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建设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措施探讨

2014-09-24 05:42庞庆庆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25期
关键词:房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庞庆庆

摘要:房屋建设质量的优劣,对居民人身安全有重要影响,在以往的建设中出现过施工单位因过分追求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管理的情况,房屋质量达不到使用要求,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政府部门,应正确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研究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房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房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8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效能。

一、坚持依法监督管理

在当前的房屋建设工程中,有些建设、监理单位质量行为较为混乱,特别是不按照正常程序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工作落实不够,存在把关松散等问题,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为解决这些问题,质监站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依法监督和管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建立在严格的法制基础上。我国在建筑方面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省市地区也随之制定了有关法规,质监站要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检查。加强信息化建设,紧抓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单位内部的信息化工作,做到以下几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1.把关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无论是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新建、改建还是扩建,都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禁各类未及时办理所需手续或者手续办理不全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2.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部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不得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建设工程招标不得把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作为竞标条件,否则招标结果无效,责令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他项目的招标。3.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标准示范文本,对质量安全责任、质量安全措施费、项目管理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等作出明确约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发现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拨付相关款项的,责令改正并在改正前暂停其新上项目的招标活动;发现施工、监理单位不按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或擅自撤换有关人员的,责令停工整改。

二、重点加强环节监督

确保对房屋建筑项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是各级质监站的重要职责。从目前房屋建设的总体情况来看,受控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如混凝土工程质量水平较低,砌体工程施工不规范等等,因此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1.桩基础监管。对桩基础报建、施工企业的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及施工完成后的检测验收等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桩基础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并特聘经验丰富的地勘专家充实监督力量。2.原材料进场验收和抽检。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抽检主体施工工程的钢筋等原材料,同时加强对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情况的监督检查。3. 监管预拌混凝土市场。严格实行预拌混凝土企业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同时规范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和资料管理,增加在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随机抽查的频次。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质监站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即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将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地下车库等分别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对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的逐户逐间全面质量验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后,对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5.建立质量投诉信访体系。健全合理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落实质量投诉责任人制度,建立详细的投诉处理台帐,正确判断投诉的性质,积极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疏导投诉人不满情绪,创新化解质量纠纷的方式方法,要求各建设和施工等单位真正担当起质量纠纷的重任,以促进质量问题的解决。

三、组织检查,严厉查处

目前房屋工作质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钢筋工程制作和安装存在一定质量缺陷、模板工程质量较差、部分工程由于施工和养护的问题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基坑支护出现裂缝未及时处理等;在装修、节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厨房卫生间内墙面防水高度不足、水电安装工程材料送检批次不足、门窗“三性”检测滞后、防水工程缺少附加防水增强措施、节能材料送检批次不足、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未送检等。质监站应在日常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巡查和各类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中,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责任,保证防治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条文以及有明显质量问题的项目,当场签发监督执法文书,责令责任主体限时予以整改。

制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检查和验收审查表,规范建设、监理单位执行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行为,强化技术交底和现场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工程质量整改方案,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质量保障。对违规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违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对造成质量通病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保修条例规定,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不按本条例规定保修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责任单位存入的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参考文献

[1]张耕.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点[J].中国建设信息.2011(03)

[2]李相保.探讨如何抓好新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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