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仕龙
一、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的内涵
(一)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的含义
财政涉农又称农业财政投入和支出,是政府为克服市场缺陷,通过财政手段支持农业发展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总和。包括: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业生产资金、农业事业费、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本文的财政涉农项目主要有工程类和非工程类两大项。工程类涉农项目,主要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非工程类涉农项目,主要是指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社会救助、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等。
(二)财政涉农政策的种类和主要管理部门
财政涉农政策主要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防灾救灾政策和资金以及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两大类;涉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部门主要有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财政局、扶贫办等,涵盖了大部分政府管理部门。
二、X镇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申报缺少科学管理
1.项目申报随意性大,缺少科学的程序。基层乡镇涉农项目的申报,缺少科学的程序。X镇各行政村在项目申报时也遵循“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也通过“两委会”充分酝酿和讨论,但这些程序大多流于形式。当基层党员、群众对促进本村未来发展的关键项目有不同的意见时,仅凭几个村领导就决定了拟立的建设项目,使村民失去了主体地位。
2.涉农资源“散”,缺少统一管理。财政涉农项目之所以名目繁多的原因是各个部门分别掌握各自的涉农资源,这些项目和资金最根本的表现形式就是“散”,部门散、资金散、项目散、去处更是散!这就难以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也不可能把有限的财政涉农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最优的项目上。同样因为“散”,基层乡镇只能分别各个相关机构申请涉农项目和资金,缺少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
3.涉农资金缺口没有保障机制。由于涉农项目配套资金短缺,村领导只能靠个人关系,向上级机关争取或向乡村在外创业成功的“能人们”“讨米下锅”,但这些资助只是杯水车薪,不能满足涉农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如X镇T村2012年、2013年的村级建设项目中,虽然从外面争取的资金达100多万元,但也仅够总需求的20%左右,这种“讨米下锅”的做法不可能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涉农项目的审批缺少科学的制度
1.涉农项目立项缺少科学论证。有些村为更多地享受到“优惠”政策,通过种种不当手段去争取,这必然干扰涉农管理部门正常的工作程序。如X镇A村、B村、C村,经常有各种项目得以立项;而F村、H村、M村等,两三年也没有一个项目。这就使基层干部群众怨声载道,导致出现“党的政策虽好,我们享受不到”、“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怪象,参见下表案例分析。
从2011年至2014年3月各村合计涉农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看,A村达1161.8388万元;B村在缺少2011年补助资金数据的情况下,其三年合计也达908.0785万元;C村合计达869.4305万元,而M村和H村却只有67.293万元和21.612万元。
2.人情关系影响涉农项目和资金的审批。基层村镇,人情关系错综复杂,大家都碍于面子。曾在该镇某区域任职的一位领导,担任镇部门领导后,在资金、项目等的安排上,会更多地向这个村“倾斜”。并且,这种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多“锦上添花”,少“雪中送炭”,多“面子工程”,少“里子建设”。从该镇A村、B村、C村2011—201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看,已经很富裕了,但“锦上添花”的“面子工程”却还常有其“份”,各种涉农项目和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这些村。因为这些贫困村的主要领导与上级机关沟通、协调不足,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信息比较闭塞,“跑镇”不够,有的村甚至还“不认识”有关领导。所以,分配不到各种涉农资源。这从表1中,A、B、C、M、H村所得到的项目类奖励和资助资金的多寡已经可见一斑。
从排名情况看,A村和C村的各种收入一直名列前茅,而H村和F村等几个行政村的各种收入,在该镇所有行政村中,一直排名靠后,但却一直没有得到相关涉农资源的分配,参见如下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人情关系影响涉农项目和资金的审批
从上述表1-5中可知,H村和F村的各种项目类奖励补助资金远少于A、B、C这三个富裕的村。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其主要原因是他们不愿意“跑政进金”,不愿意找领导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同时该村所处的地理位置也相对偏远。用该镇一位部门领导的话说:“我都不认识这些村的书记、村主任,那么,我们的涉农项目放到他们村里去,我能放心吗?”。这足以说明,在基层村镇,要得到涉农资源没有人情和关系,不跑机关、不找领导,得到的资源就少,甚至没有。
3.领导结对的村,涉农资源来源广。与贫困村联系结对是各级领导一项重要的帮扶工作,如C村在地理位置上虽然远离中心城区,但因为是市领导联系村,近几年得到的名目繁多的各种外来资金和涉农项目络绎不绝,使C村的财政扶助性收入从2011年的49.75余万元、排名第13位,突然跃居到2012年的415.06余万元、排名第一,2013年虽然退居到第三位,但其绝对值从415.06万元增加到了431.62万元,年增长率为3.99%。虽然三年来C村的外来资金占其总收入的比例平均高达95.82%以上,但如果不能有效地利用这些外来资源,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那么该村的发展仍将是不可持续的,参见表4、表5。
三、促进涉农项目和资金科学管理的政策和途径选择
(一)成立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综合管理部门
1.设立涉农项目和资金综合领导机构。根据《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项目由发改委负责,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建议宁波市成立涉农项目和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与“三农”工作相关的涉农部门的行政正职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立涉农项目和资金科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农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等工作相互通报;涉农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对涉农项目实行专家审核、科学评审、部门协调、党委讨论决定的管理机制。
2.实行信息公开,克服“钱”出多门。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从申报、评审、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全程公示,包括在各级政府网站、报刊媒体和项目所在乡村公告,并在各级财政预决算报告中公开资金去向、用途和详细清单。按照“科学规划、集中投入”的原则,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源,建立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信息横向互通平台,做到信息互通、运作规范、资金整合,杜绝因职能交叉重叠造成的漏洞,克服“钱”出多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涉农项目的程序化管理
1.规范项目立项的科学程序。加强涉农项目的科学管理,规范项目和资金的申报程序。首先,由村“两委会”酝酿、讨论,提出拟立的涉农建设项目,报镇党委和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其次,由市(县、区)涉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涉农部门共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调研、科学论证、充分酝酿、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是否给予立项。再次,对初步确定的拟立项目,报市党政机关和人大常委会,由书记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立项的项目及资金安排,并由分管的市(县)级领导一支笔审批。
2.加强科学论证,实行科学管理。按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理论,要加强对拟立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方案、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立项的重要性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保养和基层乡镇的科学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科学论证,以决定是否给予立项。加强项目施工的科学管理,要聘请思想硬、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员进入项目领导班子;建立科学的评估、测算指标体系,做好项目的评估、测算。要提高生产率,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调控机制;要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加强跟踪验收,做好后续管理。建议由市和乡镇涉农部门和纪检机关,对全市(县)在建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跟踪检查,对非工程类的如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工作,也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颁发相关的资质证书;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责成有关负责人落实好补救措施或重新建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统筹发展规划,主导资源分配
1.集中资源,竞争择优。以X镇为例,各市(县、区)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与分配过程中,要强化绩效理念,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性分配;要实行“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项目申报、评估审查到使用监管等环节、办法和标准要公开、统一,要公正、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关系,杜绝“能人村”、“关系村”、“强人村”跑“政”进“金”。
2.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财政涉农资源的使用与分配,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切实做好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发挥区域资源和区位优势,实现规模化发展。对高山村、空心村、无力村、落后村要通过退宅还田、退宅还耕、退宅还林,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要加强中心村、文明村、生态村、重点村、专业村建设,加大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以进一步促进这些村的建设水平,起到示范、榜样和引领作用。
3.加强调研,掌握主动。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发改办具体负责,加强调研,切实把握涉农项目和资金分配的主导权,克服“能人”项目、“关系”资金等现象。通过运用好财政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与分配工作,达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产业延伸、重点突破,从而促进X镇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稳步协调发展。
几点说明:
(1)数据来源:X镇人民政府一般预算及基金专用账;2009年—2014年X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1-2013年各村收入统计表。
(2)2011-2013年X镇涉农财政和新农办给予各村收入数据按年份排序情况表,只选取了其中排名最前和最后的五个行政村;
(3)(4+5)/总收入(%),指该村外来资金收入与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的比例;
(4)因财政统计年度的局限,部分为不完全统计数据。
课题项目:201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G13-2-6。
(作者单位:宁波市社会科学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