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晓波
小梅,是1976年10月出生的,比我小一个月,那时她家住罗西村,我家住红庙村,两家有2里路的距离,同饮榆子沟的水长大。
起初,我们并不认识,那好像是上世纪70年代父辈之间的事情,父亲与段叔是在修枣渠水电站时认识的,当时他们是一个乡的民工,干活时也就被分在一起,两人是邻村,走得比较近,父亲喜欢段叔的率直和乐观的脾气,段叔也乐于与老成、稳重的父亲交往,在一起干活的时候他们成为了工友,完工散伙后彼此又成了朋友。
还真应了那句话,“患难结成了友谊。”一来二去,父亲和段叔的交往也就更加密切了,谁家农活儿忙了,就帮下忙,谁家揭不开锅了,就周转点粮食,也不至于眼看着断炊。两家来往频繁了,我和小梅也就成了各自父亲自行车后面的尾巴,在一起玩耍、过家家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记得那时的小梅,穿一身白底蓝花格子衣服,扎个马尾辫,月牙般的细眉,双眼皮下一双乌黑且带有灵气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牙齿整齐而洁白,脸蛋黑里透红,脚上穿双黑布鞋,很是干净,精神。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个要好的朋友也就成了亲家,小梅也就成了我未过门的媳妇,我也就成了小梅未来的夫婿。
遇到段叔带着小梅来我家,我总跑着回家告诉父亲:“大,我叔和我媳妇来了!”父母亲和段叔此刻已笑成一团,父亲略带责备的口吻说:“不要脸的碎东西,去和你小梅妹子玩去。”此刻,也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不是扔沙包就是捉迷藏,不是上树掏鸟窝就是树下捅蜂窝,不是偷杏就是在瓜园吃瓜……吃得肚子圆鼓鼓的,衣服弄得脏兮兮的,常常玩到忘记了吃饭时间,惹得母亲村前村后地找。找到时,我们已经双双成了泥猴。在训斥声中我们先抄捷径跑回家,赶在母亲到家前洗净手脸,摆好桌凳,坐等吃饭。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在各自村,都从学前班上到了二年级,也许是男孩显得胆小,女孩有了羞涩,从此我们的交往也不那么大大咧咧了,即使她来我家,也是寸步不离她父母,显得很腼腆,很文静,说话声音很小,吐字却很清楚,和我一说话脖子根就红了。
小梅家很穷,身上的衣服也很旧,但她很干净,学习很刻苦,基本每学期都能拿回奖状,奖品不乏字典、文具盒、笔记本,非常惹眼,让我很是羡慕。
父亲为此经常臊我的脸:“你看你还没有你媳妇学习成绩好,你羞不羞?”一时间我无地自容。也许是贪玩的缘故影响了我的学习,我暗下决心,在学习上一定要和她较劲,看究竟是我行,还是她行。
随着我的不懈努力,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也有属于自己的奖品了,父亲高兴地说:“如果你初中毕业能考上中专或者彬师(彬县师范学院),吃上国家饭,有出息,我和你段叔给你和小梅订的婚约也许还成,否则,这将成为一句戏言。”
“孩子,任何时候都要靠实力说话。”父亲语重心长地说。
匆匆间,我上了五年级。小梅为了避免和我在一个班级的尴尬,选择在四年级复读一年,也就是她的这次抉择,让我们成为同班同学的愿望成了童话。我上六年级的时候,小梅来镇中心小学上五年级,我是何等欣喜,终于每天能见到她的身影了。
记得有一次,自习课间,小梅来找我,拿来一把苹果树接穗,说:“我大让我把这给你,王叔等用。”我一边应对着,一边伸手接了过来。此刻,我们的举动,被我们村有个知道我底细的同学看见了,喊起来了:“小可他媳妇看夫婿来了。”一瞬间,班内几个调皮的同学也跟着喊了起来,一时间叫喊声此起彼伏,我越不准说,他们越喊得起劲,羞得小梅红着脸,一溜烟地跑回了她们教室。
一转眼,春去秋来,初中毕业,我上了高中,中途我选择了当兵,去了银川,期间与小梅还偶有些联系,她说,她初中毕业,以低于录取分数线5分的差距与彬师失之交臂,当时家里经济状况不允许她读高中,弟弟还要上学,父母负担很重,她选择了务工。
起初她在西安某造纸厂上班,由于她频繁换工作,加之打工地点不固定,也就渐渐失去了联系,后来随着她收入的提高,买了部手机,我们又联系上了。
套改士官的第二年秋天,我回家探亲,父亲让我和小梅完婚,我突然也觉得该结婚了,也该给小梅一个交代了,可就在我翘首期盼佳音的同时,她从西安来电拒绝了我,说:“你如果是个农民的话,我会考虑我们的婚姻,可如今你吃上了国家饭,我们之间有了距离,已经没有了共同语言,找个农民,我觉得心里踏实。”
“小梅,你知道吗?我何尝对你有过门第之见,我何尝嫌弃过你是农民,难道我曾经不是农民吗?我对你的心你怎么还不明白?你让我如何向你倾诉衷肠?你这样,让我情何以堪!”
随后她发来席慕容的诗:“我今生将不再见你,因为我再见的,已不是当初的你。”接着又发来一条短信,“我不再见你,是我不争气,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太要强,我哪能不知道,立即给她回复,“今生我非你不娶,我将等你到老。”一时间我已泪流满面,一会儿,她再次发来一条短信,“不必了!”过了几天,她的手机已停机了,谁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有一次,父亲来银川看我,听他说,段叔曾经好几次在他面前对小梅的悔婚深表歉意,父亲开导他,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好多事情由不得父母了。
两年后,父亲在电话中告诉我,小梅结婚了,对象是她在西安打工时认识的,是我们西留乡人,买了班车专门跑县城到永宁的专线,男人开车,小梅卖票。
2004年,我回乡与妻子完婚时,父亲说,小梅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务农,很是辛苦。
去年,我从部队转业,分配在某镇,我工作的地方离小梅所居住的村只有5里路,我好想再见见她,与她说说话,但是我选择了冷静,保持了理智,我不能打扰她安稳的生活,只要她过得好!
(摘自《咸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