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萝添香

2014-09-12 20:18柏颜
飞魔幻A 2014年9期
关键词:草堂

柏颜

我是被一阵疼痛唤醒的。

眼皮重得好像灌了铅,我努力了好久才勉强睁开了一条缝。

“快闭上!”耳边传来青越熟悉的声音,可惜说得太慢了,我已经被强光逼得泪花四溅。

我强忍苦楚,试探地问:“是……你救我回来的,对吧?”

就算我看不见也能感觉到他身子僵了僵:“你当真一点都不关心你自己吗?”

听这语气是真生气了,我连忙辩解:“就是因为怕死,才问是不是你救我回来的,要是换了别人,得不到及时救治,我现在恐怕已经蛊毒侵体,连你最拿手的南乳鸽也吃不上一口了。”

这句话算不得撒谎。

昨晚我潜入南皇密帐中偷乌羽,不料被南皇发现,不消他出手,光是他当时眼底的滔天怒火就已经足够把我烧得骨脉尽融,一命呜呼。好在,我吉人天相,有个人从天而降救了我。

早就听说南荒的君王南皇生来相貌形同鬼煞,不怒自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才能掌管天下间几近灭绝的失色蛊。这蛊取名自“美色尽失”之意,除了能轻易置人死地之外,最过分的是,它还会使人死得特别惨不忍睹,尊严扫地。

“那什么,我的脸……没事吧。”昏迷之前,我只感觉手臂火烧火燎的疼,低头一看只见无数细白软滑的蛊虫在我的血肉中撒欢地钻来冒去,那场景简直要逼死一个密集恐惧症患者。

也许我并不是痛晕的,而是被吓得晕了过去。

青越冷哼一声:“你倒还知道怕。”

他顿了一下,好像是在配药,一股子夜昙特有的花香幽幽袭来,这是青越最喜欢用的药引。不管给病人吃什么药,他都喜欢加上这一味,还美其名曰“味甜药温好润肺”,其实是他自己怕苦。一个怕苦的大夫,偏偏误打误撞成了这六荒四合中最为出名的一个。

听说当年他就是因为救活了命悬一线的玄荒之主龙音,才扬名立万,结束了云游天下实则流离失所的日子,住进了这般若草堂。

想到这一层,我试着挪了挪身子,虽然骨头还疼得厉害,但我知道自己的命算是保住了。于是我又好了伤疤忘了疼地懊悔起来:“真可惜,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要偷到乌羽了。”

我话音未落,另一个声音冷冷接过:“你的命也只差一点就没了。”

我心一沉,暗骂青越,明知道是他来了也不知会我一声。

“你来到玄荒也有几百年,还是这样不懂规矩,我也不便再留你了。”

这几百年来,他训斥过我无数次,每次都语硬心软,我也不太当真。只想着,反正他骂完训完,还是要利用我替他办事的。

我是真的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开口赶我走。

几百年过去了,我早已经把玄荒当成家乡,把他的大玄光殿当成自己的家,把般若草堂当成私房菜馆,他怎么能让我走呢。我又能上哪儿去。女萝一族早已消亡,我是被母亲用生命封印了几千年,才在六荒浩劫之中唯一生存下来的独苗。

四合之大,我却再也没有地方可去。

想到这里,我眼泪就不争气地溢出来。

“何必把话说得这么重。”青越开口道,“她也算得到教训了。”

“我心意已定,等她养好伤,我会亲自送她走。”

我听得一阵心伤,反而止住了眼泪。

倒是青越,很是少见得激动起来:“这是我的地方,我愿意让栩栩住多久就住多久。”他停了一下,优雅地扬了扬嘴角,激将道,“除非,你要收回这间草堂,把我这个救命恩人也赶出玄荒。”

虽然外面都传,当年是青越妙手挽回了他的性命,但我知道他们之间生疏得很,若无必要,青越绝不会踏足大玄光殿,而他……也从不轻易来般若草堂打扰。

即使整个玄荒每寸土地都属于他。包括这座他赏赐给青越的草堂。

眼下青越却为了我跟他争执,我没办法置身事外。

“你放心,我已经在这儿赖了几百年,也该知足了。”

我看不见青越和他脸上的表情。只听见一阵风声,他大约是走了。青越走到我床边坐下,叹了口气,我以为他要安慰我,结果证明是我想太多。他慢悠悠地补上一刀:“昨天救你回来的人,是他。”

我一直不敢直呼他的名字。

不仅因为他是这六荒中唯一悬浮在海陆之间岛屿玄荒的主人。

我没办法忘掉最初看见他时,那寒星般闪耀冷冽的双眼中露出的失望与悲绝。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他挚爱的王妃刚刚过世,为了安慰和讨好他,四合中无论是仙者天族,还是修罗一脉,甚至凡人都不远万里送上绝色美人,妄图安抚他的悲伤。

若是对别的君王来说,也许算是良策。但对用情至深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在伤口上撒盐。我想,他一定是痛得厉害了,才会在修罗王君的歌舞盛会上,眼睛都不眨地杀了一个试图勾引他的美人。

此事传出,六荒四合无人不侧目,都说玄荒之主残暴不仁,性情冷血。

据说,那件事之后他就闭门不再见客,直到一日大雪,他骑着神兽雪枭漫无目的地乱飞,正好遇见了刚刚接触封印的我。

据雪枭比画着翅膀描述,我当时就像个小雏鸟一样蹲在它其中一个相好的凤凰窝里。

那只母凤凰凑在我头上闻了闻,当下就英武决断地一爪把我踹了下去。

我在厚厚的雪地里挣扎着爬起来,一抬眼就看见了他。

他也正好瞧见了我。

要不是被封印几百年,我也算稍有修为,当下被那副惊天的容颜一瞟,简直要心脉俱颤,流鼻血而亡。

他大概以为我又是哪个不长心的送来的美女,目光冷冷地在我身上轻轻一滑,那意思大约是,识相的就赶紧滚,否则休怪本王不客气。

可我哪知道前面那些渊源,我只是开心得很,好不容易解了封印,一睁眼就看见个美男子,着实运气不错。

于是我拔腿追了上去。

“那个……请问……”我脚一滑,险些摔倒,幸好及时扯住了他的袖子。

“滚!”

他连头都没有回,只抛下这个字。

我没想到这人脾气那么大,连问下路都这么凶。初生牛犊不怕虎,我拽得更紧,现在想来还真是一副无赖的模样。

“这山上只有你一个人,你要走了,我只能饿死在这里了,反正都是死,你要杀就杀吧。”我闭上眼,手仍然紧紧拽着他的袖子。

后来,我就这样一路拽着,跟他一起回到了大玄光殿。

那些人看见我,个个都目瞪口呆,就连我自己也不免在心里暗自揣度一番,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良缘。

直到他说,作为交换,我必须要留在这里替他做一件事。

具体被封印了多久,我其实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我身上许多正常的机能都退化了。

否则我也不会长了几百年还一副心智不齐的模样,总被青越嫌弃。

唯一值得一提只有女萝一族与生俱来的“捡灵”术,我也算运用娴熟,这几百年来,我捡的灵宿没有一千也有一万,都被他养在大玄光殿的迷藏楼阁中,被用来替王妃的尸身守灵。

所谓灵宿,其实就是还没修成人形的灵虫,是吸取了日月精华的宠儿。在它们找到寄主之前是非常脆弱的,但也很难被捉住为人所用。除了女萝一族代代相传的捡灵术,别的种类都无法强行控制灵宿,反而会被其反噬。

这也是我能够留在他身边的唯一理由。

为此,青越总用一种特别悲悯的目光看我,可我却以为,这简直是我身为女萝族仅存血脉最大的幸运。

每年的子母节,我都会认真地替母亲点一盏长明灯,即使我已经丝毫记不清她的模样,但还是深深感激她如此深谋远虑,高瞻远瞩,运筹帷幄……

每次捡灵回来,我都会去在般若草堂住上一段时间。

几百年来,我软磨硬泡想从青越口中掏出关于那两个人的风花尘事,他却从来闭口不提,实在被我逼急了,也只从齿缝里吐出一句 “他配不上子溪”。

我便知道,那个穿着锦衣华服一动不动地躺在冰棺里的女子名唤子溪。

她是我生平第一个羡慕嫉妒的人。

几百年间,我只见过子溪一次。

那次我运气好,竟让我在幽悬之境捡到一只名唤幽止的灵宿。呃,准确地说,应该是它自投罗网。

前面说过,大多灵虫在找到宿主之前都没有自己的意识,即使修炼得再深,没有宿主之智也是枉费。然而,却也有无须寄主,自己就天生异禀的异类。

它一眼就认出我女萝的身份,撒开腿就扑过来,两只手紧紧抱住我的鼻子,好像我们是失散多年的母女。

是从幽止口中,我才知道在好几千年前,女萝一族极为昌盛,每家每户都会养着几只灵宿,宠物般疼爱照顾,它们便不必四处流浪寻找宿主。没曾想,六荒大劫,远古上神全部应劫消弭,女萝一族也逐渐凋零,到现在,只剩下我一个。

而我,竟干着扫荡灵虫的勾当,天下灵虫虽多,可要想这么没完没了地给子溪守灵下去,也不知道还要耗费多少。

我把幽止揣在口袋里,闷闷不乐地回到般若草堂。

在我来之前,青越已经不知道在这儿住了多少年,约莫是岁月寂寥,山河沉默,他太闲了,才会特别热衷打击我。

第一次见面,他就带着那副厚重的老花镜上上下下地打量我:“听闻女萝一族以貌美著称,上古时期,各族王孙贵胄的夫人、正妻全是出自女萝一族,怎的你偏偏进化成了这样?”

那次见到我郁郁寡欢,他十分难得地递上来一碗野鸡汤。我欣喜若狂地接过,满心以为他转了性,没想到他一手捏住我的下巴:“谁让你喝的,送去给龙音。”

这下我更震惊:“你不是一向跟他不和吗?都分居这么多年了,原来心里还是放不下他。”

我一直不知道他俩究竟有什么过节,搞得跟离了婚还藕断丝连的老夫妻似的。

青越并不与我计较,他只是背过身,轻轻一哼:“既然我当年救了他,现在就不会让他死。否则,他死了,谁陪着子溪。”

这话说得不轻不重,却给了我无限的灵感。难不成,这又是一场三角恋。女主不堪二人的情感重负,一命呜呼。剩下他们两个人哀悼半生,彼此熟悉又疏离。

“啪!”

青越一个药勺捶在我脑门上:“少乱猜了,速速送去。”

自从那日,我拽着龙音的袖子回到大玄光殿,就出了名,这儿没人不认识我,甚至还有八卦的殿奴私下里揣测,我是否不日就会成为继任王妃。不过这个八卦消息在一年后就彻底灰飞烟灭。

因为龙音在一年一度的祭天坛会上宣布,他将终身不娶。玄荒王妃只有一个,再无其他。

我当时就站在他身边。

天坛上,他的长发随风摆动,风姿挺拔,湛然若神。我心下揣度,恐怕就算远古上神倾国之态,也不过如此吧。

天坛下,霞光如练,云层滚了金边无限夺目。

我心底灰暗如尘。

所以,再出入大玄光殿,我便不走正门,只从后墙跃入。再也没了从前那种正门进出的耀武扬威的劲。

我站在迷藏楼门口,用专属的暗号敲了敲门,正要把碗放下离开,却听见里面传来龙音低沉的声音:“进来。”

我受宠若惊。

自从子溪过世,她的身体被安放于此,除了龙音之外就没有第二个人进来过。

一时受此殊荣,我有些手足无措。一路走进来,鸡汤都撒出了好几滴。

龙音背对着我,靠着冰棺坐着,重重暗影里,他的背影显得越发落寞孤清,与平日里看见的君王很不一样。

“过来。”他回过头来招呼我在他身边坐下,我便乖乖地照做。

他离我不过一截手指的距离,这是我得知他真正身份后,第一次与他如此靠近。近得我都能闻得他身上特有的气息,像花香,像酒浓,让人很容易会产生温馨幸福的幻想。

“怎么没穿那件浮光裙?”

我没料到他忽然有此一问,只能坦白地答:“我怕弄脏。”

浮光裙是他送给我唯一的礼物,倒不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只是那条裙子天生有防御蛇虫鼠蚁等毒物的效用,我若穿上它去捡灵,自然会事半功倍。

“以后还是穿上吧。”

既然他发话了,我连忙点点头,表示遵从。

“子溪身上这条也是浮光裙,是嫁衣款式,除了她与我成亲那日穿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穿过。”他顿了一下,“没想到,再穿上时,她已经只能躺在这里,无法一舞九天。”

这个典故,我倒也知晓几分。当年子溪与他成亲遭到一些反对,但他执意如此,婚礼当天还带子溪一起骑着雪枭,撒下无数合欢花瓣,以此让每个见到和捡到花瓣的人都能替他们开心,为他们祝福。子溪更是兴致盎然,临空一舞,袖甩九天,是为尘世一场风月佳话。

“可是,她已经死了很久,龙音。”

他蓦地转过头,鼻尖几乎要贴上我的额头。

“她一定会回来的。我欠她太多了,她不能就这样走掉。”

我还想再说什么,却听见一阵窸窣的声音,循声探去,只见幽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我口袋里溜出去,馋鬼似的趴在汤碗上哧溜地喝汤。

“好一只灵宿。”只是须臾之间,龙音速度快到我根本来不及阻止,他已将幽止扔进冰棺旁边的长生业火中,替子溪守灵去了。

待我反应过来,整个人不能控制地扑向那团团业火。

“你疯了?”龙音一把拉着我。

那是他从地狱十九层借来的业火,能将灵宿烧成一股养尸的精气护养子溪。但若是其他凡人,一旦被火舌舔上,就只有灰飞烟灭的下场。

回到般若草堂,我眼泪啪啦地往下掉,其实我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与幽止只相识半天,它虽然待我熟稔,但我也没什么情谊。只是,心里无端堵得慌。想到往后还有千千万像幽止一样的灵宿会这样不声不响地死去,我就觉得心闷。

便是那时,我起了去偷乌羽的念头。

龙音对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准踏足南荒。我不知道原因,但他不会不知道只有南荒才有乌羽,那是唯一能够用来保存尸身不溃的神物。只要有了一只乌羽,就不必再有灵宿没完没了地牺牲。

也许龙音正是知道不可能得到乌羽才会早早地定下规矩,让我打消这念头。偏偏我不信邪,这下好了,撞枪口上。

可是,若我真的走了,谁去捡灵给他,没了灵宿,子溪的尸身如何保得住呢。

想到这里,我就发愁得头疼。

青越每每端来的药汤都被我偷偷倒掉大半,我不想那么快痊愈,不想那么快离开这里。

我每天戴着青越寻来替我遮眼的白绸在大玄光殿周围晃荡。

听闻龙音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迷藏楼,殿奴都道他情深义重,子溪离世何止千年,他始终相守,真的痴心。

彼时,我意志消沉地坐在楼顶甩腿,不由得又想起祭天那日,龙音宣布终身不再娶妻,我难过得一阵心伤。

后来我才知道,青越为了让我好得慢一些,那些药汤都是兑了水的,再加上我自己又泼了大半。这样里应外合地配合下来,我的伤便是拖了一段时间。

可就算拖得再久,凭青越的医术,就算每天只吸点药气,我也终有复原的一日。

这一日,我穿上了浮光裙。

龙音果然如约亲自来送我。

青越倒是一点都没有不舍的样子,看见龙音来,转身就进了炼药房,连跟我道别都不曾有。

“我今天就要走了,只有一个要求,你能不能答应我?”我低着头,生怕撞上龙音冷然目光就根本开不了口了。

“你说。”

“那个……你能不能再带我骑一次雪枭。”上次是他带我来到玄荒,不过那次根本不能算同骑,我顶多只能算是挂在雪枭的尾巴上,左摇右摆,随时万劫不复。

这次,我想与他同骑。

他曾带着子溪骑在雪枭身上举行过那样浪漫盛大的婚礼,如此年少轻狂的事,不知道他肯不肯为我做一回。哪怕有个样子,都成。

我手指缠绕着裙角,好像过了几万年,终于听见他微不可闻地应允:“好。”

他双手环绕着我牵着引绳,我迎风落下泪来,心里想着他反正看不到,便越发肆意,我想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尽,以后,若还有以后,每次见到他都能是笑着的。这样,他心里的苦也许也能少一些。

雪枭不愧是神兽,驮着我和龙音两个游遍六荒,竟然连气都没喘一声。

十几日时光就这样弹指而过,我始终没有回头看他,他也始终没有说要停下。

有许多许多瞬间,我都想,要是能这样一直飞下去该多好,九天之上没有子溪,只我和他两个。

再深的伤口也会痊愈,再美好的时光也要消弭。这是千万年来亘古不变的规则。

我们谁都无能为力。

跳下雪枭之前,我附在它耳边轻声地求它,可千万别死,我想,龙音再也没办法接受任何一个在乎的生命离开了。

雪枭自是不屑一顾地哼哼两声,也是,它是远古神兽,哪那么容易就死了。

倒是我自己,性命堪虞。

故作轻松地与龙音告别之后,我便去了南荒。

这次,就是死,我也要拿到乌羽。

上次失手是因为我不知道乌羽竟然会被南皇藏在自己房间里。要知道,这乌羽乃是上古神兽之一的乌蜴的舌头,奇腥无比,可见南皇有多重口味了。

不过南荒素来尊失色蛊为神,那种恶心人的东西都被用来天天膜拜,作为南荒的君主,这也不算什么了。

吸取上次的教训,这次我决定白天来偷。青天白日的,南皇总不会还在窝在房间里睡觉吧。

我从窗户潜入,即使包着鼻子也还能闻到一股比一万只死鱼还腥臭的味道。

这玩意就算我真的弄回去了,龙音也许还不会肯给子溪用,往那么漂亮的人嘴里塞进这么个玩意,确实让人有些不忍心。

我甩甩脑袋,集中精神,查探一番之后,确定四下无人,而乌羽也正乖乖躺在案台上等着我去取。

就在我几乎快要触及乌羽,忽然一道强光震来。我才如梦初醒般想起,上次伤到我眼睛的并不是南皇的失色蛊,而正是这乌羽。原来它认得主人,一旦被别人侵犯就会立刻发出强光示警。

殿外果然传来警卫逼入的声音,可我不能就这么逃走。

就在我抓耳饶腮,一筹莫展时,一个熟悉的影子也从窗户跃了进来。

“就知道你不死心。”

“青越?”我惊喜得恨不得凑上去亲他两口。

他倒是比我利落得多,从怀里掏出一块同样乌黑的不知道什么皮,递给我,说:“用它盖住乌羽就能遮住强光。”

“你怎么不早说!”当下我只想偷了乌羽回去给龙音,根本没想过青越一个大夫,怎么会对这种神物的特性如此了如指掌。

我用那皮一裹,果然乌羽就乖乖手到擒来。

“快走。”青越拉着我的手,飞身跃出。

我们还是被截住。

我紧张得要命,南皇的失色蛊我早就领教过,这次要是害得青越跟我一起受罪,可就连个救治的人都没了。

倒是青越一副不徐不疾的模样:“栩栩,你带着乌羽先回去。”

“胡说,应该是你带着乌羽回去。留着大夫在,不怕没人救嘛。”说完,我哆哆嗦嗦地把乌羽往他怀里塞。

他一把握住我的手,皱着眉头道:“你明明很怕,还来送死,看来我低估你对他的情谊了。”

我一愣,虽然早知道青越看似冷漠其实心细如尘,我又常与他厮混在一起,他断然不可能看不出来的。可他这么单刀直入地说出来,我还真有点脸红。

“有人来了,快走。”他用力推了我一把,本是想把我送出殿去,可不料,我脚一软,竟然直直被他推下台阶去。

这一摔不要紧,我却听见那些围上来的殿官都齐齐地跪了下去,口中分明激动地唤道:“皇子殿下。”

这番变故我还没来得及消化,另一厢有人闻讯赶了过来,竟是南皇和龙音。

龙音见是我,眉毛皱得像刚画完丹青的毛笔。我自知闯祸,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南皇这是第二次把我抓个正着,倒也不与我这个小卒计较,只是对龙音冷笑:“一面与我谈着交换条件,一面却又指使了人来偷。龙音啊龙音,你这个玄荒之主当得跟千年前一样窝囊,当时我就不同意把子溪嫁给你。她执意要跟着你,替你平修罗之乱,你毫发无伤,她却把自己搭了进去。”

南皇那张活了上万年的脸自是皱纹横生,这一怒,更是形同鬼煞。说起子溪的名字,他倒是伤怀得很:“当日子溪背弃我这个父皇,与你成婚,我便当从此没有她这个女儿。上次你为救那偷东西的女孩,已经用你的心头血跟我交换了一次,这次,你明着说要用性命交换,暗地里却还是指使人来偷,龙音,你自己说,老夫还会信你吗?”

他说了这么大一篇话,我总算听明白了大半。

原来南皇是子溪的父亲,便是龙音的岳父,而青越是皇子,自然也是南皇的儿子,子溪应该是他的姐姐,那么他该喊龙音一声姐夫。可是,他却不住在南荒,而是在那般若草堂里一窝就是几百年,又很是看不上龙音的样子。

我有点糊涂。

就在我沉思时,龙音从掌中抽出一道玄光,化身为剑,横空过来,剑尖直直比画在我喉咙上。

“为什么,还要来。”

明知故问。

我一声不吭地望着他。他不会不知道我为什么拼命要偷乌羽,他不会不知道这几百年来我对他的心思。

他只是假装不知道,他只是不想知道。

我默然不语,缓缓地闭上眼。

龙音并不想杀我,但眼下,他只有杀了我归还乌羽,才能获得南皇的信任,让他真正带着乌羽回到子溪的身边。

“龙音,你敢!”

青越的脚步声急急落在石阶上,他挡在我身前,两指夹住那把玄光剑身,不让它再逼近我哪怕一寸。

“爹,即使姐姐因龙音而死,始作俑者却是你。”青越的语调完全不复往日的玩世不恭,不知道是不是他受伤的关系,我竟然感觉他的话里都夹杂着血腥味。

“当年,若不是你要用玄荒上一个镇的人来练失色蛊,龙音便不会为保子民而与蛊虫浴血奋战,更不会连累姐姐不停为他续命,最终累得她自己油尽灯枯而亡。”

“你明明姐姐深爱他,却因为她是你膝下唯一以蛊养成的女儿而死心想把她留在身边,做未来南荒的继承人。而我,你明知我志在行医,却日日逼我练蛊,那些玩意苦得入心入肺,世上只有你这种怪物才能忍受。”

南皇大概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的亲生儿子会在大庭广众下骂自己是个怪物,气得五官都扭曲在一起。他挥一挥衣袖,无数蛊虫自衣袖里飞出来。

失色蛊一出,无人能敌。

即使是当年的蛊女子溪,而这一次,恐怕再也没有一个青越能救活龙音一次。

从头到尾青越都死死将我护在怀中,不管我怎么哭喊挣扎,他都没让我挣脱去到龙音的身边。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龙音身上的血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我的心也跟着凉下去。

其实龙音宣布终身不再娶妻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龙音站在漆黑的甬道里,他周身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光,他对我说,栩栩,你以后就会知道,人的感情是有限的。就像我身上的血液一样,不可再生。

我贵为玄荒之主,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爱一个人,我从小被灌输的思想是博爱苍生。直到那一天,我与蛊虫浴血奋战,身为蛊女的子溪原本是可以避开所有伤害的,可是她把自己的蛊血悉数度给了我,她说,对她来说,我才是这个世间最重要的。

当我明白,即使责任再重大,也总有一个人与众不同,只是已经太晚了。

我欠了子溪,不能再误了你。

后来青越告诉我,那日我被南皇所伤,的确是龙音将我救回。为了带我走,他生生受了南皇三掌。那三掌地动山摇,龙音若不是有子溪的心血相护,早就心脉俱碎,他之所以要赶我走,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已经决定牺牲自己跟南皇交换乌羽;二是,他自知再也不能护着我了。

当年,南皇用玄荒的子民练蛊只是个幌子,他一早就看上玄荒之主不可再生的纯粹之血,那才是用来天下独一无二的失色蛊最好的药引。可是命运捉弄,他最疼爱最寄予厚望的女儿偏偏爱上了他。

南皇练蛊走火入魔。一旦开始,便只会步步陷入,再也没法回头。

不知道多少年过去,天地已经变成另一番模样。

唯独没有改变的只有沉睡不醒的子溪以及依旧周身夜昙香气的青越。而我,养了无数的灵宿,它们都有自己的名字。

青越有些不满,说:“这是医馆又不是收容所,我向来赠医施药,哪来那么钱养它们这些小东西。”

可是我知道青越其实很开心的,他嘴上不说,心里比谁都怕孤独。

而且我私心想着,有一天我消失了,至少还有这些小东西陪着他。

那日与南皇血战,是龙音吞下了乌羽化成上古神物乌蜴,才能抵挡得了那些失色蛊,让青越与我全身而退。

而他心血耗尽,临终托梦给我,要我将他火化,烧出乌羽放入子溪的嘴里,千千万万年保全她的尸身。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他始终相信,只有尸身不溃,子溪有一日还会醒来。

我一一照做了。

送龙音去火化时,我经过一间霓裳馆。里面正好也挂着浮光裙,我进去问了问那个叫朝暮的老板娘,才知道龙音正是从她这里定制的两款浮光裙。一是子溪那件嫁衣,一是我身上那件单裙。

朝暮告诉我,龙音来定制我身上这件裙子时,把我的尺寸说得清清楚楚,那时她还以为,我是龙音的娘子。

多么美丽的误会。

后来,我知道朝暮原来也是蛊虫,她帮了我一个忙。

龙音一定不知道乌羽要成为护尸宝物,必须有人以命相祭。否则,他应该不会把这件事嘱托给我。

但我以为,我没有他那么勇敢,生生守着子溪的尸身数千年。我做不到,我只会日日伤心。

朝暮替我敛了一个梦,这样我明明已经死去,青越还能时时见到我。只要我消失之前,他都不会知道我已经祭了乌羽,连同龙音一起,为护住子溪出了一份力。

终于,我也算是不负龙音所托。

那些灵宿慢慢长大,也学会了捣乱,经常偷吃青越的药材。他总是苦着脸向我投诉,千年才长成的人参,一口就被吃掉了。说不定连什么味都没尝到,真是凄惨。

我总是微微笑着坐在草堂门口,青越也搬了个板凳坐下。其实般若草堂景致真的不怎样,就说这黄昏吧,无光无霞,只有半个咸蛋黄。

青越说我最近文静了许多,看着也有那么点女萝一族与生俱来的大家闺女气质了。

我也是浅浅地笑。

他不知道,我只是不敢像从前那样蹦蹦跳跳,大声地笑。因为我动作越大,消耗的精气越多,只会消散得越快,他的梦也会醒得更早。

何况,早上我偷偷瞧见他亲手给我编了枚同心结。

那是南荒的习俗,男子若是有爱慕的姑娘,就用自己的发丝做一枚同心结给她,两人就能永不分离。

我却没办法像龙音对我那样坦白,我只能尽力维持这场梦,但愿醒来时,他没那么难过。

“风凉,进去吧。”

我起身招呼他,没想到他兴致正好,还要再看一会儿。

我便自己转身进去了,就转身的工夫,天就下起雨来,落在青越的脸上,是那样彻骨寒凉。

后来,天地又变了几轮。

我已经不在。

青越也不再行医。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既然他连自己最爱的人都救不活,又为什么要帮别人。于是他关了医馆。这句话太过残忍冷血,即使背负上骂名,他也不在乎。

再过了一些年,有了这样的传说,青越的妻子死了以后,他就把她放在冰棺里,日日相守。也算是一段教人唏嘘的传奇。

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他连我的尸身都没办法保留,只能成日对着那枚来不及送出的同心结。下雨时,他低低地对冰棺里的子溪说,姐姐,你总算比弟弟幸福一些。也许龙音并没有那么爱你,但至少他给了你一个盛大的婚礼。而我就是想看看栩栩穿上嫁衣的模样,也是此生此世,再也无法实现了。

他幽幽地看了一眼窗外的咸蛋黄,一边日落,一边雨,繁花此日成春祭,草堂寥寥再无人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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