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据了解,四部门每年将组织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将抄送省级人民政府。村落文化遗产遭到较为严重破坏时,经四部门认定不再符合中国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将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