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利国 张 伟
黑人一直追求身份的认同,也对自己的民族文化受到狭隘定义持排斥的态度,小说中的女主人公Celie正是运用语言来形成自己的身份。举例来说,Celie一直都在用黑人英语写信,可是她的妹妹Nettie却不是这样。Nettie受教育的时候学习的是白人文化,除此之外,传教士及妻子对Nettie也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Nettie都一直用标准的英语来写信。Celie一直坚持用黑人英语写信,并以此来构建自己的社会地位,这与希望她接触白人文化的妹妹产生了分歧。标准英语和黑人英语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同,如在“The same women smile at him,say amen gainst Shug...”中,“amen”是“诅咒、咒骂”的思思,已经脱离了它的本义;再如“...And she dress to kill.She got on a red wool dress and chestful ofblack beads...”中的“kill”并不是“杀死”的思思,而是“高雅的、漂亮的”的思思。黑人英语中,句子中的时态运用并没有形成一定的规律,而是有的时候使用现在时,有的时候使用过去时,个别动词的时态被清楚地体现出来,也存在很多的错字、病句。从时态的角度来分析黑人英语和标准英语的区别,黑人英语中的过去时态依靠变化动词的词性来体现,而标准英语中的动词需要有明显的时态标志。比如在“She got the nottiest,shortest,kinkiest hair Iever saw,and I loves every stread of it...”中,“got”“saw”“loves”三个词尽管都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句子中,可是前两者却使用了过去时态,而后者使用的时态却是一般现在时态。所以很明显,黑人英语中的句子时态并不符合标准英语中的“现在的说话语境可以推理出现在时态,可是不可以推理出过去时态”的理论。从黑人英语中的动词变化来看,从表面来看好像都属于词汇的拼写错误,实则不然,这也包含着一定的规律。如“Who dis woman”中的“dis”实际是be动词“is”,而“-But they his,I told old Mr.-How us know?He ast.”中的“ast”其实是单词“ask”。
西苏曾经在作品《美杜莎的笑声》中特别指出,“女性的描写对象是女性,而男性的描写对象应该是男人”,她同时还认为,男性对女性的摧残必须要被揭发出来,可是在众多的女性主义作家中,大部分都是白人作家,因此她们的关注对象是生活在男性压迫下的白人女性,她们很难通过自己的作品来揭露黑人女性所遭受的种种不公待遇,所以很多黑人女性对此持批判态度。沃克是一位出色的黑人女作家,她的作品都是围绕黑人女性生活来写,她习惯从黑人女性的角度来叙述。一直以来,美国文坛中的突出现象是,“男性通常扮演写故事的角色,女性是听故事的人,男性与女性通过故事的桥梁作用来实现交流和沟通”,因此,美国文坛中突出的是男性思识,而女性思识则被挤压在亳不起眼的角落中。沃克是一位出色的女性故事叙述者,因而她的作品深刻地反映出女性思识和女性经验。在《紫色》这部小说中,两姐妹西丽和耐蒂是讲述故事的人,她们通过书信的形式为读者描绘生活中的种种遭遇,这种独特的写作方式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创作手法,也容易使读者深入两姐妹的内心,从而获得更深的感悟。作者巧妙地通过西丽的叙述,向读者揭示出美国黑人女性所遭受的种种悲惨遭遇,突出表现了作者对性别主义的批判。
沃克在塑造女性形象的过程中也表现出对传统创作手法的摒弃。在传统的创作手法中,男性是作品的中心,女性地位只是一个符号。如包括莱特、埃之森在内的诸多优秀作家中,尽管都是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代表人物,可是黑人女性在她们中的作品中却并没有自己独立的社会地位,更多时候,这些黑人女性是男人的附属品,她们服务于男性,依赖于男性,而沃克的创作手法则彻底改变了这种现象。
沃克作品中的女性主义还可以通过语言策略显现出来。《紫色》这部小说采用了书信体的创作形式,这种写作手法被西方女性主义文学评判者认为具有唠叨不休、繁琐无聊以及非理性分析的特征,但事实上,这种书信体写作手法能够直接表达姐妹俩之间的深厚情谊,这是其他写作手法并不具备的优势,另外,这种书信体写作方式也是在男性社会中最能够表达人们之间真挚感情的手段之一。整部小说是由耐蒂和西丽分别写给对方的信件组成,共92封。耐蒂和西丽是一对姐妹,二人是小说的主人公,而且她们也是小说的主要叙述人,在这部小说中,女性成为话语的主体,这无疑对当时女性很难享有真正的话语权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女性话语权使女性充分享有话语权利,从根本上否定了男性社会中关于女性的地位的界定,更彻底推翻了男性主义将女性定位于“附属品”的地位,从根本上确立了女性理解、女性眼光,并向世人宣告女性的独特权利。
万事万物都有自己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名字,人类社会当然也不例外,它是人存在于社会的标志。英国著名作家弗雷泽在自己的作品《金枝》中证明了这一点,他说,原始人的名字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它是一种具体的东西,名字具有艺术性和表思性特点,名字不但与作者对作品人物形象的塑造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作者的思想感情。在《紫色》这部小说中,沃克通过合理运用名字策略对男性主体进行解构,充分显示出作者对女性的青睐。举例来说,西丽曾经在给上帝的信中将自己的丈夫称为X先生,X先生在这里就成为一个符号,一个不值得在信中列出具体名字的人,这一点恰恰如作者所言,西丽根本不想在自己的信件中提到这些男性的名字,因为这些人从来没有为他人做过任何事情。只有懂得为他人着想的人,才能够使其他人记住自己的名字。小说中另外一个人物也没有名字,这个人物被作者称之为“老X先生”,他是一位忠实的父权维护者。他一直对莎格存在着偏见,认为她是一个性格放荡的人,因此对阿尔伯特与莎格的事情持反对态度,想出种种办法阻挠二人的结合,不但如此,他还对生命垂危的莎格进行语言上的刺激。在西方人眼中,称呼他人的姓名显示出对他人的尊敬,可见作者称呼“老X先生”的真正用思。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者特思在小说中安排了有名字的人,如那些在父权社会中勇于反抗的女性,以便同没有名字的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传统的父权社会下,男性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也就是男性价值和男性特权被赋予很高的社会地位,而女性成就、女性经验则处于被排挤、压迫的地位。男性可以丧失基本的道德标准,而女性稍微显现出对自由的追求则要接受各种惩罚。在《紫色》中,沃克特思安排了莎格·艾弗里这样一个典型人物,她是反抗父权社会的典型。她不仅坚决反对父权社会下的价值取向,也绝对不同思男性对“黑人女人”内涵的界定,她讨厌无条件地顺从男性,更排斥成为男性的性工具。莎格有一副好嗓子,并取得了独立的地位,她与阿尔伯特建立了恋爱关系,可是她并不对阿尔伯特言听计从,而是成为阿尔伯特的“女皇”,后来她同另外两位男士先后同居在一起,可是她自始至终都没有丧失过主动权。尽管在这个黑人男权社会中,莎格最终遭到了遗弃,可是她在作者的笔下却成为少数有姓名的人之一。莎格之所以受到作者的尊敬,并不简单的在于她自己取得了独立的社会地位,而是她一直帮助生活悲惨的黑人女性,争取使她们像自己一样自立,而西丽和阿格妞丝也正是在莎格的帮助下才摆脱了自己的悲惨境地。莎格的性格特点与作者对女性主义者的定义完全相符,“女性主义者指的是那些热爱女性,并做出勇敢行为的黑人女性或者其他有色女性,她们不但对女性文化、女性价值表现出极强烈的热爱,也对女性力量持高度赞扬的态度”。
女性写作指的是在女性背景环境下,女性作家对女性进行的文学叙述,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男性本位文化的影响,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对男性文化的反抗;另一种是对女性文化的构建。沃克站在女性和种族立场上,一方面对白人价值观进行解构,另一方面也削弱了男性主体的社会地位。也正因为如此,沃克被尊称为“黑人女性的维护者”。沃克不仅对黑人女性悲惨遭遇进行了深刻揭露,同时也高度赞扬了她们在逆境中积极改变不良社会地位的斗争精神,另外,沃克通过小说为黑人女性提供了一条追求解放之路,即团结一致,追求社会独立,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紫色》也能够反映出神话传说、黑人文化对作者的影响,如沃克在小说中这样描写哈泼和索菲亚的身材:索菲亚身形高大,最擅长使用弓箭获取猎物,在母亲的葬礼上,她能够抬起棺材,简直与男人一般无二,而哈泼的身形却正好相反。在索菲亚口中,哈泼被这样描述出来:“他比我更喜欢做洗碗这样的家务活,我喜欢做砍柴、喂牲口之类的活,他宁可做饭、收拾屋子。”小说中莎格和阿尔伯特的塑造也使用了这种手法,莎格有着男人的气概和性格,她豪爽、勇敢,敢于直接面对各种问题,而阿尔伯特的性格在小说的末尾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不但辛辛苦苦干地里的活,还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活。作者这种独特的叙述深受传统神话和宗教信仰的影响。美国黑人大都信奉新伏都教,该教的男性主神具有鲜明的女性化气质,不采用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对待人类,这与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男性权威存在根本的差异;新伏都教的女性主神并不一味顺从,尽管内心有着深厚的爱,可是却表现出一种威严与可怕。
总之,《紫色》这部小说艺术特色最突出的地方在于,运用独特的黑人语言进行身份认同的疾呼,站在黑人女性写作的立场,遵从女性作家的文本选择和非洲神话故事的运用。这一切都使得《紫色》至今仍然在世界文坛久盛不衰,受到广大读者的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