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开展课外活动 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2014-09-25 16:44郭松杰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 2014年6期
关键词:兴趣小组课外活动课外

郭松杰

2010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下称《减负通知》)下发,其中以“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为宗旨,对学生“在校时间”做严格控制,即规定小学生、初中生“在校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上级会议是否如此传达不得而知,但各级各类评估检查组基本上照此标准对照评价,各校自然如此贯彻。如某校作息时间规定,上午8∶00开始安排30分钟晨间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三节课后于11∶05放学,刚好3小时又5分钟,下午1∶30开始上课,第四节课外体育活动,下课为4∶45,计算得3小时15分钟,上下午合计6小时20分钟。鉴于此,检查组认为该校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原因是学生“在校时间”超过6小时。

一、 正确诠释“在校上课时间”的含义

最近,笔者详阅了《减负通知》全文,发现其中并无“在校时间”,而是“在校上课时间”。

1.“在校时间”和“在校上课时间”的关系

从字面上讲,“在校时间”应界定为在校逗留的时间,即学生从踏入校门那一刻起到走出校门那一刻止,不管学生在干什么:大小便、做游戏、吃零食、读书、写字、午休等,只要在学校逗留,都属于“在校时间”;而“在校上课时间”是指不仅在校园,而且还在上课的那段时间。此前,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的错误传达呢?估计是因为人们普遍将“在校上课时间”简单理解为“在校时间”。其实,该校作息时间的6小时20分钟之中包含上下午共六次课间休息时间,每次10分钟,还有每次5分钟的眼保健操两次。显然,课间十分钟属于“在校时间”,而不属于“在校上课时间”。综上所述,“在校上课时间”与“在校时间”不是同一概念,确切地说“在校时间”包括“在校上课时间”和自由休息时间即非上课时间两部分时段。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校时间”的外延大于“在校上课时间”。

2.“在校时间”不可替代“在校上课时间”

同一天中,学生“在校时间”绝对多于“在校上课时间”,检查者曲解上级文件精神,以“在校时间”替代《减负通知》中的“在校上课时间”来认定该校违规,既不负责任,也不科学。如此武断地限定学生离校,让学校各种资源成为摆设,也极不合理,一方面浪费了学校丰富的教学资源,有悖于政府办学思想;另一方面由于相对提早放学,给社会、家长对学生的监管带来不便。笔者以为,此种行为无形中剥夺了学生继续在校接受其他教育的权利,应尽早予以纠正。

3.正确诠释“在校上课时间”

要正确诠释“在校上课时间”,首先得弄清楚何为“上课”?笔者以为既有广义的“上课”,又有狭义的“上课”。《现代汉语词典》对“上课”的解释是:教师在讲课或学生在听课;“百度百科”对“上课”是这样诠释:学习者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被学习者的过程。从以上两种对上课的定义不难看出,仅需满足两个条件便能称之为“上课”,其一有传授知识的主体——教师,其二有接受知识的客体——学生,而对上课的时间和空间并未做具体界定。韩愈在《师说》中提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和任务是传道,是授业,是解惑。教师或传道,或授业,或解惑,皆为上课,至于时间和空间同样未给予限定,也是一种广义的界定。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学校的教学分工也越来越细。因此,笔者以为文件中“上课”一词是一种广义的概念。狭义的“上课”指以学科为载体,以班级为单位的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活动,即为日常所说的上课。此类上课以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为己任,严格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无论是国家课程还是地方课程,或者是学校校本课程,对每门学科都要开足课时,既不能增加课时也不能减少课时。而广义的“上课”,除此之外,还应该包括晨间体育锻炼、课外体育活动和各种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等。此类活动既有传授知识、技能、方法的主体——老师,又有接受知识、技能、方法的客体——学生,都属于广义的上课。有些社团虽然要走出校园,如外出参观实践活动,由于属于学校统一组织外出,有专门导师带队指导,最终还会回到学校后方能解散返家,其实质属于在校活动范畴,因此,亦属“在校上课时间”。

二、 巧妙开展课外活动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依然以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为例,三至六年级小学生每天六节课,每节40分钟,学生参与的狭义的上课时间为240分钟,相当于4小时,晨间体育锻炼半小时,课外体育活动40分钟,学生实际在校上课时间确切地说应该是5小时又10分钟,按“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之规定,该校还可以开展时长50分钟之内的非狭义的上课活动。同样的作息时间,为什么之前得出的是6小时20分钟呢?原因很简单,检查者按起讫时间之差的简单加减法计算,没有剔除课间自由休息时间,必然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显而易见,学校按课程计划完成学科教学任务后,还有相当多的时间可以巧妙开展课外活动,继续对学生施以影响和教育,促进多元智能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使学校的作息时间与社会各行各业同步。

1.发掘可利用的机动时间

小学生一天还有多少机动时间可以利用?按当前小学阶段课程计划,三至六年级每周有三节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原则上同一天仅安排一节体育课。教育部指出:“凡是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节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应排进课表,形成制度。”三至六年级每周有三天无需安排课外体育活动,这三天每天有机动时间为6小时减去5小时又10分钟,加上40分钟,共计90分钟,另外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课外体育活动后,尚有50分钟。而一二年级日课时比之三至六年级少一节,每周有四天无需安排课外体育活动,由此可见,一二年级学生的机动时间更多。

2.巧妙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课外活动

上课之外的机动时间按日常普遍的说法即为课余时间,有如此充足的课余时间,小学生该如何分配使用?笔者以为学校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多渠道巧妙开展课外活动,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在规定的6小时“在校上课时间”之内,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有特色的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

(1)奠定基础的短期辅导班

素质教育归根结底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合格教育,而当前的异质组班形式及生源环境差异,必然存在一部分学生出现短暂的学习失能,从而导致这部分学生成为班级的掉队生、后进生、学困生。对此,笔者以为学校可以将每个级段的后20%以下的暂时学习失能者组合成短期辅导班,每周安排两次由多学科教师同时参与的一对一辅导活动。另外还要组建面向体弱多病者的体育达标辅导班,要求班级的人数不超过30人,所有参与辅导的教师或巡视纠正,或一对一辅导,不同时对全体学生做集体辅导。期中后要对学生学习结果重新鉴定,调整成员,突出短期辅导之特点,避免对学生造成心理伤害。

(2)凸显特色的学科技能兴趣小组

面向全体学生的合格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底限,必须确保这个底限,当然,学校要不满足于底限。在任何一个群体中,既有暂时举步不前的后进者,又有遥遥领先的佼佼者。这些佼佼者往往是班级中某学科的高材生,他们学有余力,基本上能够比大部分学生提早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仅有深入一步的求知欲望,还有进一步获得发展的主观需求。从一切为了孩子和为了孩子的一切着想,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学科组建特色技能兴趣小组。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以各种特色技能训练逐步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3)艺术类兴趣小组

有些学生学科文化成绩平凡无奇,艺术才能却出类拔萃,这些学生有进一步提升才艺的欲望,同时学校也应该给他们提供展示的平台。校园既是学生学习的乐园,又是孩子们载歌载舞的绝佳环境,学校当然要乐此不彼地开展各类艺术兴趣小组活动。艺术类兴趣小组可以全面打破班级、年级的壁垒,让学生自由报名。尽管小组由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但由于是学生自主报名参加,而且学生有统一的追求目标,这种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往往最强,后期的学习也会更投入,更容易在校园形成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

总之,将6小时“在校上课时间”用于学科教学和多元智能的发展与训练,一方面可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另一方面使学校教育兼具社区服务功能,免除提早放学后给社会、家长带来的“托管之忧”。当然,为避免学生身心过于疲惫,确保学生有足够的调整休息时间,不至于影响次日学习,学校宜规定最迟结束时间,而对于没有参加任何社团的学生,在征求家长同意后可规定统一的放学时间,确保学生快乐学习、安全返家。

【责任编辑: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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