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热面积理解偏差产生纠纷

2014-09-24 13:56兰松牛聪健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4年7期
关键词:科研单位热力王某

兰松+牛聪健

王某承包经营某科研单位招待所,因为招待所与科研单位在同一建筑内,所以关于供暖缴费问题,市政府采购中心、王某和热力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规定科研单位缴纳供热费面积为1996.22平方米,其中办公部分1192.40平方米,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支付,经营部分803.82平方米,由承租人支付。逾期缴纳供热费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王某一直按协议缴纳供热费,至2012年9月,热力公司多次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当年供热费,王某拒不给付。热力公司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缴纳拖欠供热费及违约金共计26066.10元。

庭审中王某辩称,不缴纳供热费是因为热力公司收费不合理。某科研单位产权书上明确写着建筑面积为1401.52平方米,政府采购中心每年缴纳1192.40平方米供热费,自己应该缴纳209.12平方米供热费,但按照三方协议自己每年缴纳803.82平方米供热费,热力公司每年多收取594.7平方米供热费,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王某还向法院提交了测绘成果报告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据。针对王某的说法,原告热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三方协议、发改委文件、科研单位公用集中供热面积和经营面积核定说明、商品房测绘成果报告书、收费明细表等证据。证明经营部分收费面积是依据此报告重新现场测绘后计算出来的,其中包括公摊面积、超高面积和使用面积,共计803.82平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供热费计算标准不是王某所称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三方核定供热费面积中包含超高和公摊面积,因而王某所称供热费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三方签署的协议,被告拒不缴纳供热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给付供热费及滞纳金的诉讼请求符合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对房屋取暖费产生异议,应及时向当地热力部门咨询,详细了解供热面积的测量标准和缴费标准,避免因赌气擅自违约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 兰 松 牛聪健)

王某承包经营某科研单位招待所,因为招待所与科研单位在同一建筑内,所以关于供暖缴费问题,市政府采购中心、王某和热力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规定科研单位缴纳供热费面积为1996.22平方米,其中办公部分1192.40平方米,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支付,经营部分803.82平方米,由承租人支付。逾期缴纳供热费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王某一直按协议缴纳供热费,至2012年9月,热力公司多次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当年供热费,王某拒不给付。热力公司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缴纳拖欠供热费及违约金共计26066.10元。

庭审中王某辩称,不缴纳供热费是因为热力公司收费不合理。某科研单位产权书上明确写着建筑面积为1401.52平方米,政府采购中心每年缴纳1192.40平方米供热费,自己应该缴纳209.12平方米供热费,但按照三方协议自己每年缴纳803.82平方米供热费,热力公司每年多收取594.7平方米供热费,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王某还向法院提交了测绘成果报告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据。针对王某的说法,原告热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三方协议、发改委文件、科研单位公用集中供热面积和经营面积核定说明、商品房测绘成果报告书、收费明细表等证据。证明经营部分收费面积是依据此报告重新现场测绘后计算出来的,其中包括公摊面积、超高面积和使用面积,共计803.82平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供热费计算标准不是王某所称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三方核定供热费面积中包含超高和公摊面积,因而王某所称供热费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三方签署的协议,被告拒不缴纳供热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给付供热费及滞纳金的诉讼请求符合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对房屋取暖费产生异议,应及时向当地热力部门咨询,详细了解供热面积的测量标准和缴费标准,避免因赌气擅自违约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 兰 松 牛聪健)

王某承包经营某科研单位招待所,因为招待所与科研单位在同一建筑内,所以关于供暖缴费问题,市政府采购中心、王某和热力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规定科研单位缴纳供热费面积为1996.22平方米,其中办公部分1192.40平方米,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支付,经营部分803.82平方米,由承租人支付。逾期缴纳供热费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王某一直按协议缴纳供热费,至2012年9月,热力公司多次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当年供热费,王某拒不给付。热力公司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缴纳拖欠供热费及违约金共计26066.10元。

庭审中王某辩称,不缴纳供热费是因为热力公司收费不合理。某科研单位产权书上明确写着建筑面积为1401.52平方米,政府采购中心每年缴纳1192.40平方米供热费,自己应该缴纳209.12平方米供热费,但按照三方协议自己每年缴纳803.82平方米供热费,热力公司每年多收取594.7平方米供热费,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王某还向法院提交了测绘成果报告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据。针对王某的说法,原告热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三方协议、发改委文件、科研单位公用集中供热面积和经营面积核定说明、商品房测绘成果报告书、收费明细表等证据。证明经营部分收费面积是依据此报告重新现场测绘后计算出来的,其中包括公摊面积、超高面积和使用面积,共计803.82平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供热费计算标准不是王某所称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三方核定供热费面积中包含超高和公摊面积,因而王某所称供热费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三方签署的协议,被告拒不缴纳供热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给付供热费及滞纳金的诉讼请求符合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对房屋取暖费产生异议,应及时向当地热力部门咨询,详细了解供热面积的测量标准和缴费标准,避免因赌气擅自违约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 兰 松 牛聪健)

猜你喜欢
科研单位热力王某
嘉吉(Cargill)进军RAS饲料研发,与美国知名科研单位达成合作
热力站设备评测分析
关于科研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代管人可以变卖失踪人的财产吗
周六福520爱跑节1000人登陆西安城墙 热力开跑
一匹“宝马”引发的无间道
浅析科研单位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德行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