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大”字 抓好“大治”

2014-09-21 19:18宋宇峰
当代贵州 2014年8期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意识

宋宇峰

作为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前沿阵地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站在同一高度、同一角度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定位,以最大的诚意和有力的举措,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总理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十八届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作为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前沿阵地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站在同一高度、同一角度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定位,以最大的诚意和有力的举措,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

学习“大”智慧

领悟“大”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深刻领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大安全”的全新定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的重要标志。从三鹿奶粉等事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食品药品安全与否,绝不是单纯的一般性产品质量优劣问题,而是涉及企业信誉、政府信用和国家形象问题,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巳处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上。

深刻领会建立“大机构、大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全新要求。过去,食品安全多头管理,部门多、环节多,地方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所以,建立“统一权威”机构和“全过程”监管制度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必然要求。

深刻领会“大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任务。监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监管更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要跳出固有的监管模式:主体上,变单一政府主体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共治;方式上,变单一行政手段为法律、道德、市场等多种手段并举。

强化“大”宣传

提升“大”意识

随着时代推移和社会进步,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要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提升。

重视抓好理论层面的研究与探索,提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研究探索国家体系建设,特别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制度与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强化管理手段、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重视抓好社会层面的安全意识提升,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全方位搭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立体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持久地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公益性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科普意识;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公平、正义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重视抓好管理层面的中心意识提升,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加大政府行为引导,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轴心意识、领率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管行为引导,不断提升监管部门职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权威意识;进一步加大企业的指导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守土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坚持用监管手段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坚持以发展方式解决监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建设“大”体系

布局“大”网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定,省级层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已全部划转到位,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

首先,要快马加鞭推进市县改革各项工作。各级市州县党委、政府要全面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一系列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政策运用最大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协调市县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参与和配合,认真草拟 “三定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和拥护改革,全程参与、全程配合、全程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其次,要努力实现“点线面”大连接,确保机构设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就是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要求,把散落在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中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新组建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按照当地政府新确定的“三定方案”要求,落实机构、人员和编制,实现相对独立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面”,就是全省各市(州)、县(区)和同级行政区划要整体推进机构改革,努力实现标准基本一致、步调基本一致、效果基本一致;“线”,就是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机构均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村建立协管员队伍。

拓展“大”思路

推广“大”举措

食品药品安全既然是天大的事,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就要使大力、搭大台、唱大戏、抓大治。

拓展“大视野”,高起点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顶层设计。各级党委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顶层设计意识,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意图,紧紧盯住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期盼,思考和设计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顶层设计既要符合上级的精神,又要适合下面的实际,要“符合”、“适合”, 不要“迎合”。

推动 “大协作”,高水平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统筹运转。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论是体系建设,还是监管手段创新,尚处于探索期,“初级阶段”特征明显,因此统筹兼顾、科学运转工作十分重要。要切实领会精神、读懂政策,确保政策利用最大化;认真解读和论证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能职责,从理论层面、政策层面最大限度地消化瑕疵、减少分歧、压缩真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统筹兼顾,积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政令畅通、协调配合、运转自如。

要有“大手段”,高标准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守住前沿阵地,大力加强科研院所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注重强化产品质量认证等措施,加强种植、生产环节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控,从源头上固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要保持监督管理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创新,以监管手段创新打击违法手段翻新。继续加大拉网式、滚动式、巡回式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惩严治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要倍加重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利用省长直通车、群众工作中心、来信来访、舆情动态监测等平台和载体,广泛收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适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快速提升监管能力,积极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等信息化、现代化监管手段,实现产品质量追溯效果,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作者系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

作为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前沿阵地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站在同一高度、同一角度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定位,以最大的诚意和有力的举措,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总理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十八届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作为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前沿阵地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站在同一高度、同一角度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定位,以最大的诚意和有力的举措,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

学习“大”智慧

领悟“大”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深刻领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大安全”的全新定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的重要标志。从三鹿奶粉等事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食品药品安全与否,绝不是单纯的一般性产品质量优劣问题,而是涉及企业信誉、政府信用和国家形象问题,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巳处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上。

深刻领会建立“大机构、大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全新要求。过去,食品安全多头管理,部门多、环节多,地方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所以,建立“统一权威”机构和“全过程”监管制度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必然要求。

深刻领会“大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任务。监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监管更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要跳出固有的监管模式:主体上,变单一政府主体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共治;方式上,变单一行政手段为法律、道德、市场等多种手段并举。

强化“大”宣传

提升“大”意识

随着时代推移和社会进步,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要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提升。

重视抓好理论层面的研究与探索,提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研究探索国家体系建设,特别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制度与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强化管理手段、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重视抓好社会层面的安全意识提升,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全方位搭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立体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持久地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公益性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科普意识;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公平、正义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重视抓好管理层面的中心意识提升,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加大政府行为引导,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轴心意识、领率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管行为引导,不断提升监管部门职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权威意识;进一步加大企业的指导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守土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坚持用监管手段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坚持以发展方式解决监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建设“大”体系

布局“大”网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定,省级层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已全部划转到位,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

首先,要快马加鞭推进市县改革各项工作。各级市州县党委、政府要全面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一系列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政策运用最大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协调市县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参与和配合,认真草拟 “三定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和拥护改革,全程参与、全程配合、全程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其次,要努力实现“点线面”大连接,确保机构设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就是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要求,把散落在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中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新组建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按照当地政府新确定的“三定方案”要求,落实机构、人员和编制,实现相对独立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面”,就是全省各市(州)、县(区)和同级行政区划要整体推进机构改革,努力实现标准基本一致、步调基本一致、效果基本一致;“线”,就是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机构均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村建立协管员队伍。

拓展“大”思路

推广“大”举措

食品药品安全既然是天大的事,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就要使大力、搭大台、唱大戏、抓大治。

拓展“大视野”,高起点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顶层设计。各级党委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顶层设计意识,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意图,紧紧盯住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期盼,思考和设计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顶层设计既要符合上级的精神,又要适合下面的实际,要“符合”、“适合”, 不要“迎合”。

推动 “大协作”,高水平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统筹运转。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论是体系建设,还是监管手段创新,尚处于探索期,“初级阶段”特征明显,因此统筹兼顾、科学运转工作十分重要。要切实领会精神、读懂政策,确保政策利用最大化;认真解读和论证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能职责,从理论层面、政策层面最大限度地消化瑕疵、减少分歧、压缩真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统筹兼顾,积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政令畅通、协调配合、运转自如。

要有“大手段”,高标准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守住前沿阵地,大力加强科研院所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注重强化产品质量认证等措施,加强种植、生产环节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控,从源头上固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要保持监督管理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创新,以监管手段创新打击违法手段翻新。继续加大拉网式、滚动式、巡回式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惩严治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要倍加重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利用省长直通车、群众工作中心、来信来访、舆情动态监测等平台和载体,广泛收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适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快速提升监管能力,积极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等信息化、现代化监管手段,实现产品质量追溯效果,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作者系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

作为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前沿阵地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站在同一高度、同一角度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定位,以最大的诚意和有力的举措,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总理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十八届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作为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前沿阵地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站在同一高度、同一角度审视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定位,以最大的诚意和有力的举措,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

学习“大”智慧

领悟“大”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深刻领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大安全”的全新定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的重要标志。从三鹿奶粉等事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食品药品安全与否,绝不是单纯的一般性产品质量优劣问题,而是涉及企业信誉、政府信用和国家形象问题,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巳处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上。

深刻领会建立“大机构、大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全新要求。过去,食品安全多头管理,部门多、环节多,地方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所以,建立“统一权威”机构和“全过程”监管制度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必然要求。

深刻领会“大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任务。监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监管更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要跳出固有的监管模式:主体上,变单一政府主体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共治;方式上,变单一行政手段为法律、道德、市场等多种手段并举。

强化“大”宣传

提升“大”意识

随着时代推移和社会进步,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要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提升。

重视抓好理论层面的研究与探索,提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研究探索国家体系建设,特别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制度与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强化管理手段、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重视抓好社会层面的安全意识提升,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全方位搭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立体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持久地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公益性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科普意识;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公平、正义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重视抓好管理层面的中心意识提升,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加大政府行为引导,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轴心意识、领率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管行为引导,不断提升监管部门职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权威意识;进一步加大企业的指导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守土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坚持用监管手段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坚持以发展方式解决监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建设“大”体系

布局“大”网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定,省级层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已全部划转到位,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

首先,要快马加鞭推进市县改革各项工作。各级市州县党委、政府要全面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一系列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政策运用最大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协调市县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参与和配合,认真草拟 “三定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支持和拥护改革,全程参与、全程配合、全程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其次,要努力实现“点线面”大连接,确保机构设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就是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要求,把散落在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中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新组建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按照当地政府新确定的“三定方案”要求,落实机构、人员和编制,实现相对独立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面”,就是全省各市(州)、县(区)和同级行政区划要整体推进机构改革,努力实现标准基本一致、步调基本一致、效果基本一致;“线”,就是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机构均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村建立协管员队伍。

拓展“大”思路

推广“大”举措

食品药品安全既然是天大的事,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就要使大力、搭大台、唱大戏、抓大治。

拓展“大视野”,高起点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顶层设计。各级党委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树立顶层设计意识,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意图,紧紧盯住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期盼,思考和设计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顶层设计既要符合上级的精神,又要适合下面的实际,要“符合”、“适合”, 不要“迎合”。

推动 “大协作”,高水平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统筹运转。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论是体系建设,还是监管手段创新,尚处于探索期,“初级阶段”特征明显,因此统筹兼顾、科学运转工作十分重要。要切实领会精神、读懂政策,确保政策利用最大化;认真解读和论证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职能职责,从理论层面、政策层面最大限度地消化瑕疵、减少分歧、压缩真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统筹兼顾,积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政令畅通、协调配合、运转自如。

要有“大手段”,高标准抓好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守住前沿阵地,大力加强科研院所建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注重强化产品质量认证等措施,加强种植、生产环节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控,从源头上固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要保持监督管理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创新,以监管手段创新打击违法手段翻新。继续加大拉网式、滚动式、巡回式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惩严治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要倍加重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利用省长直通车、群众工作中心、来信来访、舆情动态监测等平台和载体,广泛收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适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快速提升监管能力,积极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等信息化、现代化监管手段,实现产品质量追溯效果,确保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作者系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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