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婶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呢?”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有一只鸟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说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会是什么?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婶要小心了。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婶默默无言,没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恶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我以为它真是“畏罪潜逃”了。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没有快意。
隔了几天,李嫂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弥补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赏析:
看来郑振铎是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人。本来是个喜爱猫的人,以为小鸟被猫吃了,就厌恶起猫来,便给它一顿惩戒。显然他是站在弱者一边的,尽管它们是动物。不过事情很快有了变化,当他发现“作案”的并不是自家的猫时,又自责了起来,责备自己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枉了猫。认为自己的“暴怒”和“虐待”是“刺我的良心的针”,遗憾自己“永无改正过失的机会了”。这样看来,郑振铎又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可谓难能可贵。这正是正直的人应该具备的品质!(陈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