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素梅
一份药品说明书,首栏的内容是产品名称。而名称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和化学名。
通用名:一种药品一个名
通用名称是药品国际非专利名称的简称。世界卫生组织对药品的命名有一个规定,叫“国际非专利商标药品命名法通则”。新的单一成分的药品上市之前,先由研制者按此命名通则拟定一个名称,报请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审核,同意后即发表征求各会员国的意见,如果4个月之后无人表示异议,就收入“国际非专利商标药品推荐名称”,通行于全世界。
在我国,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确定各种药品的名称。参照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我国也有药品命名原则,特别是对中草药提取物、中成药,具体规定了命名方法。化学药品的中文通用名称,是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既定的命名原则翻译出来的。
凡是通用名称,都列入了国家药品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
一种药品只有一个对应的药品通用名称。如果通用名称不一样,则说明药品的成分不同;对中药来说,则说明处方组成不同。当然,相应的药理作用也不会相同。
商品名:同一种药品多个名
药品商品名称是药品的生产厂商为了使消费者便于记忆或商业需要,自行提出拟用的商品名,经该国政府药品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名称。在我国,必须经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药品的商品名往往因国而异,因厂而异。在我国,含有化学成分的新药,可以申请一个商品名称。中成药或新的中成药制剂不得申请商品名称。
一种药品,只有一个通用名称。但如果用它做成复方制剂,不同的生产企业申报时,就可以变出几个,甚至几十个商品名。例如,抗感冒药中多数含有乙酰氨基酚,而它们的商品名却有很多种,如散列通、必理通、泰诺林、散利痛等。
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药品生产企业往往把使用的商品名申请商标注册,因此,有些商品名的右上角有一个特殊的图案。一样的通用名,不同的商品名,药效一般相差不会很显著,但价格的差异性却是很大的。例如硝酸咪康唑为主要成分的抗真菌的乳膏,商品名达克灵14.60元,达舒克12.80元,999选平为8.90元。
其他名称:方便各国各族交流
汉语拼音:药品作为商品一旦上市,便可能在全国流通。注明汉语拼音是为了适应我国多民族的特点,让各民族群众都能认识该药品。
英文名:一般只出现在有活性成分的化学药品说明书之中,是为了适用于药品出口的需要。
化学名:这主要是给药学、医学专业人员看的,目的是让他们深入了解该药的性能,药理作用。
因此,在选购药品时,首先要认清这和药品的通用名称是什么,从而判断出该药大致属于哪一类药物,对自己所患疾病是否对症,是否有针对性。其次,要通过商品,了解它的生产厂家,通过生成厂家的口碑,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而决定购买哪种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