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返:境外追逃的中国特色

2014-09-10 07:22杨江
新民周刊 2014年44期
关键词:猎狐新民警务

杨江

“猎狐”尽管针对的是经济犯罪嫌疑人,但却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某种程度上,可以将“猎狐”理解为境外追捕贪官的前奏。

那么,“猎狐”积累了怎样可供参考的经验?

新民周刊记者专访了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六支队队长李公敬。

欧美是追逃的难点

《新民周刊》:公安部在今年7月发起了针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缉捕专项行动“猎狐2014”,上海面临怎样的工作压力?

李公敬:今年1月1日,我们曾对整个上海出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过统计,几乎都是经济犯罪嫌疑人,其中85%以上归属经侦部门管辖。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较多,长久不能归案,案件就迟迟得不到了结,一些案件甚至引发老百姓上访,对老百姓无法交代,直接关系到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与社会稳定。

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在今年1月1日请示公安部开展了境外追逃“上海行动”,到7月份“猎狐2014”开始,我们已经归案了14名,“猎狐”行动开展至今又抓获22名。这个数据较往年有很大的提升,往年,我们每年缉捕归案的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约在10名左右。

《新民周刊》:上海往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都有怎样的特点?

李公敬:一个是持有外国籍与港澳台籍的嫌疑人众多。我们统计了一份境外逃犯的名单,其中33%左右持有外国及港澳台籍。涉嫌的罪名较多,包括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信用证诈骗、挪用资金、诈骗、职务侵占、集资诈骗等,案值过亿元的有3%,5000万元至1亿元的占1%,1000万元以下的占25%。

另一个是出逃时间较长。在这份名单中,出逃10年以上的接近总数的一半,其中共四分之一左右逃往了追逃难度大的欧美及大洋洲国家,占其中的大多数。从实践看,出逃时间越久,追逃的难度也就越大,遣返的几率也就越低,表明我们的追逃难度仍然巨大。

《新民周刊》:排在出逃方向前几位的分别是哪些国家或地区?

李公敬:从全国层面,出逃方向有着明显的地域特征,如福建很多逃往菲律宾,广东很多逃往马来西亚,黑龙江很多逃往俄罗斯,云南广西很多逃往越南,而上海,只能往远处跑。上海地区排在前三位的出逃方向是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其次是我国台湾与香港地区。

这与别的省份嫌疑人较多逃往亚洲地区不同,上海“猎狐”行动中缉捕回来的22名嫌疑人,只有4人是逃往东南亚国家的。

《新民周刊》:这也决定了上海“猎狐”的难度更大?

李公敬:是的。目前东南亚地区除了新加坡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其他国家或地区都开展顺利,比如泰国,有时候我们的协查函件,他们一个星期就回复了,境外警务合作能有这个速度已经很了不得了。但是在我国香港地区,尚未理顺这方面的协助关系,有些对象躲在那里,我们即便看到了也不能采取行动。欧美的协作更难,不要说协助抓人了,就算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资料,也要经过很长时间,甚至杳无音讯。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原因很多,包括司法体制不同、尚未与中国签订双边引渡条例,还有政治层面的问题。

一个逃犯一只风筝

《新民周刊》:尽管面临诸多困难,中国“猎狐2014 ”仍旧硕果累累,这是什么原因?

李公敬:这与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提升有关,我们国家目前已经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没有警务联络官是很难开展工作的。

警务联络官为境外追逃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以前中国警察出去办案都是找驻外使领馆的武官,但武官是部队派驻的,对警务工作的了解还是不够。以往没有这些条件,办案基本走不出去。因此境外追逃主要靠劝返,真正出去抓回来的很少。即便抓回来的也主要在东南亚等关系较好的国家,通过个案的司法协助。没办法形成今天这样的国家行动。

所以我深刻体会到,这与国家的综合实力、国际形象和声誉的提高有很大关联,现在很多国家还主动寻求与中国开展警务合作。

《新民周刊》:上海较多在逃嫌疑人逃往欧美,您刚才也说了这些国家和地区追捕难度最大,怎么实现归案?

李公敬:经侦案件与刑侦案件不同,很多都是预谋性的,案发前就做好了出逃的准备,因此一旦案发,公安立案后发现人已经出逃了。逃出去后,他们就尝试变换身份,加入他国国籍,更改姓名,就这样“洗白”了。对逃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犯罪嫌疑人,现阶段还是无法在境外抓捕,只能劝返或者查到他的新身份通过边控待其重返境内时实施抓捕。

下一步我们要想办法走出去劝返,我曾去加拿大劝返过,我的经验,当面劝和电话劝效果完全不同。我当时与嫌疑人在领馆面谈了20分钟,他有什么要求或者顾虑,我能答应什么,不能答应什么,坦率告诉他,我对他讲,你的根在中国,亲人在中国,再加上中国的发展机会更大,只要回国投案,就可以结案,争取从轻处理,否则永远都没办法回国,即便你已经加入了加拿大国籍。

这名嫌疑人对我说,以前我们虽然通了很多次电话,但这一次面谈,让我感受到了上海公安的真诚。最终他选择了投案自首。

《新民周刊》:要规劝,你首先要找到他。

李公敬:一个逃犯相当于一个风筝,他人在国外,但线在国内,通过亲人总能找到他。

亲情的力量

《新民周刊》:亲情的力量难道就真的这么大?此外,这些年一些经济犯罪的罪名与量刑也有所变化,十多年前很严重的一个罪名,现在可能已经不算什么,或者量刑上变轻。出逃者愿意回来,是不是也与这个背景有关?

李公敬:我感觉他们愿意回来归案主要还是源自想回家的意愿。前几年一个骗子回来自首,当晚我们给她办理了取保候审,她到家看到自己的母亲就跪下了,后来她对我们说:“人想人,是会想死人的!”因此,我们认为劝返是很重要的手段,而且考虑到办案的成本,我们也尽量选择劝返。我们后来将那名女嫌疑人的案例拍成影像,发放给所有在逃嫌疑人家人,让他们寄给嫌疑人。很多家属有意愿帮我们劝返,确实也有嫌疑人看到片子后回国归案。

每个案犯在外逃亡的处境不一样,出去时带了很多钱,还能生活,但钱一旦花光,处境就艰难了。即便生活上没问题,至少心理上也是心惊胆战,有些被国际刑警组织发了“红通”还要躲避警察。其实很多案件,我们并没有发“红通”,因为与刑侦案件不同,经侦案件不一定是犯罪,可能就是纠纷,但是他只要出逃,我们必然将其列为追逃对象,其实他只要回来,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者积极解决问题,是不一定构成犯罪的,即便构成犯罪,也能得到从轻处理。所以案件的走向,与他的一念之差有很大关联。

我们对嫌疑人讲清楚其中的要害,因此劝返率很高。上海在“猎狐”行动前,通过劝返归案的占到七八成,在“猎狐”行动中,劝返的也占到近一半,据我的了解,很多省份也是如此。

《新民周刊》:可以预见,中国国际警务合作将会更趋频繁,更多的中国警察将会走出国门办案,你认为还需要在哪些方面提升能力?

李公敬:在我们建交的国家中,真正派驻警务联络官的比例还不是很高,只有30多个,因此,有必要在这方面继续加强。当然,公安队伍本身也必须打造一支能够胜任、走得出去的队伍,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队伍建设方面,引入了更多专业的人才,一些警员甚至可以直接用英文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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