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潇
摘要:进入21世纪,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迅速成长起来,由于其具有快捷、直观、个性、群体等特征,成为青少年追求生活质量、提高学习成绩的新平台、新载体,对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任何新兴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新媒体在改变着青少年生活方式、生存方式, 在为人们提供强大服务功能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利用的工具和载体。在现实中,因新媒体诱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近年来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也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形式之一。可见,分析新媒体发展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寻找预防治理对策有一定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新媒体;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对策
一、新媒体的定义及特征
何为新媒体?这个概念从1967年提出至今,业界与学界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共识或是一个普遍认可的看法,在不断的纷争中,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廖祥忠教授的观点还是被大家所接受,他认为:新媒体即为以数字媒体为核心的新媒体,是一种通过数字化交互性的固定或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①在我国,随着1995年《神州学人》网络版登陆互联网平台,新媒体步入中国传播领域,并在十年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当前,以数字网络传播为基础的数字电视,以无线网络传播为基础的WAP,以互联网传播为基础的视频、电子杂志、网络社区等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媒介,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四大传统媒体。而我国新媒体用户数量在2012年社科院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已明确指出达到全球第一。
新媒体具有以下特点:(1)迎合性。当前社会的发展态势导致大部分人们的休闲时间已经被切碎,新媒体正是抓住人们被切割的时间提供人们所需要的资源,因此,这首先决定了新媒体的发展迎合了人们的需求。(2)自主选择性。受众在与传统媒体“打交道”时,往往是传统媒体传播什么,受众被动接受什么,因此受众缺乏自主选择的权利,而新媒体的发展,使得受众目的性更强,从而依照自己的兴趣点进行选择。(3)交互性。与传统媒体单向传播受众被动接受的方式不同,新媒体则更多地通过科学技术来使受众产生人与人之间直接交流互动的感觉,例如在Web2.0时代,受众之间的认识与否则完全不影响彼此之间的交流、娱乐,甚至会通过新媒体这一工具使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深化。(4)拟真性。传统媒体对受众所构建的“拟态环境”已经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而打破,特别是网络的发展,微博、微信的应用更使受众在了解外部世界中有了“身临其境”的感觉,在对新闻事件中也有了”镜子式的再现“,而不再是“象征性的环境”,因此,受众在面对新闻事件中也能更大程度的参与,客观上为新闻事件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帮助。(5)兼容性。传统四大媒体均有其缺点,例如报刊表现形式单一,杂志的时效性差,广播报道稍纵即逝、难以保存,电视更是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新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改变,仅仅拿网络媒体来讲,遍兼具了视觉,听觉,触觉等,给受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在克服了传统媒体的各种缺点的情况下,使受众与外部世界联系的更加紧密。
二、新媒体的弊端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其中,30岁以下网民达3.53亿,占到网民总数的57%。然而,这一群体由于年龄与阅历等尚未成熟,从而造成其“三观”一方面尚未完全形成,另一方面网络中形形色色的负面消息又在诱导着青少年的成长,从而引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据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学者研究指出,当前青少年受不良信息的影响而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而接触不良信息的途径主要是网络。由于近些年我国网民总数的增多,网络犯罪案件的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年上升幅度达到了30%,而网络犯罪案件的年龄主体以青少年所占比例最大,平均年龄达到23岁。②因此,分析新媒体的弊端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已经迫在眉睫。
1. 新媒体传播方式的泛滥造成青少年选择失当
新媒体的特点决定了其不可能像传统媒体一样将所有的信息统统“抛”给受众,而受众的角色也已经改变,转而从一名单纯的信息接收者逐渐变为接受者与发布者,因此,每个人只要接近手机,网络,社交平台等这些新媒体,都可以成为一个信息源,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发布至新媒体上,从而引起他人的关注。
2.新媒体传播内容的混杂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一,色情淫秽之风在青少年中不断泛滥,大大威胁青少年身心健康。2012年,我国相关机构联合发布了《未成年网民网络色情信息接触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约四成未成年网民接触过网络色情信息,其中“13到18岁”的未成年网民接触过色情信息的比例高达55.9%③。笔者对《报告》进行了分析,得出相关结论,一是一些网站为了博得更高的点击率,赢取高回报,将其目标定位在好奇心正浓的青少年身上,从而刊登一些色情小说,色情图片,色情电影等。二是网络游戏的肆意扩展。青少年是网络游戏中一个比较大的群体。而游戏厂商为了赢取高额利润,在游戏中尽可能多的增加色情场景,有些青少年往往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三是新媒体移动终端成为青少年遭遇色情信息的主要工具。《报告》指出,在青少年所使用移动终端遇到的色情信息中,比例最高的是“电脑”,为61.7%;其次是“平板电脑”,选择比例为37.9%,再次是“手机”,为19.6%。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媒体终端屏幕越大,遭遇网络色情信息的比例就越高的趋势。
第二,暴力内容过渡渲染,青少年模仿犯罪能力加强。暴力文化对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而言似乎更能起到情感上的共鸣,与以往传统媒体带给青少年的暴力文化不同,新媒体的普及使得青少年的暴力由虚拟走向了现实。网络游戏近些年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将自己的日常暴力情绪发泄到了游戏当中,而随着这种情绪不断积累,当虚拟情境中的相似场景在现实生活中呈现时,青少年脑海中的暴力情绪会立刻爆发,从而演变成为现实中的暴力。
第三,新媒体的自我经营方式失当造成青少年价值观扭曲。新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要想赢取高额的利润,首当其冲的是要植入更多的广告,而广告也已经成为了新媒体发展的重要支柱,据笔者调查,网民想要在当前各大视频门户网站上看视频,均要先观看60—90秒的广告,而这些广告的内容,大部分也是与法律在打擦边球。同时,近几年的网络视频微电影也受到了网民的热捧,而一些微电影的内容甚至是在挑战网民的极限,为了博取网民对微电影更高的点击率,网络经营者更是将暴力、凶杀、色情等统统搬上了微电影的银幕,而这样的高点击率,自然换来了高额的广告费用,因此许多经营者秉持金钱至上的观点乐此不疲。而当前在法律还不完善、青少年又有多种途径能够接触到新媒体的情况下,一旦使他们树立起了“金钱万能”这样的观点,其未来成长必然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三、改善新媒体传播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端技术产业,其本身并不具有直接引导青少年犯罪的功能,而是许多媒介经营者在使用新媒体传播时,故意避开其正面效应才使新媒体成为了青少年犯罪的温床,而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有责任保护其健康成长,因此,这就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取其利去其弊,为青少年打造一个安全的媒介使用环境,从而使青少年提高媒介素养,加强辨别是非,鉴别良莠的能力。
1.加快健全新媒体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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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作为我国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其目标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然而新媒体由于发展过快已经使得部分法律的监管松动,失灵,出现了法律管不住,新媒体无限自由的现象。但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因此,加快制定一部专门与新媒体发展相关的法律就成了当务之急。与以往传统媒体的覆盖面所不同,新媒体特点广泛,因此在制定与新媒体相关的法律时,一定要突出其针对性,同时,要积极总结新媒体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预测,从而将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并可行的指导思想、原则制度、条例条规、法律解释等上升到法律层面,形成一个新媒体业界内的共识,而这个共识则也应该在宪法的保护下、在规定新媒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不断深化与发展。同时,在制定新的法律的过程中,不仅仅应该对我国现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条款进行不断地补充与修改,增加新媒体法律条规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将民法、刑法等现行法律中的相关条款,纳入到新媒体的适用范围当中,从而进一步加强法律对新媒体管理的延展性与司法解释工作,保证新媒体在法律范围内运行。而一旦新媒体在法律内运行,恪守其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正面效应,避免负面影响,才能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在与新媒体接触的过程中知法守法,更加会有选择性,从而远离违法犯罪的现象,使每一位青少年更加健康阳光的成长。
2.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与媒体自律
当前我国新媒体的经营仍具有区域分别不均匀,领域跨度大等缺点,因此如何建立一个长效、有序的合理机制,的确值得大家思考。笔者认为,作为国家的相关领导部门,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一个新媒体运营机构,而这个机构,通过合理规划,集体协商,统一管理,明晰责任等使全国的新媒体运营商能够通力协作,这样既加强了对新媒体行业的管理,又改善以往新媒体之间各顾各的关系,同时,新媒体经营所在的当地各级政府,也应该打破以往只与传统媒体打交道的局面,积极主动与新媒体沟通,形成与新媒体之间更大范围内的优势互补,从而在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的同时,也为民众展示了国家要打造服务透明型政府的决心。
另一方面,作为新媒体经营者而言,首先应该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不能因为眼前利益,而忽视全局的发展,特别在当前一部分社会风气不好的情况下,媒体经营者更应该完善自身并且扛起培养祖国下一代的大旗。要知道,一个具有强烈责任心的媒体也是以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其次,新媒体还应广开思路、征集网民意见,适当推出适合青少年的栏目。放眼全国,当前适合青少年的栏目很少,仅有的一些栏目,不仅结构单一,内容更是单调,那么这些栏目不论是结构上还是形式上都使青少年丧失了对其的兴趣,因此,各新媒体运营商应该联合起来,整合各方面优势资源,抓住青少年这个年龄段的特点并以青少年的兴趣点作为出发点,专门开辟一些使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栏目,而栏目的内容也应串联起社会各方正能量,从而对青少年的所作所为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3.加强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联系与青少年自我媒介素养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决定着孩子的未来,因此,在青少年成长中,家庭教育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在重视家庭收入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在新媒体使用泛滥的情况下,自身应该合理的使用,为青少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而学校的责任更大。笔者调查发现,当前的初高中均有开设电脑微机课,那么,老师就可以利用课堂加大对学生新媒体相关知识的教育,提升学生的媒介素养。而社区作为青少年日常的活动区域,也应该努力营造一种和谐健康的文化氛围。作为社区管理者与社区成员而言,则更应该积极主动抵制不良的媒体使用,并且利用新媒体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使社区这样一个大家庭发挥教育青少年的功效。俗话讲,一个篱笆三个桩,要想对青少年取得更好的教育,家庭,学校与社区还应该建立起更广泛的联系,积极互动,而不应该将三者脱节开来。
作为青少年来讲,则必须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青少年正处学习性强,接受新事物快的阶段,应该通过社会,学校等教育,使其自身尽快培养媒介素养的能力,这种能力一旦形成,则在使用新媒体时,面对种种新闻,青少年能认真分析,辨别良莠,这不仅利于自身的成长,对整个社会的明天而言,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媒体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看到新媒体带来的改变时,绝不能忽视其弊端对青少年这一个群体的影响,因此,需要及时掌握新媒体的发展规律,并且出台相关法律条文,防微杜渐。2012年,天津市为了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就利用新媒体打造天津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天津市12355手机周报、天津市重点青少年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等,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并且其他城市也有效仿。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青少年自身媒介素养的提高,整个社会正能量越来越多,新媒体所传播有利一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未来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新媒体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注释]
①廖祥忠《何为新媒体》,载《现代传播》2008年第5期.
②张伟:《网络犯罪仍很猖獗》,《环球时报》2007 年 2 月 20 日,第 16 版.
③中国青年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和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联合发布《未成年网民网络色情信息接触状况研究报告》.
[参考文献]
[2]彭科莲.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对策[J].公安教育, 2003,(06):36-38.
[3]周云倩.青少年网络道德问题成因及对策[J].今传媒,2004,(07):69-70.
[4]鲁宽民,张晓玲,易鹏.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对策研究[M].陕西: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223-224.
[5]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揭秘[N].河南日报,2007-05-25.
[6]刘冬梅.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通[DB/OL].http://epaper.tianjinwe.com/tjrb/tjrb/2009-10/13/content_6877520.htm..
[7]丁文亚.九成青少年犯罪与网瘾有关[N].北京晚报,2005,11,22.
[8]孙小龙,刘丰杰.青少年网络犯罪及其法律规制[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10);107-109.
[9]舒洪水.青少年网络犯罪之对策研究[J].犯罪研究,2006,(04):26-25.
[10]孟庆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6):28-30.
(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陕西 西安 7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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