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乐,叶艳峰
(1. 淮阴工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2.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31)
二战后全球经济、人口的快速增长,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涉及区域及城市中土地使用、城镇景观、城市交通和能源消耗的问题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对于上述问题,由政策制定者以及区域规划学者编制的空间战略规划得到了广泛的重视。Healy指出,空间战略规划的实质涵义是学者及政策制定者在自我意识下集体推动城市、城市群乃至更大范围区域的空间重组,将研究结论转化为地域金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土地使用策略的优先行动计划的考量[1]。
近30年来,全球、区域经济空间形态从原有极核格局逐步发展为网络格局,区域经济的增长推动了区域、城市空间的发展,区域、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实践也成为了推动区域、城市经济和空间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实践始于上世纪末,欧洲部分国家及区域通过空间规划及区域规划推动城市及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至千禧年末,在欧盟倡导下,一系列战略空间规划、纲要和文献先后在欧盟规划政策框架内国家和地区中得到推行[1-3]。在中国,伴随改革开放后东部沿海城市逐步加入全球经济网络,关于中国东部重要经济增长极(珠江三角洲区域、长江三角洲区域以及京津冀区域)的空间战略规划实践得到了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共同关注并得到推行。
本文在空间地理学范畴中,基于传统欧几里德式地理学和新关系地理学的比较模型,分别研究欧洲空间发展展望(简称:ESDP)及珠江三角洲区域空间发展规划(以下略称:珠三角发展规划),解读规划内涵和特征,提出当前背景下中国空间战略规划的转变。
基于传统的欧几里德式地理学与新关系地理学之间的差异建立的比较模型,开展对两个空间战略规划中尺度、位置、区域化、物质性与标识性、发展概念和表现形式等6方面的分析。比较两个空间战略规划中的核心理念,即ESDP中提出的“建设多核心区域空间”和珠三角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建设大都市区”的产生背景及目的。基于比较结果,研究提出中国空间战略规划的转变。
传统的欧几里德式地理学基于客观物质基础从“秩序化”的角度理解区域、城市的动态发展,广泛运用的理论包含中心地等级模型、区域距离衰减模型、城市内部运动模型以及通过紧缩城市物质空间而减少交通出行量模型等。其基础观点是区域、城市客观存在于同一连续空间中,物理的相邻性是构建空间秩序的基本原则,其发展是沿着线性轨迹。空间发展战略的制定应通过对区域、城市的客观相邻性的分析,以物质建设和管理措施的形式呈现[4]。新关系地理学理论将虚拟世界与客观物质世界视为同样重要,否定单一基于客观存在的关系论观点。其基础观点是区域、城市之间的空间效应不只是依托于地理层面上的相邻性,多样化的空间维度也发挥重要的作用。其基本观点是,空间的发展发生在多个时间维度中,发展途径沿着相互冲突的路径,而路径可能是多样化的。两种空间地理学的研究出发点不同,比较模型中通过6个层面呈现细节区别,如表1。
表1 两种空间地理学的比较模型
在欧洲货币组织实施欧元区一体化的早期,由于不同成员国之间现状发展的不均衡,欧盟区域一体化的战略被暂时搁置。欧盟委员会于1999年制定了ESDP旨在促进欧盟整体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发展不均衡现状的改善,包含3点重要目标:(1)实现经济和社会的一体化;(2)实现自然资源和人文遗产的保护与管理;(3)实现欧盟内部均衡化的竞争环境。欧盟希望透过ESDP改善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状,策略中核心内容主要包含3个方面:(1)建立一个多核心且均衡化的城市体系,且强化城市区域与乡村区域之间的合作关系;(2)建立能够服务于欧盟整体区域多核心发展战略的交通网络系统以及现代通讯设施;(3)建立有助于在一体化背景下维持区域和城市中人文景观特征、自然生态环境、和文明的多样化。但ESDP并非是具有法令效应的官方文件,而是基于各成员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鼓励合作的备忘录。
在过去三十年中,珠江三角洲已经成为中国、亚太以及全球化网络中重要的经济区域。其呈现出与西方发达区域相似的区域特征,如:高度城镇化、城市区域相连以及经济增长多样化等。但时至今日,城乡差异的扩大、社会分异的凸显、自然资源的浪费、土地资源的短缺以及人居环境的衰败成为了制约区域进一步发展的因素。珠三角发展规划正是在此背景下由广东省政府在2004年推出,其主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的基础上推动区域竞争力,其核心内容主要为推动区域内城乡协调发展、环境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提升以及现代通讯设施建设等。与ESDP不同,珠三角发展规划是具有法定效应的官方文件。
ESDP与珠三角发展规划中都包含了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增进区域经济合作、保留区域经济特色等内容,ESDP的规划目的强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调控当前区域、城市空间发展失衡的现状;珠三角发展规划的规划目的则更为强调统筹生产资源的调配和提升产业空间集聚效益。细节化的解读ESDP与珠三角发展规划所运用空间地理学理论中的差异则需要通过比较模型的检验。
ESDP中发展概念是多核心区域空间的建立,基于区域中的不同城镇、乡村地域的历史、内在及外部联系制定不同发展方向以及路径。均衡和统一是ESDP的主旨,多核心区域空间有助于在协调不同区域均衡发展的同时,保护区域的地域特征以及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以及产业环境的多样性。珠三角发展规划中,空间的发展途径被定义为从欠发达至发达的线性轨迹,发展概念是建立三个都市群以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进而组建珠三角大都市区。珠三角空间发展的终期目标是能够成为中国乃至全球中重要的经济极。而大都市区的发展概念也可以被理解为对产业集聚的假设。
ESDP中区域、城市的空间联系被预置于全球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在全球经济圈中,欧盟地域内只有一个突出的经济区域,由伦敦、巴黎、米兰、慕尼黑以及汉堡组成。鉴于当前空间发展趋势,整体呈现出物质以及非物质资源的向心集聚态势,因而导致欧洲整体地域内不断深化的失衡。鉴于此,ESDP提出在欧洲地域内以多样化的尺度建设多核心城镇结构,即于多个区域、城市核心基础上建立各具特征的物质、非物质空间网络关系。珠三角发展规划中依据地理层面上生态走廊与珠江的连续关系划分整体区域,分别为:珠三角东部、中部以及西部区域,每个城市区域等级相同,独立组织城镇空间网络。三个城市区域中,广州、珠海、和深圳被定义为空间网络核心,并设置相应的附核心、主要城市以及普通城镇。对应于城镇空间网络中不同的等级,资源以及政策被区别设置。比较发现,ESDP中对于尺度的处理是多种城镇空间网络共存,且网络之间存有多样化的理性联系;珠三角发展规划中对于尺度的定位是基于地理空间连续性的蜂巢状等级序列。
ESDP中,在现有的核心区域基础上,三个潜在增长区域以及多条空间发展廊道被规划贯穿欧洲全境,组成一个国际间大都市群网络,联系区域、城市以及乡村地区,并保护了空间的多样性。此外,交通系统以及现代通讯设施的深化发展被要求建立在欧盟组织框架以及不同区域、城市合作的基础上。珠三角发展规划中,基于当前传统制造业面临更新升级的现状,倡导为传统制造业和新型制造业协调统一发展而服务的空间集聚。不同区域、城市空间网络中,城市、城镇和乡村被清晰的等级化,并划定明确的边界。三个区域中的核心城市在空间集聚、产业协调过程中具有绝对地位,而次级核心城市、普通城市和乡村依托以交通和通讯形式呈现的发展廊道发生相互联系。比较发现,关于位置的处理,ESDP和珠三角发展规划较为相似,ESDP中对于位置的处理可以被理解为内部分化和外部定位;珠三角发展规划对于位置的处理是等级化和边界化的内部分化和外部定位。
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区域、城市的空间存在已经趋向于整体化,而非空间层面上的点。ESDP中所提倡的跨国合作计划旨在建设7个合作区域,如:北海区域、波罗的海区域、西北大城市群、西南大城市群、大西洋区域、西地中海及阿尔卑斯区域,中欧及东南欧区域。不同区域之间,发展廊道扮演联系纽带作用。珠三角发展规划中,对于区域化的理解较为碎片化,三个核心区域都被理解为大都市区,但各自发展目标以及方式不同。核心区域中,中心城市与副中心城市都在产业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中扮演重要作用;普通城市和乡村地区则被主要定义为人口集聚片区以及中心、副中心城市产业辐射影响区。比较发现,ESDP中区域化可以被理解为建立在核心、发展廊道、7个重要区域以及各自独立网络;珠三角发展规划中,区域化是由初级碎片化的、整体客观纤维化的独立空间网络组成。
ESDP框架下为7个主要区域的发展提供了系列的合作计划,包含扶持基金、详尽的交通和通讯规划以及相关的政策等,且相关合作计划的制定参考了各个区域的不同权重以及主导方向,不强调对未来物质空间的统一化。珠三角发展规划中,对于不同区域、城市物质性和标识性的解读也是基于现状。但由于整体区域空间资源统筹协调的目的,关于3个区域的详细发展策略、交通规划、通讯规划以及各等级城镇和乡村地域的发展战略是在统一框架下制定完成。通过比较发现,ESDP强调对于不同区域本体特征的尊重以及保护;珠三角发展规划中,空间内的物质性和标识性在既定框架中统筹,以达到未来可预期的统一的物质空间环境。
ESDP主要以备忘录形式呈现,表现形式以文字和分析图的形式呈现。文字中并无明确的指标和数据,多以概括性语言提出相关策略;分析图表现形式统一清晰,单张图纸内容简要,无多重涵义的叠加。珠三角发展规划的表现形式为传统的中国官方文献,区域空间的组织以我国传统规划图纸表现为主。文字内容中以明确化的政策出现,含有指标以及数据;规划图纸包含方案图和分析图纸,方案图主要是城镇空间等级序列的规划,分析图是对空间发展战略的图面化解释,图纸内容往往以多层叠加的形式出现。
ESDP中,空间效益不仅发生于物质空间的相邻性,也发生于长距离非客观联系。欧盟成员国各自具有其社会空间范围,也共存于同一竞技场中[5]。珠三角发展规划的出发点仍然是基于客观连续空间,物质空间的相邻性被认定为基本社会组织原则,其目标是客观物质空间的发展和管理。尽管珠三角发展规划中也提出了多个不同区域、城市空间网络的建设,但仍趋于将其归纳于统一。总体上,基于Healy提供的比较模型,ESDP中凸显的特征表现了空间规划由传统欧几里德式空间地理学向新关系空间地理学的转变;而珠三角发展规划则较多呈现出传统空间地理学的深层影响。
上世纪末,区域空间发展的背景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其中有两个典型特征:(1)城市被要求重新定义其在激励全球竞争中的角色和功能;(2)高速化的物质流与信息流导致了城镇社会空间的构成愈加复杂。由此,欧洲及日本学者提出了多核心空间发展策略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空间的统筹,提高区域整体的全球竞争力;美国学者以区域、城市的发展是基于产业发展的观点提出大都市区空间发展策略,以促进产业统筹升级和人居环境的改善[6]。
传统欧几里德式空间地理学中仍以客观存在为依据,单一强调物质空间的连续性,对于区域、城市的空间尺度考量无法达到较大区域及全球层面,且由现代交通和通讯设施所提供的高速物质流和信息流是其无法估计的。
中国当前区域、城市空间高度碎片化、社会空间分异逐渐深化、城乡差异清晰化以及产业空间布局不均衡等现象决定了,传统空间地理学指导下的空间规划对策略及引导的制定作用与现实需求存在脱节,应实现向新关系空间地理学的转变。首先,空间战略不应只是实现产业的积累,而是空间和时间在经济活动中的组织,引导也是对政府调控行为的控制,在区域层面上应该关注生态环境和利益分配等核心话题,在城市层面上应该关注产业空间的联系和社会环境的提升[7]。其次,空间战略的制定中,应将区域、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网络协同、可持续发展、和交通通讯发展置于同一框架内容中,必要时可突破行政区划。再次,空间战略的制定不应忽视区域、城市本体的现状和需求,应统筹于全球、国际、国家、省市等多个空间层面中。最后,空间战略的制定也应注重不同空间网络中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多样性的保护,提供细节化的策略和措施,便于空间战略在法定规划中的落实。
区域、城市经济的增长依赖空间规划,空间规划的制定则应与时俱进地在空间地理学理论指导下完成。基于传统欧几里德式地理学和新关系地理学的比较模型,研究发现ESDP和珠三角发展规划在核心概念层面上较为接近,但在尺度、位置、区域化、物质标识性以及表现形式等层面上,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ESDP的编制较多的呈现传统地理学向新关系地理学的转变;珠三角发展规划的制定则主要呈现传统地理学的特征。
两个规划中核心概念是基于相同区域空间研究背景,且都提出多种空间网络的发展,但其引入的出发点不同,分别强调经济社会空间的统筹与产业统筹和升级。
传统空间地理学中不利于空间发展规划的实施,在全球化竞争愈加激励的背景下,向新关系空间地理学的转变是中国空间发展规划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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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alet W G M, Faludi A K F. Revival of strategic spatial planning[M]. Amsterdam: Elsevier,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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