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原材料主控项目浅解

2014-08-30 02:41刘通达等
中国建筑科学 2014年4期
关键词:进场原材料抗震

刘通达等

摘 要: 本文通过对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筋原材料主控项目的解读,对比了新旧版规范钢筋原材料主控项目条文的差别;分析了钢筋原材料主控项目条文中关键词的含义;结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总结了钢筋原材料施工现场验收的控制要点,为钢筋原材料施工现场施工监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钢筋原材料;规范;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12月20日发布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批准了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规范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本次共修订了3个条文,增加了1个条文,均与钢筋相关,其中关于钢筋原材料的规定修改了2条,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瘦身钢筋”及超过限值冷拉钢筋,新修订的规范条条剑指钢筋也就不难理解了;钢筋被称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骨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钢筋原材料的验收工作又是整个结构施工过程中最为频繁、最为重要的基础性验收工作,这就要求施工现场监理工作人员应认真研读规范,准确理解规范,严格执行规范。

1.关于5.2.1条规定

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2.1条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1关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在5.2.1条文中,“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替代了原版中“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规范在条文说明中采用列举的方式,更新了包括《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等9个现行标准,比原版的3个标准更具体,更全面了,也真正体现了“现行”。避免了在施工现场钢筋验收工作中标准不统一、不明确的问题,有利于更加准确的执行标准,严格按规范控制。

1.2关于重量偏差的检验

近期,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钢筋质量良莠不齐,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况,如某市在2011年6月份的建筑使用钢筋质量专项检查中,对全市98个工程项目抽取了151组试样,重量偏差检测合格121组,合格率80.1%,明显低于力学性能检测合格率。鉴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因此,在施工现场委托钢筋原材料的复试时,应增加质量偏差项目。按照现行标准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1.3关于进场检验时组批规则

规范5.2.1条规定:进场钢筋原材料的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5.2.1条文说明中规定了进场检验时批量的确定方法;同时,在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相关条文中也规定了组批规则。规范和标准对如何组批的规定中共出现了七个“同一”,即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同一进场时间。结合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在这七个“同一”中,厂家、牌号、冶炼方法、浇注方法、规格有其一不同,不能组成施工现场检验批;炉罐号、进场时间不同可有条件的组批。

1.4 关于进场钢筋的检验方法

规范5.2.1条规定:进场钢筋的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钢筋原材料进场时,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应随货通行,便于确定该批次进场的实物和出厂检验报告的符合性。对于直径不大于10mm的带肋钢筋和圆钢应检查吊牌和质量证明书,对于直径大于10mm的带肋钢筋应检查钢筋表面标志、质量证明书和标志牌。在确认以上信息统一前提下,进行抽样送检复试。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2.关于5.2.2条规定

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2.2条规定: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③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2.1关于5.2.2条的修订内容

规范5.2.2条是针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对该类结构的重要结构构件钢筋原材料提出较高要求,其目的是为的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和5.2.1条相比,5.2.2条在本次修订中修改和增加的地方比较多,尤其应该关注的是修改后比原来的要求更加严格,涉及的范围更广,如原规范中的“框架结构”修订为“结构”,“一、二级抗震等级”修订为“一、二、三级抗震等级”;增加了对斜撑构件(含梯段)、对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要求。5.2.2条的修订和比新版施工规范稍早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中对抗震结构钢筋原材料的要求是一致的。

2.2关于框架和斜撑结构(含梯段)

规范5.2.2条中所指的“框架”,不仅仅是单纯的框架结构工程,而是指由梁和柱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重要结构构件,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等结构体系中的重要结构构件均在此列,该类结构中的板、墙等构件未包含。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只要是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的结构中的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2.3关于纵向受力钢筋

规范5.2.2条规定“纵向受力钢筋” 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未对非纵向钢筋如箍筋等进行规定。虽然2008年实施的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已经规定了适用于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的钢筋牌号级标志问题,截止目前,按照标准要求在钢筋表面轧制“E”标志钢筋还是凤毛麟角。在施工现场的控制中,应以检查进场复试报告中的相关项目来判断该批钢筋能否适用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的重要构件中。

3.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作为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对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钢筋原材料条文的粗浅理解和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钢筋原材料验收的一些体会,希望读者能进行更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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