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4-08-27 05:01刘燕
中国经贸 2014年11期
关键词:电信业营改增对策

【摘 要】营改增是我国货物劳务税制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其通过结构性减税来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产业转型,这将会对国民经济产生里程碑式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电信业从2014年6月1日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从长远来看“营改增”有利于电信企业优化管理,减少税务,增强竞争力,从近期来看对电信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以及经营政策都将造成重大影响,本文认为电信企业应通过规范市场管理、加强采购管理、细化存货管理、提高税务管理等措施,来积极应对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关键词】营改增;电信业;影响;对策

“营改增”是电信行业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它将影响着电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本文从工作实际出发,阐述了当前情况下,“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深入影响,分析了企业主体应如何面对问题、化解矛盾,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主要内容如下:

一、不利影响

从近期来看,由于电信企业的税率提高,合作供应商纳税资质不够等因素制约,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销售额和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将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刚性下降

电信业原适用营业税,营业税综合税率约为3.3%。2014年6月1日后改征增值税后主营业务收入采用销售额和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即销售额=营业额÷(1+税率),政策规定基础电信服务收入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收入税率为6%,据此测算主营业务收入刚性的下降比例约为9%。

2.58%的不能抵扣成本将会导致税负增加

目前电信企业中的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社会渠道费用、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房屋租赁费、建设赔补费、人工成本、资产减值损失-坏账等项目约占成本费用总额的58%。税法规定:用于建造不动产及构筑物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他用于营业税应税范围的购进货物均不得进行增值税进扣税抵扣。电信企业属于服务性行业,劳动力较为密集,较多的不能抵扣项目将会造成税务负担加重。

3.增值税专用发票获票率不高,将进一步加剧税负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基本原则是纳税人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即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电信企业近期获票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基站用电转接非供电单位,行业内叫做“转供电”,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实现抵扣。第二、已经在合作的外部供应商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电信企业利润将会有大幅下降

增值税试点后,销售额的一部分转化为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刚性下降、成本中不能抵扣项目较多,总体来看电信企业的利润将会同比下降。

以某电信企业市分公司2014年预算收支为例:

2014年公司收入为30000万元,按收入分摊比例(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收入比例为5:5),增值税率为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6%,测算不含税收入为27600万元,销项税款为2331万元。2014年总成本为26969万元,剔除折旧、财务费用、人工成本、房屋租赁费等不能抵扣成本15642万元,则可抵扣成本为11327万元,进项税综合抵扣税率按11%折算,专票获票率按60%测算,那么可抵扣进项税为673万元。

2014年在增值税情况下,利润减少了2045万元,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二、应对策略

针对以上的不利影响,电信企业应积极梳理公司内部管理的各个流程,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应对:

1.提高收入质量:提高用户在网率,减少用户欠费,夯实收入基础;调整社会渠道手续费计列模式,以净额计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因虚增收入引起的税负加重。

2.规避视同销售:慎重制定促销政策,防止产品营销过程出现的视同销售行为,如预存话费送手机、用户缴费送礼品等,防止税负增加。

3.做好产品创新:引导用户使用短信、流量等新型电信产品,合理运用增值业务6%的低税率,优化收入结构,降低企业税负。

4.加强采购管理:优先与一般纳税人合作;在采购、投资、市场等领域对合作伙伴采用“净价”比价,并结合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5.优化维护成本管理:推进通信基站直供电改造,新建基站原则上采用直供方式,存量基站加快直供电改造;修理费要拆分为工费、料费,增加维护成本可抵扣比例。

6.强化财税体系建设:建立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选聘优秀员工担任税务人员,加强税务培训工作。

三、结束语

试点“营改增”后,对于赠送礼品、赠送手机终端等均要求视同销售,如果大量赠送将会导致税负增加,盈利润水平下降,因此电信企业应积极应对,重新调整工作重心,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建造精品网络,更多的精力用于优化企业管理,更多的时间用于提供创新的电信服务,所以从长远来看“营改增”将会进一步增强电信企业的科学发展,提高电信业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吴明辉.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收的影响[J].现代商业,2009,29(12A)

[2]王红云,赵柯南.营改增中应缴纳税额如何核算.中国会计报,2012.2

[3]陈少英.营改增,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税务报,2012.1

作者简介:

刘燕(1977—),女,安徽六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会计师,研究方向:企业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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