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B破冰政府投融资困境

2014-10-14 11:40王玲燕
中国经济信息 2014年19期
关键词:投融资城镇化政府

王玲燕

力求将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要素整合到一起,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为地方政府提供一揽子综合型的智囊服务和要素提供服务。

中国经济正在经历着一场变革,也正沿着“总设计师”构建的方式和预判的方向曲折地前进着。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把“新型城镇化”列为发展中国经济的重要引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都为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勾勒出了清晰的方向和实施路径。

三万多字、八篇三十一章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可以用“一条主线、四大任务和五项改革”来总结归纳,“一条主线”就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四大任务”就是农业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布局、城市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五项改革”就是“人、土地、资金、住房、生态环保”。

研究机构统计未来6年内,各级政府会将31个省级行政单位、330个地级市、2856个县的农业人口逐步市民化,其所需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支撑方面投入达42万亿元。庞大的发展规划背后,蕴含着海量的商机。

LCB助力政府投融资资源整合

2009年12月3日,一份加标“特急”字样的财政部文件被下发到各地财政部门,该文件要求紧急叫停以财政为担保的地方融资平台向社会集资的行为。

2010年6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对平台类公司进行分类管理。

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正处于国家调控的关键和非常时期,一方面,地方政府必须承担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特别是牵扯到民生领域的保障房建设的投入资金大部分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审批通过的贷款,即便是被划归为一类全覆盖类公司,也不能提款,使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LCB在此种背景下应运而生,“LCB”是法律(law)、资本(capital)建设(build)和品牌(brand)几个英文单词的组合,由金诺律师事务所牵头研发。

LCB模式是指将所有关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律、资本、建设、城市品牌运营等专业机构,经过资源整合,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提供一揽子、一体化服务。力求将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要素整合到一起,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为地方政府提供一揽子综合型的智囊服务和要素提供服务。

LCB模式致力于解决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所涉及到的“政府债务优化、平台公司重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的搭建与优化、新城建设、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垃圾处理、水利基础设施、环境与能源、园区建设投融资实务”等等问题,同时更加强调方案制定之后的实施。

在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式下,为稳步推进政府投融资模式的多样化,有效缓解银行信贷投放的压力,充分利用土地融资的同时,要着力撬动金融杠杆,充分发挥金融放大器的作用;同时更要创新模式,用法律人的力量,全面高效地整合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投融资所需要的资本、建设、品牌等各要素,将招商引资与投融资有效结合,发挥政府资金、政府资本的杠杆作用,引进战略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社会闲散资金,实现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有效联动。

为此LCB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及实践经验,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做出了产品的五大模块,全力助推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及新型城镇化建设。

五大模块相互联接,层层递进,可以分割设计与实施,亦可整体设计与实施,它们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重组与优化;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的设计与优化;地方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的设计,组建与落地;地方政府PPP的结构设计与资源引进;地方政府ABS的设计与落实。

LCB创新政府PPP投融资模式

公私合伙制(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PPP是指政府部门与社会投资者之间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提供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相关服务的一种方式。

广义的PPP指公共部门与社会投资者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狭义的PPP是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指政府部门与社会投资者共同将资金或资源投入项目,并由社会投资者建设并运营该项目的方式。包含BOT、BTO、R+P等多种模式。

市政领域被各级政府及各类政策推行为PPP模式的主战场,这是由它的发展基础和需求促进的。一是传统市政领域一般都伴随有收费的模式,如供水、供热、供气等领域;二是传统市政领域在“十五”“十一五”期间处于高速建设期,地方政府融资需求强烈,外加上建设部对特许经营的推进,这就使得建设部对特许经营的推进工作与地方融资的需求形成了有效对接;三是市政领域伴随着环保产业的转型。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还有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它们是公益性的,没有任何盈利性,社会资本是不愿意进入的,而地方政府在这些项目中的资金缺口也比较大,这种情况下,如何设计PPP结构,使社会资本愿意进入,同时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又可以实现风险的共担与利益的共享,以实现共赢是亟待破解的问题。

LCB致力于将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合理结构设计,形成投资主体;将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城建设、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环保设施等所涉及资产梳理整合,盘合存量,形成资产池;将公益性项目及营利性项目有效搭配组合,形成项目池。在此基础上利有自身资源优势及地方政府的信用优势,将相关资本方、建设方引入并促使方案落地,助力地方政府高效利用PPP模式,在新型城镇化中搞好投融资工作。

当然,LCB毕竟是一款用法律人牵头研发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产品,它更加强调依法建设,依法融资。在每一步的结构设计、资源引入、项目落地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合规性审查将贯穿始终。依法合规,程序公平,也是LCB设计的一个重点和一个亮点。

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相信这个由法律人牵头设计的投融资综合服务方案,必将为各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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