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古月 刘晓宁 周伟国2
摘要:森林保险是巩固集体林权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调查,湖北省森林保险存在缺乏政策性支持等问题,总结出影响湖北省森林保险业务推进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因素、财政因素、生产因素和保险与评估体系因素。最后基于森林保险中已有问题和需求影响因素,提出推动森林保险业务发展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森林保险;集体林权制改革;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F326.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7-80-1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的原因,许多林农难以恢复林业生产,不仅现实生活遇到困难,收入也将受到严重影响。灾害暴露出林业在抵御特大自然灾害能力方面的诸多问题,特别是由于林业保险制度的缺失,使经营者在受灾之后缺乏恢复重建的能力,严重挫伤了他们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林权抵押贷款的信贷风险,对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产生不利影响。开展森林保险,不仅可以发挥保险在林业风险管理、灾后恢复重建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而且能够有效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转移林业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因此,探讨新形势下我国森林保险问题,对于保障林业再生产顺利进行,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森林保险执行现状
近年来,湖北省在推进森林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从南漳、谷城等少数县、市开始尝试,但推进的力度不大,且保险对象仅限于森林火灾的保险。南漳县森林保险工作始于2006年10月。该县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降低金融风险,贷款银行要求贷款人对抵押的森林资源投保,森林保险业务由此而生。目前,全县投保主体共计32个(其中:国有林场3个、造林大户29个),投保总面积共计2.246万亩,保险金额共计1636万元;承担森林保险的为人保财险公司,森林保险的主要品种是森林火灾保险,投保的费率为保险金额的7‰。谷城县森林保险工作始于2007年6月,目前全县投保主体共计10人(其中:国有林场2个、造林大户8个),投保总面积共计2万余亩,保险金额共计300万元,投保的费率为保险金额的6‰。截止到2013年5月,湖北省14个试点县共签订保单798.25万亩,其中:公益林728.07万亩,商品林70.18万亩。
2森林保险需求影响因素
2.1政策因素
2.1.1法律法规制度 我国除了1982年颁布的《森林保险条款》对森林保险有简单规定外,有关森林保险的具体法律和行政法规至今尚未出台。由于缺乏专门针对森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森林保险的性质也没有明确规定,森林保险的组织机构、业务开展形式等,都按商业保险的规范来实施。
2.1.2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制度因素 由于森林的公益性和林业的产业弱质性,各国政府均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森林保险事业发展,发挥政府在森林保险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森林保险的政策性。如日本的森林国营保险及森林保险基金的运作方式,芬兰政府设置的森林保险补助基金等。目前,我国森林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只有国家在政策层面和资金层面上给予一定的扶持,森林保险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2.2林业生产因素
3.2.1林权证因素 2006年新林权证的发放和管理存在问题:一是有相当一部分的森林还没有换发新林权证;二是有一部分换发的新林权证因林农没妥善保管而遗失;三是证书与林地的实际面积、林种不符;四是林改时工作没做到位,仓促制证,证制好后不敢发放,担心引起矛盾纠纷,这些都影响了森林保险进度。
2.2.2林种界定因素 林农对投保的林种界定不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苗圃地、无立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也划入了商品林的范围。但这些商品林发放了林权证,在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是:这种类型的商品林,需不需要投保,怎样投保;既然投保了,发生损失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又按什么标准进行理赔。
2.2.3林地林分质量因素 没有梯形投标的,理赔额度总体偏低。部分林农认为林地林分质量不同,但投保费和保额相同,部分林分质量好的林地一旦受损,赔付的费用不足以承担恢复林地继续经营的费用,而对于林分质量差的林地,林农觉得投保不划算,这也是导致投保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
2.3 保险体系因素
2.3.1保险体系不全 有的承保公司在乡(镇)没有机构,工作开展难度大。我省森林保险特点是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工作成本高,特别是有的承保公司,作为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经营主体,在乡(镇)没有延伸机构,也没出资委托代理或聘请协理员,导致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影响了森林保险的工作进度。同时,有的偏远山村需到户收集资料、收缴保费,付出的工作成本远远大于收缴的保费。
2.3.2投保程序复杂 投保程序过于复杂,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强度,林农需要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理赔报案专线,并填写一系列核实个人基本信息表格,且查勘定损周期无法确定等等因素,都影响着林农参与投保的积极性。
2.4 评估体系因素
根据不同森林灾害类型、特征和规律,构建森林灾害损失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森林灾害损失认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简便易行的损失认定方法,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森林灾害损失认定体系,也是林农非常关心的主要因素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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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古月,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