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擘
一、从无障碍到通用设计
20世纪初,无障碍理念作为一种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安全的设计方法萌芽于建筑学界,瑞典、丹麦等国相继开始相关研究与实践。 20世纪中期,为帮助那些因战争和疾病而身心受创者更好地回归社会,欧美各国纷纷通过立法推广无障碍建设。随着无障碍建设的发展,人们逐渐发现由于过分强调适用群体,这种这种区别对待的方式使得无障碍设计反而成为残障人士回归社会的一种“屏障”。
20世纪 80年代,美国建筑设计师、工业设计师罗纳德 ·梅斯( Ronald L. Mace)在无障碍设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概念。 1985年,梅斯发表论文,对通用设计概念进行了详细的阐释:“通用设计,就是无追加费用、或是说以最低的费用,让建筑和设施不仅只是对于残疾人,而是对所有的人都具有适用功能和魅力的设计方法。这种方法不但能打破为移动困难人群所作的产品与设计是‘特殊的、高成本的既有观念,同时也能使现行的可接近设计( AccessibleDesign)不再显得那么粗鲁并且毫无魅力。 ” 1989年,梅斯在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建立了无障碍住房中心,即今天著名的通用设计中心( The Center for Universal Design)前身,对通用设计进行更为系统的研究和实践。梅斯教授对通用设计的这段定义一直沿用至今。
罗纳德 ·梅斯和他的同事们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通用设计的 7个原则,即公平原则( Equitable Use)、弹性原则(Flexibility in Use)、简单直观( Simple and Intuitive)、信息明显( Perceptible Information)、容许错误( Tolerance for Error)、省力原则(Low Physical Effort)、尺度和空间的适度( 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Use)[1]。正如通用设计中心所指出的,这些原则只是对通用设计可用性的一般描述,并不是说所有以此理念为指导的设计都必需完全符合这七条原则,在设计实践过程中设计者还应该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工程、文化、性别以及环境等因素。通用设计的 7个原则,以启迪性思路揭示以往在设计中不为人所关注的思考方向,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然而这些原则并不是一切设计的解决方法,也不意味着在进行设计时必需优先考虑这些原则。仅仅是以通用设计的 7个原则作为具体的设计原则是远远不够的,在设计活动中还应当结合具体环境特点和使用者需求,关键还是要回归使用者,即人本身。
二、从“残疾”到“障碍”
无障碍设计理念强调在建筑空间、公共环境、道路交通、设施设备等方面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如残疾人)或正常能力衰退者(如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使用需求,通过专门的设计消除在交流、移动和使用操作等方面让这些不方便群体感到困惑、困难的“障碍”。然而这些障碍难道真的只是上述这些弱势群体才会遇到的问题么?
所谓残疾,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为:“就健康范畴而言,残疾是指由于损伤或伤残而限制或妨碍一个人行施正常职能(取决于年龄、性别、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的某种缺损。 ”[2]进一步说,就是指人的肢体、器官等生理功能 (如听、说、读、写等功能 )或心理功能出现某种缺陷 (如精神失常 ),致使人失去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残疾的程度和影响,将残疾分为伤残、残疾和残障。目前,我国主要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6种类型。 [3]根据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 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 6.34%,其中
各类残疾人中,肢体残疾、听力残疾和多重残疾占残疾人总数比重较高,分别达到
29.07%、 24.16%和 16.30%。 [4]
所谓障碍,在这里是相对残疾而言,是指人在某一阶段、时期或某种条件下,暂时或永久性失去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造成障碍的原因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来自人自身的原因,姑且可以称之为内在原因,包括生病、残疾以及生理阶段等诸多因素;另一类是来自外部环境的原因,即外在原因,包括自然条件、物质环境和一些外力因素等。由此可见,障碍的表现有很多,遇到障碍的人也并非是仅仅局限于那些弱势群体。很多时候,当人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点,常常因为找不到导视标牌抑或是找到却又看不懂而不知所措。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建筑空间,即便是长期在这里生活或工作的人也时常会迷路。
可以看出,障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限制的不仅是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即便是健全人也会在很多时候受到障碍的限制。通用设计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并试图通过设计来消除不同使用者所面对的共同障碍或使用困难。从关注使用者自身出发,尽可能延伸设计所适用的人群,注重多层面思考,将使用者一视同仁,尽量避免给不同层次的使用者造成不一样的心理感受。
三、多角度、多层次的人文关怀
越来越多的设计人士和研究人员关注、研究和实践通用设计理念,许多国家和地区还因此专门成立了通用设计的相关机构。通用设计理念也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得到深入发展和完善。虽然通用设计倡导毋需额外或特殊设计即可适用于尽可能多的所有人,但是通用(Universal)并不是简单的平均对待或同一处理。通用设计所针对的用户群体不仅包括健全的正常人,还包括儿童、老人、孕妇、伤残人士等,如何正确、合理的划分这个用户群体,对于深入理解和应用通用设计具有基础性、本质性指导意义。
1993年, Benktzon在全纳性设计(Inclusive Design)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设计金字塔”图形 (图1),将消费者群体按照身体能力分成三个层次,并进一步指出,如果设计是为了满足“设计金字塔”中的某一层群体的需要,那么这个设计也应该能够被该层以下各层的消费群体使用。 2000年,赛尔温 ·戈德史密斯( Selwyn Goldsmith)从建筑学角度提出了“通用设计金字塔”(universal design pyramid,图
2)[6],根据身体能力的变化将使用者(消费者)进一步细分。虽然由于建筑设计的一些特殊性,这个设计金字塔所分析归纳的使用者并未包含儿童,但是其结合使用者身体能力、行为特质及使用需求进行多角度的分析方法,以及兼顾宽容度与弹性的设计分类,对与其它通用设计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
通用设计一直都是着眼于人本身,努力构建一个基于公平基础的社会平台。公平对待每一位使用者,使其都能够准确理解设计所传达的信息,让使用者都能够自如、省力地操作或者体验。通过易于理解和掌握的使用方式,让使用者能够准确使用、操作。通过对信息进行多种方式的表达,并按照重要程度进行顺序整理,既要保证使用者可以借助各种渠道或感官获得准确的信息,也要便于信息的管理或变更,从而确保使用者在整个使用、体验过程中都不会感受到被区别对待或者受到歧视。设计既要便于人们的使用,也要充分结合使用环境、使用需求、能力差异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及不同行为能力的使用者在使用时的空间、尺度、力度等的变化。
几十年来,欧美国家通过深入研究与探讨通用设计理念,在这一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并针对通用设计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设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立法保障。目前,美国大约有 7所通用设计研究机构,欧洲大约有 15所相关研究机构,均在不断进行着多方面深入的设计实践活动,并在科研与教育领域深入研究与探讨通用设计理念。位于亚洲的日本,也随着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日益重视和研究通用设计理念,各大企业纷纷以通用设计理念作为指导开发产品,积极探索着通用设计的实践应用。由此可见,通用设计理念将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面临更多的挑战。
将通用设计的理念与方法引入设计与开发中,不仅前景广阔,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用设计所面对的,既是世界性的问题,也是目前国内的突出问题。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 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 6.34%。
[7]造成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2月23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人口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严重。 [8]以老年人、残疾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社会问题日渐突显,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的协调与解决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是设计人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注释:
[1] 引自通用设计中心发布于1997年4月1日的2.0版本: HYPERLINK "http://www.ncsu.edu/ncsu/design/ cud/about_ud/udprinciples.htm" http://www.ncsu. edu/ncsu/design/cud/about_ud/udprinciples.htm
[2]资料来源:世界卫生组织 “损伤、伤残和残疾的国际分类” 日内瓦 1980年
[3]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1996年)
[4]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YPERLINK"http://www.cdpf.org.cn"http://www.cdpf.org.cn、人口_中国网http://www.china.org.cn/chinese/ renkou/566108.htm
[5]图片来源:http://www.eng.cam.ac.uk/ inclusivedesign
[6]图片来源:Selwyn Goldsmith,《UniversalDesign》,Oxford: Architectural Press, 2000
[7]数据来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6年12月1日)。
[8]数据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YPERLINK"http://www.cdpf.org.cn"http://www.cdpf.org.cn、人口_中国网http://www.china.org.cn/chinese/ renkou/566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