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知事的真实权力

2014-09-21 23:00李倩王璞
公务员文萃 2014年7期
关键词:警视厅东京都政府

李倩+王璞

看起来像省长,干着首相的活儿,其实连县长都不如

如果都知事和各区、市的“一把手”谈不拢,也不能都知事一人决断。按照规定,他们发生意见分歧时,将以区域内公民投票公决形式裁决,都知事搞不了一言堂。

东京都知事在整个日本政治体系中的位置——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看起来像省长,干着首相的活儿,其实连县长都不如。

这才是东京都知事的真实地位。

掌握日本第二大武装力量

如果从管辖范围来看,东京都知事的权力似乎应该非常大。

的确,东京都面积虽然只相当于两个香港的大小,但它一年的地区财政收入占日本全国的四成;财政预算能达到13万亿日元(约合794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印度尼西亚一年的国家预算。而其一年创造的GDP总量,几乎与广东省一样。

东京都还拥有日本独一无二的警察力量。与其他各道府县的警察总部不同,唯有东京都的警察机构被称为“警视厅”。警视厅的最高长官也不是其他地区的“总部长”,而被称作“警视总监”。警视厅共有4.5万名警察,是除日本自卫队外,日本的第二大武装力量。

更重要的是,东京都的自主财权远远高出其他地区,可以不依赖中央政府的“地方交付税”,“自掏腰包”推出独立政策。历代知事都会提出一些非常超前的政策,比如东京是最早实现老人医疗免费的城市。加上东京都拥有将近全日本10%的人口,这使得由当地直选产生的东京都知事,被视为集中检验选民最新政治舆论倾向的窗口。也就是说,东京都的民意会间接影响和推动日本政局。

除此之外,根据日本法律,日本首相和中央政府还不能任命和指挥东京都知事。都知事由当地居民投票选举产生。政府官员只能以所在党名义推举候选人,但谁当选,最终还是由东京都人民说了算。

所以,无论从经济体量还是政治影响力来看,东京都知事并不能与中国的市长,或者直辖市市长来类比,而更像省长。

都知事管不了区、市一把手

但是,其实东京都知事也管不了多少事。这与日本独特的地方政治生态有关。东京都是由23个特别行政区和26个市、5个町、8个村所组成。这些区、市与中国政治体系中的区、市最大的不同,是它们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在理论上不需要听取东京都知事的命令。因为它们都是地方自治团体,都政府和市、区政府的行政级别一样,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简单理解,就是都政府不是架在区、市上面的一级政府机构,而是横在区、市之间。

准确地讲,东京都知事对这些区、市的“一把手”,只能“指导”,而不是“领导”。而且许多事务在市、区一级就已经消化处理了,都知事直接参与管理的事务相当有限。

按照东京都政府公布的说法,都知事需要处理的事情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需要协调区、市等自治团体的事务,比如东京奥运会基建这样的大型项目,就需要都知事从中协调。

第二类是特别行政区的一部分事务,比如消防力量怎么分配,自来水管线如何分布,下水道施工怎么监管等等。看起来也是琐事。

第三类也是只有都知事才有的职能,就是作为日本首都的行政长官,他需要做一些接待和安排安保的工作。

总之,因为同是地方政府,东京都政府与东京都范围内的区、市等自治团体,只能通过协议来调整利益。所以他们就组建了一个叫做“都区协议会”的组织,都知事一般都会担任这个组织的会长,用这种方式在各区、市之间斡旋。

如果都知事和各区、市的“一把手”谈不拢,也不能都知事一人决断。按照规定,当东京都以及都内的市、区行政长官、议会议员发生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时,将以区域内公民投票公决形式裁决,也就是说,都知事搞不了一言堂。

所以从权限上来讲,说东京都知事还赶不上中国的县长,是一个看似不恰当的说法,不过也在相当程度上印证了它的真实地位。

65年才换了七个都知事

目前,尽管东京都厅(市政管理机构)的职员超过16万人,但是截至2012年的数据显示,都厅财政供养的主要是警察、消防员和学校教职员,这三个群体占到了近13万人,真正坐机关的职员只有24096人。

东京都知事上班天数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台湾媒体报道说,前任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每个星期只“签到”两天。当然,政治家的工作不一定非要局限在政府办公楼内,但和现任首相安倍晋三相比,东京都知事至少不用经常“坐班”。根据日本媒体此前报道,安倍晋三在就任日本首相的156天里,在家里完全休息的日子只有三天。

与首相这个职位相比,东京都知事可算是“工作稳定”,不用像首相那样时常操心自己随时可能被赶下台。

日本首相换得快,1947年至今,日本内阁走马灯似地换了32位首相。而在舛添要一之前,东京都知事只有七任。除去上任不过一年就因受贿丑闻引咎辞职的猪濑直树,其余六位担任知事的时间长达65年,堪称“铁打的都知事,流水的首相”。

长任期容易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历任东京都知事都有比较亮眼的政绩。

比如1967年当选,连任三届的美浓部吉亮针对日本环境污染制定了《东京都防止公害条例》;其后的铃木俊一在任16年中,针对东京的商业中心过于集中,发展了新宿、池袋这样的新型商业中心地区,提出了“多中心型”城市的想法。正因如此,有人将东京都知事视为日本的“政策先行者”,东京都率先实行的政策中,有很多后来都推广至日本全国。

(摘自《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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