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飞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在阐述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时,从人口流动的角度讲了两句话:“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学者用“漂移的社会”描述现阶段中国社会的特点,应当说这一描述是符合实际的。一年一度的春运是“漂移的社会”的典型标志。为什么会有如此规模的人口流动?因为我国是一个城乡二元社会。城市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产生了对劳动力的巨量需求,因而从农业人口中转移出大量劳动力进入城市,形成了职业和身份分裂的“农民工”,并成为春运中最庞大的人群。现在,新型城镇化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且最终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但如果认为让农业人口转移出去就可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那就有问题了。我国原有的工业化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业化,计划经济是权力经济,中央政府权力最大,中央政府在首都北京,北京就成为巨型城市;部分地方城市也集中了很多资源,成为巨型城市或超大城市;省级政府的权力次于中央政府,省会就成为地方的特大城市或大城市;然后是地级市中等城市、小县城。
很明显,如果农业转移人口集聚在哪里,就让他们在哪里市民化,就会导致不同规模和等级的城市的人口进一步不同程度地膨胀,从而进一步强化城乡二元结构,“漂移的社会”会继续“漂移”。尽管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了差别化的城市落户政策,但显然这一思路还是有问题的。固然改革就是要解决问题,但解决问题必须具有长远战略眼光。新型城镇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资源布局的问题;农民工问题并不仅仅是市民化的问题,还要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民在进入城市、城镇和留在农村之间作出抉择提供可能和机会。如果资源不能相对均衡,小城镇、小城市再怎么“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人们也不会去那里落户;特大城市再怎么“严格控制”落户条件,人们也还是要到那里聚集。资源在哪里,人就会跟到哪里。不解决资源布局问题,就谈不上“新型城镇化”。因而,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应当以推进社会建设资源相对均衡布局为主要抓手和着眼点。
为此笔者建议,第一,中央和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定规划来引导经济建设资源向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区域布局,特大城市则应当向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疏散资源。要将一些中央和地方新增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到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区域,这样将可扭转人口过度集中到特大城市的趋势。
第二,着力引导社会建设特别是新增社会建设资源向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区域布局,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自愿选择落户中小城市、小城镇奠定基础。2010年11月,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规定“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地方政府可以把“招商引资”转变为“招教引医”,以引导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向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区域流动。目前,我国已有5所中外合作大学,其中由美国杜克大学、江苏昆山市政府、武汉大学合作举办的昆山杜克大学在县级市昆山,由西安交大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举办的苏州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地级市苏州。通过这样的合作,直接将世界一流大学的教育资源引入地级市和县城,对我国新型城市、城镇建设及均衡社会资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作者為民革中央“三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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