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军对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普查的统一部署,各大单位坚持科学统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健全机构,配齐人员;抓好培训,试点先行,自查整改,复查验收的程序,强化两项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成效显著,提高了保证效能。
各大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两项普查”,研究审议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合力推进普查,提高保障效能。
为推动普查工作进展,维护军产权益,大单位应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查机构和职责网络,确保普查范围全覆盖,普查业务不挂空。为确保普查范围不缺不漏,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总部确定的普查对象名录,采取分级实施、分工协作、属地清查的原则,健全普查机构,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普查工作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建立普查组,按上级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普查中坚持党委把关定向,军政主管亲自抓,主管部门总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责任制。针对普查特点,建立定期会商、组织协调、管理责任、安全保密、请示报告、联合巡查、共同验收和通信联络等制度,确保普查工作安全、正规、顺利开展。
军队工程普查涉及部门多、专业要求高、时间安排紧,普查中要注重理清工作思路、把握专业特点、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普查工作有效落实。人员配置要针对工程专业性强的特点,专门成立工程核查验收组,由单位的1名领导带队,作战部、情报部、信息化部、军训部、政治部、财务部、审计部、基建营房部专业人员参加,确保普查质量。
两项普查涉及作战、军训、情报、信息、营房、财务等部门,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由普查领导组负责组织,营房等各业务部门配合,普查办公室负责登记。普查中坚持科学统筹、上下衔接、整体联动、渠道畅通。
一要搞好机关协调。针对机关有关部门业务管理各负其责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原始资料,确保普查“全、准、实”;针对工作协调难度大的实际,召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由主管部门对口部署任务,将普查责任赋予各级有关部门,其他部门积极做好配合。
二要做好上下衔接。加强与总部机关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技术支持,并结合大单位普查试点培训、现地督导和数据会审、统一填报标准,加强普查指导。
在两项普查中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摸清底数,理清问题,找准对策,完善法规制度,纠正思路观念,规范建管行为,提升保障效益。
一要严格普查标准。按照军队工程普查规定,普查组坚持“四到四清”:每个点走到位、地籍产权查到位、设施设备看到位、保障效能评到位;地理位置搞清楚、地界边线搞清楚、设施设备搞清楚、保障能力搞清楚,确保图、表和实地一致,指导部队边查边改,有效提高普查质量。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到实地、看实物、查实情,认真审核原始资料,确保数据有来源,佐证资料有依据。审慎利用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营房土地管理系统数据,与实测数据进行反复对比,准确界定数据指标,切实找准数据量差,确保数据可靠可信可用。
一要重点清查工程计划、建设程序、采购管理、施工制度、造价管理、以及租赁政策执行、项目报批、合同履行、安全管理等方面问题。
二要定期汇总普查情况,和有关部门核实主项文件、项目规模、结算审核等资料。
三要对普查进度滞后、数据不准、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集中帮带,微观指导,提高普查能力。
军队两项普查就是要核实各类工程、房地产资源及设施设备数量、质量等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查清保障能力,达到优化建管、保障力强、服务部队之目的。
一要详解问题释疑。研究讨论普查疑难问题,集中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咨询,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和技术释疑。收集汇总各单位普查难题,逐一反馈帮助释疑。下发有关辅助资料,进一步明确政策标准、找准普查依据。
二要抓好复查整改。按照“打分评估从严、落实整改从速”标准要求,成立复查小组,对直属单位两项普查工作进行现场复查。及时纠治复查中发现的纠纷,指派专业人员跟踪解决普查问题。
两项普查要认真贯彻“边普查整改,边完善提高”思路,以两项普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和营区房地产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逐级上报、按级负责、归口管理”程序实施。指导各单位重点抓好决策阶段、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交付使用阶段的管理工作,实现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建设和使用保障目标。
二要分类整理营房和地产档案,以沿革为轴线,区分土地来源、变更资料整理地籍档案;以类别为基础,分区产权、营房、设施设备整理营房档案;以过程为脉络,区分决策、准备、施工和验收阶段,整理工程建设档案。
通过普查,要注重项目维护和使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一要主动对所属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对水、电、暖通设施设备和营区附属设施、道路、围墙、绿化等进行整治,有效提高营房设施的保障能力。
二要充分运用普查数据成果,为今后决策和营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为动态掌控房地产资源数据提供技术支撑,将普查成果、权属资料和工程档案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彻底解决历史资料缺乏、管理混乱等实际问题。
军队两项普查通过建立普查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坚持科学统筹,畅通普查渠道,搞好部门协调,坚持上下衔接,定能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强化后勤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