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清泽
抗日期间,贺龙率部队驻扎在衡水武强县东唐旺村。一天,他开完了会,去菩萨庙台子上和几个老人拉家常。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带来的烟丝让大家抽,大家显得有些拘谨。贺龙逐人递烟,说:“客气什么,八路军和老百姓是一家人,要不这样,你们先抽我的,我再抽你们的,烟酒不分家嘛!”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老人们每人装了一烟袋锅子,一齐抽了起来。贺龙问:“怎么样?”“好抽好抽!”有的说烟丝好,有的说味道香。贺龙把自己的烟斗往墙上一磕,说:“来,我尝尝你们的烟。”一个叫刘三庚的老人,递上自己的烟荷包:“俺这烟是自己种的,叫大叶烟,你抽不惯吧?”贺龙装了一烟斗点着就抽,连抽了好几口才说:“好,劲冲!真过瘾。”一旁的警卫战士说:“那烟丝是战利品。”贺龙一听人们喜欢他的烟丝,就打发警卫战士取来了他的烟丝袋子,给每人装了满满一荷包,边装边说:“抽吧,做个纪念。”
有一次,贺龙元帅去延安开会时,带了一些旱烟叶过去。没几天,烟叶抽光了。没有烟,实在难熬啊!后来,警卫人员叫后勤部的同志买来一些烟叶。当贺龙得知这烟叶是用公款买的时候,沉痛地说:“贺龙犯了挪用公款之罪喽!”他对警卫员说:“你马上再给张司务长捎个信,告诉他,这烟钱,一定要记在我贺龙的账上,不可用其他经费冲掉,会后如数补还。”
贺龙为了补还那笔烟叶钱,与张司务长订了一个加倍节省个人生活开支的“合同”,每餐给他减盐、减油、减菜。有时,甚至端起碗吃“白饭”,不肯吃菜。就这样,贺龙一直坚持了两个月,才将那一斤半烟叶款如数还清。
(编辑/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