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6岁,高考落榜后,一个人背着铺盖卷,从农村那个贫穷的家里走出来,到陌生的大城市里讨生活。我长得瘦瘦小小,一副初中生的模样,很难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我漫无目的地走,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落到肩上的雪花也有了重量。
一辆公交车开过来,我跳了上去。因为是雪天,车里的人很多。我往里挤,在车厢的中部停了下来,因为我闻到了面包的甜香味。我的鼻孔不由自主地抽动着,贪婪地闻着那种香味,这下我更饿了,饥饿的感觉使一个邪恶的念头蠢蠢欲动起来。
我吞了一下口水,知道“贫穷生贼寇”这句话是有道理的。除了偷,我没有可以果腹的更好的办法。我慌乱地将目光投到别人的口袋和背包上,心跳得厉害。我闭上眼睛,告诉自己就这一次,如果再不吃东西我会饿昏的。我睁开眼睛,向四周看了看,寻找目标。左面最靠近我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粗糙的面孔,像不留意自己钱包的那种人。就是他吧,我暗下决心。
我一手扶着把手,另一只手暗暗摸了过去。但在就要接触到口袋的瞬间,我的手却倏地又缩了回来。我在自己的大腿上狠狠地掐了几下。偷?怎么可以去偷?老实本分的父母如果知道他们的儿子是小偷,一定接受不了这比贫穷更沉重可怕的打击。我打了一个冷战,仿佛看到父母悲戚、愤恨、埋怨的表情。
胃痛给了我邪恶的力量,我的手不再畏缩,滑进那个口袋。我的心狂跳起来,因为我摸到他口袋里的东西,那种质感告诉我一定是钱,可以买东西吃的钱。突然,毫无预兆地,一只大手也伸进口袋里!我嗓子里咕噜一声,差点惊叫起来。那只大手准确有力地攥住了我的手!我抖成一团。
我极力想将手抽出来,可是,努力是徒劳的,那只大手的力量不是饥饿孱弱的我所能抵抗的。我绝望地放弃了挣扎,听凭处置吧。也许是挨顿揍,也许是被送到派出所,或者是听他对全车人宣布我是贼。可是他什么也没有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是紧紧地攥住我的手。
我的手是瘦的、小的、脏的;他的手是厚的、大的、热的。在他的口袋里,他的手就这么攥着我的手。
车厢里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惊心动魄的一幕,只有我们俩心知肚明。车到站了,又上来几个人,车厢里有了小小的骚动。他向后挪了几步,我只得跟过去,紧贴着他站着。
“下一站是文化宫站,有下车的请往前来。”有点嘶哑的女声响起来。他动了一下,握住我的手犹豫了一下,最后他松开了手,低下头,俯在我耳边,用只有我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你的手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他开始往前挤,看样子是要下车。他就这样放过我了吗?我先是一阵惊喜,接着脸火烧火燎地热起来,为了他那句话……
今天,当我穿着舒适的家居服,坐在属于自己的宽大书房里,看到一本杂志封面的时候,想起了10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季里的这件事。杂志的封面是一支燃烧的蜡烛,一只大手兜上来,似乎是在为蜡烛挡风。烛光把那只大手映成橘红色,是温暖的颜色。这温暖的颜色和这围住烛光的大手,使我的心情不再平静。
我很感谢那个男人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他的话:“你的手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