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峰 牛凌云
家住河南省禹州市郊的王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68岁了,却生生被一个比自己小一半年龄的青年骗财。回首往事,王老太羞愧难当。
王老太独身多年,和儿子的关系不太融洽,一个人常年在宾馆打工,还干过保姆,多少有些积蓄。2013年6月的一天,王老太在禹州市區一家健康理疗店做理疗时,和一个叫贾某的女人聊得颇为投机。闲聊中,贾某问她愿不愿找个老伴儿,并说男方60多岁,身体硬朗,在邻县市区还有自己的房子。看对方很是诚恳,王某同意了。
做过理疗后,贾某将王老太带到市区一家宾馆,把一个叫黄某某的女人介绍给她,并说黄某某会把男方的具体情况说给她听。此时和黄某某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叫郑某的男人。王老太做梦也没有想到,正是这个有妻有女、无业、年仅34岁的男人,不仅让她有了一种要结婚的冲动,更被他骗去了自己东挪西借弄来的7200元钱。
郑某热情地向王老太介绍男方的情况,并积极联系男方,约定双方第二天上午10时许在许昌市某公园门口见面。然而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王老太并没有等来相亲的男子,同行的郑某则表示自己对王老太十分同情,提出请王老太吃个饭,权作安慰,王老太就跟着郑某走进了附近一家宾馆。两人要了一瓶白酒,边喝边聊,很是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郑某告诉王老太,自己和妻子生活了一二十年,两人早没有感情了,也真的过不下去了,而且他们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如今遇到王老太这样懂自己的人,也算这几十年没有白活。
郑某醉眼迷离地对王老太说:“我喜欢你,和我在一起吧。”王老太被感动了,说:“我也很喜欢你,可是如果我将来走不动了,你不要我怎么办?”“不会的。这样吧,我在市区有套房子,正在装修,我把它过户给你。”郑某说着就一把揽过王老太,而早已被幸福冲昏头脑的王老太没有拒绝。
在短短10多天时间里,王老太跟着郑某先后到洛阳、北京、石家庄等地游玩,这让常年打工的王老太沉浸在无比幸福之中。然而,她一边享受着“恋爱”的美好时,却也一次次遇到糟心的事儿——郑某先后5次以各种借口跟她要钱,先是说房子过户需要手续费,王老太拿出了3000元;接着又说自己姑姑去世,需要礼钱,王老太又给他2000元;随后又说女儿过生日……
“你醒醒吧!”得知郑某多次跟王老太借钱后,朋友一次次提醒,王老太却想着,这么多年从没有遇见这样知心的人啊。直到王老太得知女儿收到了一张自己和郑某在一起的裸照时才幡然醒悟。
2013年8月17日,几经挣扎后,王老太在女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
郑某归案后向承办人员交代:“我才30多岁,怎么会和能做我妈的女人在一起啊?我纯粹是为了骗她的钱……”经查,郑某在市区根本没有房子,骗王老太的钱都被他花光了……
律师说法
老人受骗 子女应反思
律师刘忠认为,中国社会已逐渐步入老龄化,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一些不法分子将行骗目标盯准了这个庞大的群体,让老人们防不胜防。
刘忠认为,老人受骗,相关部门应反思,为人子女更应该反思。老人之所以被骗,不仅仅跟老年人的心理有关,还跟老年人的那份孤独有关。因此,社会应该给老人更多的关爱、关注,子女也应该常回家看看,以填补他们的精神缺失。
作为子女,在日常生活中首先要告诉老人一定不要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其次,多让老人关注新闻及相关宣传,了解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一旦老人不幸被骗,不应该埋怨或责怪老人,因为在被骗的同时又被子女指责,老人会有更大的挫败感,极易产生悲观甚至逆反的情绪,对老人的健康和家庭关系十分不利。
(摘自《老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