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业兵 刘兆辉 赵海军等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是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本文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创新等角度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现代农业;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5.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4)07-0135-03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山东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家庭承包制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共同发展。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变化的根本要求,对加快建设山东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山东省大力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培育发展了一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1]。
一是专业大户持续增加。目前,全省具有一定种植养殖规模的专业大户约20万户。种植业领域以粮食、蔬菜和林果为主,其中6.7 hm2以上的种植大户约1.5万户,养殖业领域以猪、牛、羊、鸡、兔和水产养殖为主,其它以黄烟、食用菌、花卉、蜂等特色养殖为主,约有3万户。
二是家庭农场逐步兴起。截止到2013年6月初,全省共登记家庭农场1 188户,近600户为《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出台后新增。从土地经营规模来看,13.3 hm2以上的家庭农场419个,3.3~13.3 hm2的家庭农场402个;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成立的有1 116户,占到了总数的94%。
三是合作社与合作联社快速发展。截止到2013年10月底,注册登记的合作社93 193户,出资总额1 681亿元,登记成员总数103.2万个,带动550多万户参加合作,提供经营服务总值88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超过200户,农村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达250余户。
四是农业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截止到2013年6月底,规模以上龙头企业9 004家,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 080万户,增收总额268亿元,人均增收2 480元。另外,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59万个,工资总额514亿元,人均年工资2万元。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主要问题
2.1主体规模偏小,产业集聚度低
当前,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总体依然偏小,纳入财政补贴的粮食种植面积20 hm2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只有842户,家庭农场数量增长迅速,但也不到1 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虽9万多家,但平均社员数量只有50余户,而经营规模约0.3 hm2及以下的分散农户有2 000多万户,以小规模农户为主体的经营格局还未根本改变。山东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虽有9 004家,但多数各自为战,缺乏实质的联合与协作,导致全产业链条联结不紧密,农业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不高[2],特别是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发展不足;受资源特点、生产习惯等因素影响,地区生产结构重复现象比较严重,小而全、小而散的种植模式依然存在,以致无法形成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阻碍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2.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科技含量低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高素质农民、青壮年能人外流严重,老人和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导致本就脆弱的农业产业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降低。由于大部分留乡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难以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导致农业生产上主要依据效果、经验选择和应用农业投入品,制约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受短期效益利诱,多数龙头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生产运作层面,粗放式加工多,精深加工品少,农产品科技含量低,转化增值率不高,市场竞争力差,产品知名度不高,有重要影响的名、特、优产品则更少。
2.3农业科技创新不足,科技支撑能力低
农业科技资源在区域、产业、部门之间配置失衡,种植业和畜牧水产业科研投入比例一直保持在3∶1左右, 与畜牧水产业快速发展对科技的要求极不相称;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科教、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科技成果应用水平不高;科技研发投入低,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有限,造成企业竞争力先天性不足;长期以竞争性项目占主体的科研立项机制,导致农业科研主要服从国家战略需求,无法针对本省农业产业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支撑能力不足。
2.4社会化服务供应不足
长期以来,基层农技推广部门是政府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为农民提供化肥、农药、农膜、机耕、灌溉等服务,但受财力、人力等因素制约,服务项目单一,服务质量低,缺少针对性,限制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服务大多为扶持性的,限制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商品化进程,也削弱了服务主体提供服务的内在动力。
3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是保障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核心任务来抓,不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的人才政策,鼓励、吸引、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青年人才从事现代农业;积极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作,联合培养专业技术、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人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应用新技术能力;加强农民培训,通过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养、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3]。
3.2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首先,要引导农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逐步退出经营性服务领域,履行公益性职能,重点开展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新技术和设备的示范推广,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其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经营性社会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最后,鼓励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对接,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4]。
3.3加快科技创新
当前,山东农业资源约束趋紧、综合成本增高、转型升级挑战增多,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实现山东农业内涵式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为大幅提升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科技支撑能力,应以加强科研院所、高校、企业间的协同创新为主要手段[5],围绕山东特色农产品,加快学科延伸和提升,推动山东特色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需求,大力实施良种工程,重点开展新型适用农业机械研发、农业节本增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健康养殖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鲜、运销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6],提升支撑培育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业的能力。
3.4加快科技成果推广
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综合性和专业性相协调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同时引导科研单位、高校面向基层和生产需求,搭建农业科技交流和示范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应用有机衔接。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式,通过建立政府推广与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相结合的推广体系,构建农业经营组织科技需求表达机制,根据科技需求的结构、内容和方式,确定政府推广目标,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
3.5加大财政支持
一是制定科学的科技发展规划,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接支农项目,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切实解决科技和经济两张皮问题。二是拓宽课题支持领域,围绕农业产业需求,重点向农业产业链两端延伸,提高服务产业能力。三是设立重大专项,围绕区域关键共性问题,加强协同创新,整体提升科技支撑服务能力。四是加大对农业基础性平台性设施等的扶持力度,提高科研创新平台装备层次和支撑水平。五是着力强化农业基础设施,以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物质装备等为主,切实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坚实的设施保障。
参考文献:
[1]宿爱梅.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J].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3 (3): 40-44.
[2]陈业兵, 赵善仓, 刘伟, 等.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来源与防控措施研究[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13 (4): 25-27.
[3]张水玲, 袁学国. 基于社会建构主义视角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社区设计团队的经验分析[J]. 山东农业科学, 2014, 46 (2): 151-156.
[4]孔庆乐. 日照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特点、问题与对策[J].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1):14-20.
[5]董建军. 农业科研院所与农业企业开展产研合作的对策研究[J]. 宁夏农林科技,2012, 53 (2): 97-99.
[6]陈业兵, 王翠萍, 赵海军, 等. 农户分散经营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及提升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 2014 (1):30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