺术依然在世界上流传,依然在给不同的人群带来欢乐和激情,带来连绵不绝的遐想。艺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着我们的情趣,扩展着我们的想象力。艺术是生活的再现和模仿,是附有一定的思想感情的显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善于发现艺术、创造艺术,从而发觉美的特质,学会用双眼寻找美的特质。
艺术;情趣;想象力;思想感情;创造艺术
艺术,迄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通常认为,艺术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来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殊形式。
艺术是一种很重要、很普遍的文化形式,有着非常复杂而丰富的内容,与人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艺术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具有无限发展的趋势,在整个社会产品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一)中国古代艺术创作
中国古代艺术创作灵感来源于生活在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上的人们对为自己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自然环境的审美反映。自然环境对中国古代艺术作品的创作题材,创作手段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国古代有一个比较公认的灵感创作过程,清人郑板桥提出的“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这一“三竹”说。他在《题画竹》中说:“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花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为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郑板桥的“三竹”说是他长期画竹的创作经验的总结,对我们理解绘画艺术乃至其他艺术创作过程有着重要启示。由物到心的感物心动、心灵内部的意象孕育、由心到物的意象物化。
(二)中国当代艺术
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艺术逐渐受到西方艺术的影响。丢失了人类心中真实情感的表达,从而盲目的追求形式美,为了获取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也催生了中国当代艺术中的机会主义思潮和后殖民文化心态。
在政治体制尚需改变、市场机制尚需健全的情况下,中国消费文化的畸形发展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表现形式的艺术,乃是回避社会苦难,拒绝历史记忆,放弃对于边缘、底层和野地的人文关怀,在自我迷恋中寻找专利图式,以适应海内外艺术市场和媒体传播的需要。这种状况应该引起当代艺术家和批评家的警醒。对于中国当前的现状,我们要反思,要认真观察生活,发现生活中点点滴滴存在的美感和创作灵感,这样做出的艺术品才能与大众产生共鸣感,直触人的内心。
(三)西方当代艺术
今天在西方艺术史中,“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已经从原先只表示时间的概念转化成艺术类型的专有名词了。纵观西方艺术,它从开始发展直到今天,就大分类而言,有三大类型:古典艺术,现代艺术,当代艺术。当代艺术的定义不能用三两句话来打发,因为它实在是边界模糊,而且手段任意,它不仅没有一个属于自身的风格,也不存在共同的美学主张。当代艺术是全新的思考和视野。
一方面,艺术家在进行创作的时候充满情感活动,另一方面,情感也是客观的艺术对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艺术形象中的情感因素也就同时来自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讲,艺术形象的情感因素就是艺术对象情感因素的反映。艺术是以人的精神世界作为重点反映对象的。这样,人的情感也就不能不反映在艺术形象之中。但是,艺术形象的情感又是艺术家赋予它的,艺术家没有不带着强烈的感情来描写自己的对象的。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艺术家总是受生活中具体人物和事物的感召,在难以抑制的感情冲动下开始创作,并且又以强烈的感情、热情作为动力,最终完成其创作。
首先,艺术家从他选择题材起,就表现出强烈的情感态度。艺术家必须写他愿意写的东西,只有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愿意写的东西,写起来才充满感情,才能被描写的对象所激发,所感动,写出来的东西才能感染人。当然,艺术家对什么感兴趣,对什么不感兴趣,什么东西能够吸引他,什么东西不能够吸引他,最根本的还是决定于他的立场和世界观,所以这就要求艺术家必须有正确的进步的立场和世界观。
首先,对于一切艺术种类,一切艺术作品来说,情感都是它们的表现对象中的最基本的和不可缺少的因素。情感是一座桥梁,在艺术创作中沟通着创作者与表现对象,艺术家通过思考形成了对创作对象的感情,又以自我意象和创作语言将感情孕育于作品中。在观众对作品的欣赏即再创造中,感情又是沟通观众与作者的桥梁。
[1]丁涛.艺术概论.辽宁美术出版社,2001-8.
[2][德]盖格.艺术的意味.华夏出版社,1998.
[3][法]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出版社,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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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29-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