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正艺
摘要:每一个公共行政人员,在日常的公务工作中都会遇到各种形式的责任冲突,会经历一次次的伦理思考。在面对冲突的同时,个人私利、价值观都会发生碰撞,公共行政人员发挥伦理自主性:客观、公正的进行伦理思考至关重要。其对于一个负责任的公共行政人员的养成,对于组织内部良好风气的形成,做出正确决策等都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公共行政人员;道德思考;伦理意识
随着周永康的落马,又一个贪腐集团浮出水面。十八大三中全会之后,有大批中央和地方的官员被调查,被撤职。一方面,这些官员的曝光显示了以习李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积极打击腐败,重塑党内正气的坚定决心,此举深得民意,为舆情满意度最高位;另一方面,如何从源头杜绝腐败或不道德、违法行为的产生,而非在伤害了公民和国家利益之后再惩罚,值得我们深思。
从行政伦理学角度看待我国官员一系列违法行为,我们发现我国不道德公共行政人员通常有如下特征:在步入公务员队伍初期,常常是踏实肯干,尤其是日后在仕途上有所成就的官员在转身成为公共行政人员的一开始大都是兢兢业业地工作,成绩为大家共睹并深受认可;待人接物也及其谦和恭敬,心胸也较宽广。但在经历长期的公职工作之后,有不少人会变成贪腐集团的一员,坦然地做出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的事情,满足私人利益。公共行政人员是怎么一步又一步沦为被舆论谴责,被法律惩罚的人呢?
一、公共行政人员面临的伦理困境
每一个公共行政人员在步入岗位之后都会面临许多伦理困境,组织的利益、上级的利益、自己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常常会发生冲突。冲突发生后如何进行伦理思考,进而采取符合自身世界观、价值观又不损害自身利益的行动是一件费脑经的事情。
(一)权力冲突
所谓权力冲突是指,从外部强加给我们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力(权力来源于诸如法律、组织上级、民选官员和公众等),这两种或以上的权利对我们的行为要求是不相容的,处在这当中的我们会感到烦闷。毕竟,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从小的听话服从教育使我们的血液里对于级别高的人或者说对于自身有约束力的人或权威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和顺从。
公共行政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遇到上级、上级的上级和人事制度规则等之间直接或间接的冲突。韦伯说在官僚制中“公务官员的荣誉在于自觉执行上峰命令的能力,就像这命令与自己的信念想法完全一致。即使他认为这命令有错,在抗辩之后,如上峰仍坚持己见,他也应该执行。缺乏这种最高意义上的道德纪律和自我克制,整个机构就要陷于瘫痪”①。但绝对服从领导常常会使人迷失,甚至构成共同犯罪。
这个时候,我们本能的考虑是自身利益最大化或者自身损失最小化。在一次又一次面临权力的冲突,为了自保,我们会暂时性的忘却入岗时的誓言,并最终彻底忘却,把岗位作为给自我牟利的工具。誓言在可能出现的各种困境中被消磨地失去了原来的颜色,只剩下为了自我利益而做出选择的无奈,并最终无奈成为自然和必然。
(二)角色冲突
每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扮演着许多角色,例如:一个女人通常都会承担女儿、母亲、妻子、媳妇儿的角色,每个角色所面临的角色期待是不同的。这里所谓的角色冲突是指,一个公共行政人员在组织内部所扮演的角色(组成部分)之间发生的冲突,比如:作为组织一员的内部角色与应对外部压力扮演之间,同级之间的内部角色与上级下属的内部角色扮演之间。
这种角色冲突在公共行政人员的日常工作中,也不少见。在角色冲突的后面,普通的行政人员通常会忽略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很难意识到自己正处在道德困境之中。其实,这些角色冲突本可以好好利用来鼓励并系统地培养责任能力,并进而改善决议、法令、奖赏、人际关系训练和组织发展策略。现实的情况是,角色的冲突常常为投机者所利用,以达到获得自身的某种利益的目的。
(三)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是指,我们自己的个人利益和我们作为公共行政人员的义务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在公共行政人员的工作中更为普遍和常见。在利益冲突中,利益与职责之间、个人至上主义的本能出现和组织制度框架之间有不可避免的紧张关系。这里的利益主要是指经济利益,当然,也包括情感、社会地位、权力、社会关系、成见、个人福利、别人的福利和社会认同。斯莫尔曾得出结论:将纯粹的、完全的个人利益从公共利益中区分开来渐渐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这些利益是重叠的、不再具有可分性,关于对错、喜恶的老式标准也变得不合时宜了。这也是为了个人利益而从公共资源中攫取金钱和权力等“部分人类生存条件”。
再看最近沸沸扬扬的周永康落马,查看周永康的生平事迹,我们发现,出生于贫困之家的周在少年时期相当懂事,学习、待人接物各方面都很优秀,并且与同学的相处很大气,在刚参加工作后,对于脾气不好,爱较劲儿的下属也未曾刁难或穿小鞋,周生活简朴,也没有架子。直到其到中央政治局工作后,周家开始了发家的路径:拿人钱财,给人消灾,通过卖官,或者说情,安排工作等等来发家致富。在得到一些资本后,又开始动用政治关系来经商、搭建自己的权力联盟等。一步一步走的很稳,周也顺利地爬到了中国权力的顶峰。我想当年的周的内心应该是及其明亮的,但是明亮的内心也敌不过一年又一年处在道德困境之中,并渐渐地迷失了自己当年的世界观、价值观,最终迷失了自己。
再看这三种公共行政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遇到的冲突,我们发现这些冲突构成的道德困境对公共行政人员的伦理意识是一种考验,但是很多时候工作会消磨公共行政人员的伦理意识,或者在公共行政人员形成自己的伦理意识之前,世界观、价值观就已经在日常工作中的道德困境中被遗忘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古人之言被深深印在大脑里,公职人员忘记自己在享有公职权力,履行公职义务之前和之后最本质的身份是公民,本就是自己工作的成果享受者,权力的最终来源也是公民。可是这样的觉悟很少被公职人员带到工作中去。这种“健忘”也反映了公共行政人员伦理意识的缺乏。
二、我国公共行政人员伦理本能分析
当今我国公务员的选拔都是由考试决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这些立志于公务员事业的青年才俊择业的目的并非都是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把我国建设成繁荣富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更多的理由如下:首先,父母的期望;第二,官本位思想的存在使得公共行政人员在我国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第三,公务员行业的相对稳定性,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的工资,不错的养老待遇等更是吸引了很多的人。这种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入职期望多少为后面越走越偏埋下了伏笔。
当然,我愿意相信每一个公共行政人员在刚入职的头几年都是积极的完成上级的任务。这里又有一个问题:伦理自主性的缺乏。对上级的惟命是从会造成下属判断能力的降低,对于每一项任务,公共行政人员很难会多想一点,对于原因、后果不计。更多地把可能存在的后果客观地呈现给上级,才有利于上级下一步做出更正确的决策。这也是公共行政人员责任感的体现。
长此以往,处在政府系统工作的行政人员形成干好自己“分内事”,维护自己个人利益,不要多管别人的事情的习惯性思维。此时,责任的冲突有可能唤醒在公共行政人员大脑深处的世界观、价值观,使他们在纠结的同时,审视自己内心的道德规则,这其实是一个重新进行自我认知,成为负责任的公共行政人员的绝佳机会。在这一道德思考过程中,公共行政人员可以发挥自身的道德想像力,设想上级、同事、外部压力等可能的后果,在不伤害或最小伤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采取维护组织利益、公民利益的措施。个人主义至上是人类的本能,却不是必然。通过有意识的思考,公共行政人员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成为负责的公务员。
三、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在库珀的行政伦理学理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公共行政人员承担着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客观责任包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基础的义务关系包括对组织的上级负责、对下属的行为负责,对民选官员负责,最重要的是对公民负责,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利益。这些关系很容易理解,从实践性角度也能够做到,但同时也需从伦理角度,诸如:公正、平等、自由、诚实、慈善、隐私、人性尊严等价值观和原则也要做出合理的解释才是完整的负责任的行为。
公共客观行政责任来源于法律、组织的规则和制度框架、工作描述以及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角色期待等。经过时间的检验,外部的约束也随着时代的改变进行了完善。当然,对于那些超出了公共行政人员权力范围的问题,我们在交给上级的同时,也应尽可能多的将那些对决策有必要的信息传递给上级,这对于上级或者说整个组织做出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很关键的。
主观责任是公共行政人员有关自己的情感和价值观的责任。这些主观责任主要影响了公共行政人员自由裁量权的发挥。这些主观责任原则的形成和来源于外部的客观责任相关,同时也反映了公共行政人员自身的情感、习性的需要。在客观责任一致或很少有变化或约束力不强的时候,公共行政人员的行为主要受主观责任影响。此时的主观责任具有控制和引导公共行政人员作出符合内心信仰和自我形象的行为。也就是说,在达到能够满足客观责任所要求的结果的同时,采取能够满足内心价值观和自我认同感的方法。
四、行政伦理意识
面对纷繁复杂的事件、组织的制度、上级的要求、社会的期待和自我内心价值观的呼唤,做出令最多数人满意的行动是对公共行政人员的自觉伦理意识的要求。所谓伦理意识,我认为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在面对外部强加的压力时,能够自觉有效分析后果,运用符合自己道德原则的行为方式去达成客观责任。这种伦理意识受公共行政人员本身价值观的影响,在一次次任务的达成过程中,伦理意识也在一点点逐步形成。此外,还有一些因素也会导致伦理意识的形成。
外部的压力是用来约束公共行政人员的不道德或者违法行为的。我国已有《公务员法》用来给公共行政人员的行为设定一个最低限度;此外,组织的制度,岗位行为规范等书面性可参照的文件都为公务员的行为设定了一个可操作的范围。公共行政人员的所在的组织文化对这种意识的形成有很重要的正相关作用。作为有主观能动性的自由人,公共行政人员具有能够有效使用自由裁量权的能力,正确、坚定的价值观可以培养公共行政人员裁决过程中的自信感和处理突发问题的自觉感。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一个公共行政人员会形成自己的道德原则,并通过一次次的“实战演练”不断加深加强自身的判断能力。在面对道德困境的同时,自觉运用自身的伦理意识、道德准则,你的伦理意识越坚强,你就有越大的把握战胜冲突,获得自我认同。
每一个公共行政人员都会经历不断成长的过程,公务员面临诸多内心的考验和伦理的挑战。明确自己的身份与责任,坚定自己的价值观和伦理意识,有助于公共行政人员在仕途上不迷失,在正确的路途上走稳走远。
[注释]
①[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M]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76页。
[参考文献]
[1][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罗德钢:行政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
[3][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M]北京.三联书店1998.
[4][美]詹姆斯.雷切尔斯:道德的理由[M].杨宗元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李承宗:伦理学视野下的当代中国现实理论问题[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
[6]程立显:伦理学与社会公正[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