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友军
《红楼梦》第三回写林黛玉初进贾府,贾母及媳妇姑娘们倾巢出动,以礼相见。正在这时,只听见后院飘然而至一声笑语:“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这是谁?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话过后,小说才写一个“丽人”出场:她“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原来是“凤辣子”——王熙凤。
文学作品描写人物使用这种先“声”后人的表现方法,叫作“先声夺人”。先声夺人是我国传统的描写人物出场的写作艺术,古代章回体小说不乏出色的名笔。人物出场的先声夺人,其关键的“夺人”,就是要求人物一出场就抓住读者,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作为人物出场的第一“声”,也要能“夺人之心”,方为上乘。凤辣子出场时一句貌似平常的话,不说读者,就是林黛玉,也立即刻下了“放诞无礼”的印象。怎能不叫人颇费思量呢?说话人这么大声大气,在堂堂贾府,又是在“老祖宗”面前,竟旁若无人地突出一个“我”字,不能说不“放诞”;她本未迎客,却洋洋自得,岂不“无礼”!于是,这一“声”,就使一个泼辣骄纵而又很能做戏的特殊人物呼之欲出了。
为了把人物出场写活写好,使其“第一印象”就能“夺人之心”,作家们总是呕心沥血。大体说来,先声夺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先写个性化的语言
“言为心声”,所以在人物出场的时候,作者总爱让人物先出来说话,以便“纸上留声”,即留下鲜明的性格烙印;甚至不惜在人物“走”出来之前,先入为主地以一“声”夺人。凤辣子是这样,鲁迅的《故乡》里的杨二嫂也是这样。在杨二嫂未曾露面,而且连她的名姓都还未出现之前,是由那“一种尖利的怪声”把她引出来的:“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这一“声”,不仅是人物本身的虚张声势,而且也是作者在招人注目。读者有知:“哈”的一声,绝不是一个诚挚、朴实的庄稼人和庄重、和蔼的年长者的语言。于是,一个沾染许多铜臭的市井泼妇的鲜活形象,就先“夺”了读者的注意。
孙犁的《山地回忆》,主人公妞儿的出场,也用的是“先声夺人”的笔法。当“我”在河边正要洗脸,突然传来一声喊:“你看不见我在这里洗菜吗?洗脸到下边洗去!”这命令的口气,火辣辣的味儿,把天真、率直的爽朗性格就“喊”出来了。由此可以看到,先声夺人的性格化的语言,不仅是人物出场的精彩一笔,而且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可以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
先写有声有色的动作
人物的行动,莫不是思想性格的表现,所以对于人物如何“走出来”;作家总是精心设计,特别重视。这样,人物出场,作者总要让他们先“行”夺人。其方法是,力求抓住人物性格化的动作,一开头就把它写得有声有色,活灵活现,由此“夺人之心”,给读者以难忘的印象。
鲁迅《故乡》里的闰土最初是通过“我”脑海里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描绘他的,虽然作为插叙,但由于是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所以作者也分外用力,“先声夺人”之效尤为明显。特别是那“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的一连串动作,把一个勇敢的少年英雄写得有声有色。
先抑后扬的回味艺术
人物出场,有时故意放置于贬抑的地位,例如《山地回忆》中小妞的出场大喊,初看似乎无礼,太不讲情面,又似乎太无觉悟,对待子弟兵该这样生硬吗?然而正由于开头一“抑”,后边对她才“扬”的得力。读了后面,再回味前面,才觉得“抑”的好,有性格在,有“戏剧性”在。那么,这样的出场描写,怎能不叫人回味无穷呢?
《林黛玉进贾府》里写贾宝玉在王夫人嘴里竟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在林黛玉的记忆里,她母亲也曾把贾宝玉说得“顽劣异常”。这也都是“抑”。可是唯有这些“抑”,当贾宝玉真的出场时,在黛玉的眼里,他才那样“闪光”。
先声夺人的人物出场艺术,不光限于写“声”,也有写“行”,写反响,甚至以“抑”写起,只要能够“夺人之心”,就都是可取的。
怎样才能保证人物出场的描写“先声夺人”呢?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要真实,毫无虚假的痕迹。孙犁说:“虚伪和矫饰,无论在生活方面或艺术方面,都是不足取的,可耻的。”人物出场也这样,不能为“夺人”而违反生活的真实。二是要传神,这原是性格化的真谛。人物出场时的一言一行,要求一笔传神,一鸣惊人,这样才能留给读者永志难忘的“第一印象”。三是后面要有实力。所谓“实力”就是充实的内容。作品要对人物作多层次多侧面的刻画,如果全文没有一系列的人物“性格史”,那么开头徒有“夺人”之声,也只是不下雨的一声干雷而已。
俗话说:好的开头,便是成功的一半。同样的道理,要写好人物,也请首先写好“先声夺人”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