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妮+李赐平
伴随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生活在日新月异的21世纪的人们越来越感到生活压力之大,生活节奏之快。许多父母因无暇照顾孩子吃饭、午休、上下学以及课业辅导,于是,一个专门负责儿童课后临时看管的新兴行业——“托管班”便应运而生了。
“托管班”也称“小饭桌”,主要指托管机构有针对性地面向由于工作繁忙而无暇照顾孩子的家庭,专门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照顾学生中晚餐和午休,并辅导作业,陪伴孩子游戏,为学生集中提供安全、健康的课后教育活动场所。[1] 目前社会上主要存在三种类型的托管服务:一是由私人开办在居民小区内的专营性托管;二是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或家政公司兼营的托管班;三是个别学校和青少年活动机构,利用自有的场地临时照看学生。[2] 家长依据需要可选择午间托管、全日托或假期托,收费根据服务类型不同和托管机构软硬件水平的差异一般由上百到上千元不等。
“托管班”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家长放学后接送、看管和辅导孩子的职责。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其一方面满足了部分家长的需求,另一方面无疑是对现行教育体制下从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过程中“教育空白”的有益补充,弥补了学校及家庭教育的不足,担负了一定的社会教育职责。那么,我们有必要从教育社会学视角审视托管班火爆的原因及其社会功能,针对托管班实际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探求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以期托管班能够良性、规范化发展。
一、 社会转型冲击下“托管班”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1.宏观方面——社会流动的需求
社会流动是从动态角度描述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的社会学概念,主要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的整体时空范围内,从某一种社会位置向另一种社会位置转移的现象,一般从方向性上分为两种主要的流动形式:一是指从地位、职业或阶级的下层向上层或者从上层向下层的垂直流动,二是一个人在同一社会职业或阶层内的横向流动。[3]
社会分层的客观现实为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的流动具有社会普遍性。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信息化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受教育越多者越有机会获得更多优质资源,大大增加了参与竞争并取得优势社会地位的机会。教育已然成为个体改变命运,求得发展并促进社会良性流动的重要因素。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社会流动基本呈平稳水平。但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强烈、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许多家长自感危机与压力的同时“见缝插针”般送孩子参加各种托管班,期望孩子在自己暂时无暇照顾时也能得到最充分优质的教育和辅导,以达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目的。
2.中观方面——城市家庭职责的社会性外化
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核心动力。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将人力、能源、信息等社会资源高度集聚,并通过流畅的互通合作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节省资本,以追求最大化利益,服务性生产逐渐成了产业中心的主要部分,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自1978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尤其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在工作繁忙、家庭内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像“托管班”这样的专门社会机构来承担部分家庭职责,将一部分家庭内部的分工转变成社会分工,这样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职责向社会外化了。
3.微观方面——家长的需求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在家长对子女的期望和教育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的同时,其自身存在的主、客观方面的“缺陷性”所导致的对托管班的需求是使托管行业兴盛繁荣的直接驱动力。总体来看,目前家长对托管班的教育需求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因为工作繁忙,在放学后到下班前这段时间和中午休息与用餐的照料上无暇顾及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一部分家庭里有老人或保姆,具备照看孩子的条件却担心孩子不能得到良好的专业性辅导而将其送到托管班,期望在专业老师的教育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三是一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或者经过长久时间遗忘了大部分知识,面对孩子的课业辅导不知所措,无奈只能送孩子参加注重课业辅导的托管班。需求决定市场,于是一些人捕捉到了这一商机,开始在学校周围、居民小区内等地方成立各种“特色服务”的托管班,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托管行业的新兴和繁荣得益于家长的教育需求。
二、 从教育功能论看托管班的社会意义
教育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以社会学功能理论为基础,最早开始于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之初为形成期,到20世纪中期得到深入发展。在这期间,对教育社会学功能理论影响最为深刻的是以社会学家斯宾塞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早期功能理论思想,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功能学派。在结构主义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莫顿看来,在对社会现象进行功能分析时,需要看到两种同等重要的功能——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的调整和适应的客观后果,这种调整和适应是系统中的参与者所预料所认识的;反之,潜功能是没有被预料也没有被认识的客观后果。[4] 通俗地讲,显功能指实现和预期相一致的主观目标并能被人意识到的功能,而潜功能则是指客观实现与预期目标不相一致并一开始就没有被人们期望或意识到的功能。
1.“小学生托管班”的显功能
小学生由于年龄尚小、独立性和自理能力都不够成熟,需要父母的照料和看管。而城市中很多父母忙于生计,一般来说休息时间不够充足,外加拥堵的城市交通加剧了人们的出行困难,父母的确对孩子放学后就餐和午休问题、上下学接送和下班回家前近两小时孩子无人看管的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
首先,托管班以学生时间为主导,有针对性地提供灵活性的服务,一方面,迎合了部分家长的需求,为其减轻负担,解决了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托管班里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老师为孩子提供课程辅导,及时帮助孩子解决课业难题,有益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在老师的督导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其次,托管班作为一种“小集体”生活,孩子在其间接受了一种集体教育的熏陶,对锻炼小学生的独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都有一定益处。最后,在我国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托管班无疑是孩子的最好去处,可以避免小学生被一些不安全、不健康的外界环境所影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课后教育问题。
2.“小学生托管班”的潜功能
教育不但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的事业,更是命系国家强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国社会学家孔德从“社会秩序和进步”的视角将教育看成是联系和组成社会的中心要素,并有协调、稳定社会的作用,认为社会是个集体性质的有机体,只有集体的所有成员同时得到发展,社会才能得到发展。[5]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齐心协力并承担责任。托管班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出现在第三产业中,家长需求决定其市场供给,二者属利益相互满足的供需关系。这就使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课后社会教育责任只能流向利益导向的市场途径。目前我国在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建设方面仍不健全,甚至很是匮乏,另外学校教育因其单一性在学生课后教育方面也“无力和无奈”。从这一点来说,托管班的出现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盲点,为小学生提供了健康、安全的课后教育场所,一定程度上担负了部分社会教育责任;另外,托管班应市场需求的出现,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同时也为一部分抓住商机的人带来利益,增加了就业机会,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 目前“托管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阻碍托管班规范发展
由于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除了教育、管理学生,还包括中午餐、接送等不属于教育范畴的服务,所以不能将其单纯归于民办学校或者是教育培训机构,也不能将其界定为民办教育机构。但托管机构市场是以需求为导向,属于市场和需求相互满足的利益关系,具有赢利性,但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又不等同于一般赢利性服务机构。[6]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使托管业更具复杂性。对托管机构的性质界定模糊,导致其处在了“家长无奈、学校无力、社会无视”的尴尬处境,到底应该由工商、教育局、卫生还是其他哪个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呢?出了问题谁负责?托管班到底应该有哪些规范性要求和标准?等等问题,目前并无明确规定。规范缺失严重阻碍了托管班形成规范化的良性发展。
2.办学条件不符合标准阻碍托管班良性发展
由于存在巨大市场需求,外加目前政府对托管班并无相关规范的审核标准和要求,导致市场上的托管班质量良莠不齐,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相关执教人员没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教学资质,导致学生学习质量下降。更有甚者揣着“看孩子”的心理,在招进大量学生后,当初“精心辅导孩子学习”的承诺成了空话,任孩子打闹、看电视、玩游戏。二是一些托管班里提供饮食服务的人员无健康证明,对食品的采购来源和操作过程缺乏安全性保证,操作间卫生条件差,或者不规范操作,都给孩子的饮食安全造成隐患。三是托管班往往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将投资成本压缩到最小,这就导致师生比例严重失衡,并且没有电子空气净化设施,消防设施也不具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可想象。
四、 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
1.建立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让托管班经营合法化、规范化
托管班的出现对学生、家长、学校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目前托管班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其健康、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可联合工商、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监督与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条例准则,将托管班在市场准入的资质标准、收费标准、场地环境的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消防设施标准和教学管理条例等等一系列审批程序纳入合法化、规范化的渠道。同时应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不定期对托管班市场做整顿检查与指导,使其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保证其得到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
托管班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空白,具有弥补社会教育职责的潜功能。所以政府应积极探索在托管服务行业的牵头引导作用,联合教育、工商等各部门认真调研分析并尽快明确托管班的性质界定与主管部门,尝试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以确保托管班尽快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之路,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教育环境。
2.放宽政策,鼓励和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
目前我国在青少年学生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的建设方面有很大欠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因其功能单一等局限性也对小学生离校后的教育表示“担忧又无奈”。一些学校尝试以公益活动项目的形式依托本校教学资源和场地,在学校内部成立托管班,受到了很多家长的青睐和追捧。但这必然会给在校老师增加工作负担,占据老师的私人时间。以免费的义务服务方式开展校内托管实在不切实际,但教育局规定学校不得私自以辅导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这让一些无力自己承担财政支出的学校对校内托管无能为力。因此,政府可以给予学校适当的财政支持,相关部门可放宽政策,鼓励并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的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让家长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同时加强相关部门对收费标准、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
3.动员条件成熟的社区自行开办小学生托管
在美国,课后托育机构主要由公立学校与民间组织提供,其中社区在承担各项责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7]社区可以充分利用其集聚便利、生活密切、人和人之间熟悉和信任度高的优势,自行组织力量,将社区内的退休教师、厨师、医务人员、大学生等人力资源通过招聘形式充分利用起来,开办社区内部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托管中心,及时与学校沟通教育信息,进行上下学集体接送,实施科学、安全健康的托管教育。如此一来,家长在方便接送孩子的同时也能及时了解到孩子的教育信息和具体表现,家长更加放心了,学生也获得了健康有益的发展。
托管班正如任何新事物的发生与发展一样,有积极、开拓的一面,但同时也有不适应的地方。总之,“托管班”应时代要求而出现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同时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也存在诸多问题和阻碍,其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尤琳.对中小学生“托管”问题的法律思考[J].教学与管理,2008(5).[2] 王佳.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的若干思考[J].科技信息,2011(18).
[3] 马和民,高旭平.教育社会学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4] 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 鲁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6] 钟泽欢.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托管市场的建议.[EB/OL]. http://93.nc.gov.cn/onews.asp?id=1116,2010-3
-26.
[7] 王顺民.课后照顾服务的一般性考察:现状处境与未来展望[J].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研究报告,2005(6).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