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慧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治疗稽留流产和终止10~16周妊娠的疗效分析
张颖慧
目的 研究分析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治疗稽留流产,终止10~16周妊娠的疗效情况。方法 选择2013年1月~2014年1月期间在本院妇产科接收的孕10~16周稽留流产、要求终止妊娠的130例患者,将其分成观察组(稽留流产)有76例患者,对照组(终止正常妊娠)有54例患者。两组患者均应用相同剂量的米非司酮顿服,米索前列醇予以药物流产。结果 观察组在开始应用药物至胎体排出时间、副作用方面与对照组相比没有差异性,P>0.05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但是观察组患者24 h不完全流产率、排胎后2 h期间阴道流血量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治疗稽留流产具有良好的疗效,但是出血较多、需要清宫的患者一般高于要求终止妊娠的患者。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稽留流产;终止10~16周妊娠; 疗效
近些年,我国临床上广泛使用,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用于软化宫颈[1],以便宫缩与宫颈扩张达到同步,但是还没有治疗终止早中期妊娠与稽留流产的效果对比研究。根据以往临床实践了解到,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于稽留流产、药物终止妊娠具有相似的疗效,但是出血量、清宫率一般高于要求终止妊娠的患者。现选择2011年3月~2013年12月期间在本院妇产科接收的孕10~16周稽留流产、要求终止妊娠的130例患者,对比论证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治疗两种流产的疗效,具体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1年3月~2013年12月期间在本院妇产科接收的孕10~16周稽留流产、要求终止妊娠的130例患者。将稽留流产的76例患者设为观察组,年龄均在19~42岁之间,平均年龄(28.47±6.23)岁。平均孕周为(12.6±1.9)周,体重指数(22.3±2.9)kg/m2。既往阴道分娩者37例,既往流产者19例。将终止正常妊娠的54例患者设为对照组,年龄均在20~40岁之间,平均年龄(27.72±5.32)岁。平均孕周为(12.9±2.0)周,体重指数(22.8±2.8)kg/m2。既往阴道分娩者28例,既往流产者13例。全部患者均没有内外科合并症,凝血四项、肝功能、尿及血常规、心电图检查均正常,没有子宫畸形,没有激光、宫颈微波等治疗史,没有米非司酮及米索前列醇禁忌证,并且稽留流产患者通过B超检查显示胚胎已经停止发育。两组患者的一般基本资料对比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存在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顿服米非司酮,剂量为150 mg,1次/d,共2 d。用药前、后2 h需要禁食。第3天清晨在患者空腹状态下,口服米索前列醇,剂量为0.6 mg。3 h后未出现宫缩的患者,可增加0.4 mg米索前列醇的剂量,或是在阴道内放置米索前列醇,剂量为0.2 mg。同时紧密监测患者阴道流血、宫缩情况[2],等到胚胎组织排出以后,根据流血情况实施清宫术。在观察期间,做好药物使用时间、副作用、阴道流血量、宫缩开始时间、胎儿排出时间以及排胎后2 h阴道流血量等指标的记录。
1.3 疗效评判 由米索前列醇使用开始至胎儿分娩出计时。完全流产指使用米索前列醇后,24 h之内妊娠物可以完全排出,阴道流血量较少,经B超检查显示宫颈内没有残留物。不完全流产指使用米索前列醇后,24 h之内胎儿排出,妊娠物没有彻底排出,阴道流血量较多,实施清宫术时发现宫内存在残留物。失败指使用米索前列醇后,24 h之内阴道没有或极少流血,阴道没有胎儿、妊娠物排出。
1.4 统计学方法 运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对两组间试验所得数据予以统计学处理,计量数据利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通过t法对组间计量资料予以检验,应用χ2检验两组间研究的计数资料。若是对比差异P<0.05,则能够说明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疗效情况 观察组患者24 h不完全流产率、排胎后2 h期间阴道流血量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两组患者在使用米索前列醇至排胎的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应用米索前列醇24 h内治疗效果对比分析表[n(%)]
2.2 副作用情况 观察组中,恶心、呕吐者22例,其中重度恶心、呕吐者1例,无法进食,需要静脉补液进行治疗,腹泻者8例,发热者13例;对照组中,呕吐、恶心者17例,腹泻者9例,发热者6例。观察组患者的副作用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可以使宫颈结缔组织内胶原纤维发生降解、溶解[3],利于宫颈软化成熟及扩张。二者具有很好的协同作用,可以有效的将胎盘与子宫肌壁分离,降低出血。稽留流产属于特殊类型的一种流产,由于胎盘组织机化,与子宫壁密切粘连,加大刮宫的难度。因为以往常规处理稽留流产的方法存在严重的副反应,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较差,已经不被采纳。本次研究根据医学伦理学原则,把相同孕周的要求终止妊娠者作为对照组,通过与同孕周终止妊娠应用完全一样的药物及计量,对比分析观察组的临床疗效及副作用。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使用米索前列醇后24 h不完全流产率明显大于对照组,这可能与稽留流产胚胎死亡后出现机化,并且与子宫壁粘连情况有关。所以不管胚胎是否排出都应该给予刮宫术。同时,观察组患者的出血量明显大于对照组,这可能是因为稽留流产胚胎死亡时间较长,易出现组织溶解,分泌凝血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造成凝血功能障碍等原因导致的。总之,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合治疗稽留流产具有良好的疗效,但是出血较多、需要清宫的患者一般高于要求终止妊娠的患者。
[1] 李坚,黄笑瑁.米非司酮、丙酸睾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0~16周妊娠的随机对比研究.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1, 5(3):164-166.
[2] 许丽华.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治疗稽留流产66例临床观察.中外医疗,2010,20(12):128-129.
[3] 胡冰,徐昕.复方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0-16周妊娠的临床疗效比较研究.生殖与避孕,2011,27(2):155-156.
136000 吉林省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