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华
已经实施6年,为国家引进大批人才的“千人计划”,将建立专家退出制度,到期未完成合同的可以被劝退,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资格……这意味着“千人计划”打开“制度性退出通道”。
优秀人才具有天然流动属性,能进能出,方能活力倍增。如果只进不出,就会产生弊端。“千人计划”实施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和问题。比如,引进的专家学者存在“假回国”现象,名义上在国内工作6个月,实际大部分时间在国外;有的入选专家学者,出现学术造假等问题,影响极为恶劣……对这些问题虽说一直在处理,但缺少应有的制度支撑。退出制度的出台,正是补上了制度短板、堵住了政策漏洞,为清理“千人计划”滥竽充数者行动提供了制度“武器”。
人才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其价值不仅在于引进多少、拥有多少,更在于能用多少、用好多少。徐庶终身不为曹操设一计,“身在曹营心在汉”,再优秀的人才不为所用,又有何用?同样,“千人计划”中不为所用、不堪大用、不能使用者,怎能让其顶着名号不出力、占着位子不干事。退出制度的建立正是传递出一种强烈信号:为我所用者留、不为我所用者退,这也彰显了引“才”政策更务实、更开放、更理性。
制度已出台,但落实制度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毕竟,退出制度是建立在核查基础之上。可喜的是,中组部已经部署对前9批入选专家到岗情况进行“查岗”。下一步,还需要从在岗时间、学术状况等方面详细核查、认真核实,发现问题的,该退则退、应退尽退,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