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了吗*
——以江苏省为例

2014-09-14 03:26付彩云
社会保障研究 2014年1期
关键词:城镇居民支配社会保险

付彩云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社会保障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了吗*
——以江苏省为例

付彩云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是当前中国广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收入差距与收入来源、政府调节手段都密切相关。社会保障收入既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来源之一,又是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调节手段。鉴于此,本文以江苏省为例,从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的实际调节效果、人均社会保障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收入在各收入户间的增速变化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社会保障反而扩大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对此,文章进行简要的原因分析,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建议。

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收入差距

一、问题提出

我国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很多学者从不同方面对造成差距过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李实、魏众、丁赛(2005)[1]认为居民金融资产随着其份额和集中率的不断上升,对总财产分布不平等的推动作用将会变得越来越大。陈钊、万广华、陆铭(2010)[2]基于回归方程的收入差距分解发现行业间收入不平等对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越来越大。马草原、李运达、宋树仁(2010)[3]指出受教育程度、行业类别以及就业性质这三大因素已经成为引起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最主要解释变量。一些学者注意到了社会保障制度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王小鲁、樊纲(2005)[4]认为财政转移支付缩小了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但作用不大。王茂福、谢勇才(2012)[5]认为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拉大了城镇居民间收入差距。

以江苏省城镇最低收入户为参照对象,我们可以得到其他城镇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如图1)。图1显示,2002年,城镇最高收入户是最低收入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这一比值在2011年变为8。虽然每一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都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小,收入差距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但绝对数还比较大。

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再分配手段,它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影响究竟如何呢?文章以江苏省为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由于统计年鉴中没有专门的居民社会保障收入数据,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占城镇居民总转移性收入的90%以上,故采用转移性收入数据代替。

二、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关系分析

社会保障收入是居民收入的来源之一,又是收入调节的重要手段。从常理上,我们通常认为社会保障收入有助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但事实上真是如此吗?下文首先分析了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调节的实际效果,得出社会保障扩大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结论,紧接着论证了社会保障作为调节收入差距手段的充分条件——社会保障收入达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比重,最后从不同收入户社会保障收入增速情况预测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调节的长期趋势。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02-2011年)数据计算。

(一)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调节的实际效果

既然要考察社会保障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必然要分析收入差距在城镇居民获得社会保障收入前后的变化。设社会保障收入对收入差距影响程度为L,获得社会保障收入前和后,各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分别为a、b,则:L= (b-a)/a×100%。

根据统计数据,计算出各收入户L值如表1。L为正值则表示在其他条件不变时,社会保障使不同收入户人群的收入差距扩大;L为负值表示社会保障确实起到了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表2是根据表1统计出的各收入户在不同年份L值为正数的个数。这些数字表明社会保障在绝大多数年份中扩大了收入差距,尤其是扩大了最低收入户与中高等收入户的收入差距。在少数的L值为负数的年份中,L都小于10%,即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水平在10%以下。可见,现实中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存在着逆向转移,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效果微乎其微。

表1 江苏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的调节程度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02-2011年)数据计算。

表2 各收入户在2002-2011年间L值为正数的个数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表1统计得到。

(二)人均社会保障收入与可支配收入

社会保障对收入的调节作用大小主要取决于社会保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如果社会保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小,那它不能有效地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份额较大则相反。表3的数据显示了不同年份中不同收入户的社会保障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10年的数据表明,社会保障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基本保持在30%的水平,成为仅次于工资收入的第二大收入来源。社会保障作为调节收入差距的手段已经具备充分的条件。

最高收入户的社会保障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例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其他收入户的这一比例在10年中基本保持稳定,各户取均值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中等偏下户、更低收入户、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这表明社会保障倾向于增加中高等收入者的收入,再次论证了上文得出的“社会保障扩大了收入差距”这一结论。

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已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但实际结果却与制度设计本身的意图相悖,有必要对制度的合理性进行思考。

表3 江苏人均社会保障收入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02-2011年)数据计算。

(三)不同收入户的社会保障收入增速分析

从表3中数据可知,社会保障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基本稳定,若要判断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影响的长期趋势,还要分析各收入户的人均社会保障收入增速。图2是2002-2011年间各收入户的社会保障收入增速情况,可以看到每一收入户的增速都是围绕其平均值上下波动,若要比较不同收入户的增速水平,平均数指标会有很好的代表性。表4列出了各收入户10年间的社会保障收入平均增速水平,该表表明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的户组,其社会保障收入增速越慢。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社会保障收入比值从2002年的18.2倍下降到2011年的6.7倍,社会保障正逐渐改变对高收入者高补贴的倾向,但当下的差距比例仍然很大,还未能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02-011年)数据计算。

表4 2002-2011年间江苏各收入户社会保障收入的年平均增速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02-2011年)数据计算。

三、社会保障扩大收入差距的原因分析

前文的分析表明虽然社会保障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已达到一定比例,而且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收入增速明显快于高收入者,但社会保障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没有根本性改变。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社会保障扩大了江苏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呢?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小

社会保险最主要的险种是养老保险,2010年末,江苏省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分别为1659.6和81.3万人,合计1740.9万人,[6]城镇就业人员为2869.51,[7]参保职工占城镇就业人员的60.67%。考虑到重复参保和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城镇居民的参保比例会更小。而且,在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收入中,养老保险收入的比例大约占到60%~70%,所以社会保障资源还是大部分的被有稳定保障(稳定工作)的人群占有。

(二)社会保障的内部结构欠合理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四部分组成,其中社会保险部分相对于其他几部分发展较迅速,水平也比较高,但社会保险主要是针对有稳定工作的人,众多未就业者和非典型性就业者不能享受保障。虽然江苏省从2007年、2011年分别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二者的保障程度都比较低,再加之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低水平和低覆盖面,非企事业单位职工人员要么得不到保障,即使得到保障待遇也十分有限。

(三)社会保障在行业间发展的不平衡

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已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这其中不仅包含了行业间的基本工资差异,还包括福利保障水平的巨大差距。很多民营企业保障水平较低,存在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参保项目不全面的现象,至于企业年金等高福利项目的普及率很低而且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在金融、铁路、石油、电力等垄断行业,职工可以获得全面的保障项目的高水平的福利支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显示,非私营单位金融业的平均工资比私营单位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超出8倍。[7]

(四)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

社会保障最重要的资金支持来自政府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江苏统计年鉴》显示2011年江苏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81.65亿元,仅占一般预算支出的7.74%,而同期全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0.17%。江苏省是经济大省,完全有能力为全省居民提供水平更高、项目更完善的保障,但事实却是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速低于同期的GDP增长速度。而且,大多数社会保障资源被中高收入者享有,现有的社会保障水平远远不能满足中低收入者的需求。

四、增强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差距作用的政策建议

社会保障扩大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现象,在江苏以及更多省份都是存在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单靠某个省份的一己之力是全然不够的,必需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协同配合、政治、经济等手段多管齐下才能保证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有效调节。

(一)促进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企业行为

“立法先行”是一项政策能够有效实行的保障,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当需要运用法律条款维护社会保障权益时,只能借助其他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而且相关法律法规数量少、层次低,立法分散,难以形成体系,甚至不同政策或者规章之间相互矛盾,操作性受到限制。2011年7月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社会保障的专门法律,但条文仅对一些原则性问题进行了说明,具体的实施方式、各方责任等规定还不明确,存在大量的授权立法。[8]加强法制建设,使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有法可依,加强政策的强制性,这是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保险,在理论上它的覆盖率至少应该在90%以上,但现实的比率远低于此,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有效履行监督职能,造成应保未保。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主体,它以逐利目的而存在,为了自身的利润最大化,它会为了降低成本而不主动帮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必需肩负起监管的责任。

(二)协调发展社会保障各子系统,完善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任何一个子系统的发展不良都会影响总体的发展水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三个部分对保障居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的存在意义不言而喻。社会优抚针作为一种特殊的、带有褒扬性质的社会保障,队伍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具有现实的必需性。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除了保障居民社会安全的一般保障项目外,越来越强调和推进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社会保障的四部分必需协调发展,不可有所偏废。

(三)增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力度

财政存在的合法性在于它的公共性,所谓公共财政即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份额较小,这不仅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还有悖于财政的公共属性。社会保障各子系统发展水平低、关系不平衡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政府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承担义务多的项目发展慢,需要受益人群多尽义务的发展快。社会保障是国家制度,政府是最终的责任主体,它的建立与发展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需要国家不断的大力投入。所以必需增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并使之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1]李实、魏众、丁赛:《中国居民财产分布不均等及其原因的经验分析》,载《经济研究》,2005(6)。

[2]陈钊、万广华、陆铭:《行业间不平等:日益重要的城镇收入差距成因——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3)。

[3]马草原、李运达、宋树仁:《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轨迹的总体特征及分解分析:1988-2008》,载《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9)。

[4]王小鲁、樊纲:《中国收入差距的走势和影响因素分析》,载《经济研究》,2005(10)。

[5]王茂福、谢勇才:《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存在逆向调节的研究》,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2(6)。

[6]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2-04-26,http://www.jshrss.gov.cn/sy/zcfg/201205/t20120508_103072.html.

[7]常红:《收入分配三大问题待破,推进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2012-10-25,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1025/c1001-19379923-2.html.

[8]郑尚元、扈春海:《中国社会保险立法进路之分析——中国社会保险立法体例再分析》,载《现代法学》,2010(5)。

DoestheSocialSecurityNarrowtheUrbanResidents’IncomeGap—A case of Jiangsu Province

FU Caiyun

Income gap of urban residents is a widely concerned social problem,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ources of income and means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Social security is not only one resource of urban residents’ income, but also an important tool to regulate the income gap. For that reason, taking Jiangsu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e article make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social security has widen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This conclusion is based on the practical effect the social security acting on income gap, the analysis of the proportion of per capita social security income accounting for the disposable income and the growth rates between different income households. Then the article probes the reason of this phenomenon and gives relevant recommendations.

social security,urban residents,income gap

H)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包容性发展理论与江苏战略研究”(2011ZDAXM00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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