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至12月,辽宁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展开、扎实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同第一批相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更广、领域更宽、数量更大,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尖锐,任务也更加艰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辽宁不断丰富和拓展各种实践载体,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级机关对办事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件及相关事由进行登记后,应予放行。依据法律法规需要严格进出管理的机关,对办事人员依约进入或经与机关相关人员沟通准予进入的,在核实登记后应予放行。机关党员干部要端正服务态度,规范言行举止。各级机关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
认真了解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着力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认真了解资金落实、项目用地、项目环评、开工建设等情况,帮助协调和解决项目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帮助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建设新农村。认真学习基层单位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虚心向群众求教,拜群众为师。把实践作为最生动的课堂,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接,就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上级放给市场的权力接转放开,下放给本级的职能接好管好,下放给下级的权力及时下放,不得截留和梗阻。放,就是要把本级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管,就是要加强管理服务职能,把各级机关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采取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在线监督以及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把公众参与作为必经程序。推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加快完成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