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领域的转变具有一定成果,但往往不能触及中国传媒业发展的根本,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学会在全球传播市场里找到自己的定位。
1.管理改革:市场主导。政府在没有过多干预的前提下,保持市场竞争有序、合理、合法即可。随着中国传媒行业的成熟,逐步摒弃行政力量对传媒产业的直接干预将是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熟之后的主要诉求,以市场需求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保证传媒资本自由流动。
2.体制改革:明晰产权。“一元体制,二元运行”常常将中国媒体置于尴尬的境地:执行政治性的宣传义务的同时,要完成经济性的创收。这是当下媒介寻租、媒介“搏出位”、媒介审判等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体制性原因。
3.公共服务:双轨制。以市场为资源调配的主要手段,但市场终归有难以避免的缺陷,为维护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政府对舆论的影响力,建立“公共服务”性质的媒体势在必行。将“市场盈利”与“公共服务”两种不同性质的媒介角色分离,避免由于媒介角色分裂而出现媒介寻租等现象。
4.法规完善:可能与现实。博采各国新闻法规之长,制定我国专门的新闻法规,是媒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制度性保障。
(屈國超文,摘自2014年第7期《青年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