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泓竹,蔡 君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 100083)
中国五千年的灿烂历史孕育了中华大地丰富的文化宝藏。我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7届会议正式通过决议,我国以45项世界文化遗产,排名仅次于意大利成为世界第二大遗产国。
文化遗产地属于区域旅游系统中的一种,由于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对其的保护被提为首要任务。自改革开放后,旅游业迅速发展,文化遗产地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探讨完善。本文基于自组织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分区理论的思想,构建了双自组织管理模式,对于解决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维护文化遗产地良性运营提供了新的思路。
文化遗产在国际上较为公认的划分标准是1982年《世界遗产宪章》的分类方法,指包括历史以及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思想、价值与信仰,建筑物与纪念物,重要历史事件的发生地,艺术(文学、音乐、舞蹈、雕塑等),传统事件与节日活动,传统生活方式,以及自然遗产中经过人为改造的自然风景地。
在西方现有文献中,“遗产”“遗产地”“遗产吸引物”等不同说法,实际上都是指遗产及遗产所在地域构成的吸引物[1]。本文研究的文化遗产地即指可以作为旅游目的地,当地政府具有管理权限且有文化遗产的地理空间范围。
文化遗产的经济学属性从不同的参与者角度研究会有不同的归类。对旅游者而言,进入景区的门票具有排他性,当景区人数超过一定数量时会显示竞争性,由于现今景区规划的要求和人数的限制,可以认为主要表现为非竞争性,所以文化遗产地对外来旅游者而言属于私益物品或俱乐部资源。对管理者而言,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显示非排他性,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资源被一方占有时另一方无法使用显示了竞争性,所以归纳为公共池塘物品[2]。
自20世纪60年代区位论提出,游憩活动与地理空间的关系研究便纳入研究议题。Gunn(1972)提出了旅游系统的概念,并构建了旅游功能系统模型。Sessa(1988)以系统思维研究了区域旅游发展,提出了区域旅游系统的观点,旅游系统在国外的研究已较为成熟。
基于国内传统和管理特色,吴必虎(2012)[3]在对旅游系统文献进行梳理后,提出了国内较为通行的旅游系统,包括四个部分:客源市场系统(又称需求系统,包括本地旅游与游憩、国民旅游、入境旅游)、出行系统(包括交通设施与服务、旅行商、信息供给、营销系统)、目的地系统(包括吸引物、设施、服务)和支持系统(包括政策法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社区设施)。开发旅游业的文化遗产地具备以上四类组成要素可以作为一个区域旅游系统进行分析。
文化遗产地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指在该文化遗产地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利益主体。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早运用于企业管理,理论定义在20世纪70年代已基本形成。后续的利益相关者管理中,其核心思想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要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期望的结果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最优而非个体。在研究组织战略发展时,Friedman(2002)[4]提出利益的分配与争夺是产生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根本原因,应当关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
1984年《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WCED,1987)指出,在可持续旅游的过程中有必要理解利益相关者。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WCED,1987)明确指出,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求之一。
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建立并发展的一种系统理论。组织指系统内的有序结构或这种有序结构的形成过程。根据一个系统是否依靠外界指令而形成组织,判断其是自组织或他组织。如果不存在外部指令,系统按照相互默契的某种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形成有序结构,就是自组织。一个系统自组织功能越强,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越强。
自组织理论为一个理论群,包括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动力学、突变论、超循环理论、分形理论和混沌理论。这些理论自成一体,从不同方面对自组织进行了研究,同时各理论之间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5]。Prigogine I R(1968)提出的耗散结构理论总结了自组织应符合的条件,即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涨落性。
区域旅游系统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存在资源不均、内部冲突、协同效应、涨落变化等,经过学者论证是符合自组织特征的。所以,通过对文化遗产地区域旅游系统中各类利益关系的梳理,能够实现总体的利益最优。
文化遗产地区域旅游系统的复杂性要求对涉及其中的各个利益主体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需求、供给、状态分析,只有对内部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合理处理,才能实现系统的良好运转。本文将文化遗产地区域旅游系统中利益相关者归纳为:旅游者、当地居民、政府、外来资本及第三方组织五大类(表1)。
旅游者是旅游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旅游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旅游业产品的体验者和直接接受者。
文化遗产地的旅游中,当地居民不仅是利益主体也是旅游资源的一部分,是旅游影响的直接承担者。1985年,Peter E.Murph在《旅游:基于社区方法》(《Tourism:a community approach》)中阐述了旅游业和社区之间的相互影响,突出强调了当地居民参与规划和决策制定过程的重要意义。
表1 利益相关者不同阶段状态梳理
政府机构包括当地政府、中央政府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本文主要指当地政府。
外来资本泛指各类对该区域进行投资活动的非政府非本文化遗产地内当地居民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资本。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交通等基础设施、旅游业经营项目等。
本文的第三方组织涵盖以上4种类别之外的非政府组织、行业组织、志愿部门、学术科研界、公开宣传媒体等。包括环保类组织、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学生团体、专家课题组等。
随着旅游开发带来的问题逐渐加剧,跨地区的第三方组织逐渐增多并在世界范围内延伸,有效的弥补了区域旅游系统里政府力量的不足,规范了外来资本的行为。第三方组织在区域旅游系统的影响和协调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由于利益相关者需求和供给的差异,在开发的不同阶段,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也会呈现不同趋势的变化。
开发后利益相关者关系如图1。箭头表明起点处相关者对终点处相关者的行为与态度,正号代表起点处相关者对终点处相关者的利益为正,反之为负。由于第三方组织在各个维度对其他四个相关者均有正负利益的引导、管理和规制,所以主要列出以下已明确利益关系的其他4个相关者关系。
图1 利益相关者关系梳理
国内将自组织理论运用于旅游学科的文献较少。在中国知网以主题词“自组织”进行文献搜索,旅游学科共121篇文章,文献分布整体呈递增趋势。所有研究最集中于运用耗散结构理论和协同动力学,结合旅游系统、旅游产业等论证其符合自组织条件,进一步研究其演化和发展过程。周志红(2002)在早期即从旅游规划的角度提出,旅游系统规划的最终目标就是促使旅游系统向旅游组织系统进化的观点[6]。徐菁,靳诚,沙润(2008)以长江三角洲为例,通过发现旅游系统符合自组织开放性、远离平衡态、内部适应非线性三个特征,证明了旅游系统的演化过程符合自组织演化[7]。赵磊,吴文智(2010)将自组织理论引入区域旅游系统的研究,构建了区域旅游系统自组织运行模型,并探讨了演进机理和优化策略[8]。段圣奎(2012)以区域旅游合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自组织特性与机制[9]。阎友兵、张颖辉(2012)依据旅游系统演化经历自创生-自维持-自扩张-新的创生的螺旋式发展阶段,研究了自组织演化条件、动因、内在动力等[10]。
本文基于以上研究成果,将自组织引入区域旅游系统的地方管理模式中并构建模型,该模型基于整体角度思考,梳理各个组成特征,达成利益相关者的整体最优,实现区域旅游系统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于文化遗产地旅游系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旨在保护人类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着力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原真性。只有从旅游系统整体考虑,实现可持续的旅游发展,才能使文化遗产地的价值得到保证。
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梳理,本文构建了以下双自组织管理模型(图2)。即建立由旅游者与当地居民构成的文化遗产地内部自组织和由旅游者和外来资本构成的文化遗产地外部自组织,政府居于双自组织之外进行管理,第三方组织协助维护的管理模式。在整个系统中,以双组织方式运行系统为主,政府从外部对其进行作用为辅。
图2 双自组织管理模式架构图
基于保护文化遗产地原真性、完整性的思考,双自组织管理模式采用了旅游管理上由自然保护区推广开来的分区管理。根据区域旅游系统的特点和需求,分为文化遗产地内部和文化遗产地外部。区域经济系统中,两个自组织系统内的区域主体的空间选择行为表现了强相关的互动关系。
文化遗产地内部的自组织关系里,当地居民能够在保证其自身生活环境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获得旅游者提供的经济收益,而旅游者提供的经济收益与其从旅游地获得的体验正相关。因此,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行为建立了互为因果关系的自组织系统。
由于自身资源是当地居民获取经济收入的重要途径,以此激发当地居民对当地资源的保护,保证当地文化的传承。这就要求当地居民应当成立适当的委员会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参与到文化遗产地规划、建设等项目中。作为内部的主要参与者,当地居民首先要意识到自身拥有资源的文化价值,对其所具有的传统文化持认可态度;其次当地居民要有对自身文化的强烈保护意识,意识到这些才是其长久生存的必须选择。外来资本被控制在文化遗产地外,保证了内部的风土人情,有力的阻隔了现代化、商业化带来的景区同质化。
文化遗产地外部由外来资本与旅游者组成自组织关系。外来资本修建道路、宾馆等,通过建设完善的配套设施希望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利润来源于旅游者消费,旅游者的消费主要用于对配套设施的消费。旅游者和外部资本的行为建立了一个互为因果关系的自组织系统(图3)。
政府的空间行为不直接进入自组织系统,而在高于其他主体的层面上施加影响,引导、规范参与主体的行为,引导外部自组织对文化遗产的资助等,避免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片面、短视行为,保证双自组织的良好运转,优化双自组织管理模式的发展。政府的影响是双自组织系统内参与主体决策影响的外生因素。它的政策目标是保护文化遗产地物质和非物质资源,当地居民正常生活和文化传承,外来资本获得利润且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旅游者体验达到最优。
图3 双自组织管理模式利益相关者关系梳理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第三方组织的参与逐渐增多并向各地延伸,弥补了仅仅依靠区域政府力量的不足。它不直接参与双自组织系统内部,而是根据其涵盖的组织使命、行业要求等,对包括政府的四个参与主体提供建议、帮助和规范。第三方组织的存在使得政府的行为一方面存在于两个区域空间中,另一方面,其空间行为透过第三方组织再次间接扩散得到修正加强。
对比图1和图3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可以发现,在双自组织管理模式下,能够最大程度的组合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供给,有效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并使旅游者需求得到满足且可持续,当地居民仍能保持传统生活方式并获得旅游收入,外来资本获得利润并不破坏环境,政府获得社会公共利益,达到系统整体利益的最优和可持续。
[1]张朝枝.旅游与遗产保护——基于案例的理论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2]张朝枝.旅游与遗产保护——政府治理视角的理论与实证[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6.
[3]吴必虎,俞曦.旅游规划原理修订2版[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2.
[4]Andrew L.Friedman; SamanthaMiles.Developing Stakeholder Theory[J].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2002,(39):1-21.
[5]吴彤.自组织方法论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2.
[6]周志红.旅游自组织系统:区域旅游规划的根本目标[J].热带地理,2002,(3):249-252.
[7]徐菁,靳诚,沙润.基于熵的区域旅游系统的自组织研究——以长江三角洲为例[J].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130-134.
[8]赵磊,吴文智.基于自组织理论的区域旅游系统发展机理研究: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9(185):8-20.
[9]段圣奎.基于自组织理论的区域旅游合作系统研究[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2,1:54-57.
[10]阎友兵,张颖辉.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旅游系统演化初探[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1: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