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多措并举 规范操作

2014-08-27 00:45
中国畜牧业 2014年1期
关键词:病死猪无害化检疫

霍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总面积3774平方公里,人口166万,辖32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属典型的农区畜牧业生产大县,是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畜产品总量、生猪出栏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承担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所财政编制8人,在岗9人,设检疫科、执法科和办公室,县所下面设6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每个分所辖5~7个乡镇,分所人员由辖区内官方兽医和动物检疫协检员组成。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霍邱县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依法监管,全面做好各项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周密部署,积极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机制。为严格动物检疫工作程序,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行为,霍邱县把39名官方兽医与69名动物检疫协检员建立“一带多”(一个官方兽医指派1~3个动物检疫协检员)互助关系;把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人员与59个报检点、6个报检中心、31个屠宰场(点)和1000多家规模养殖场建立“一包多”(一个官方兽医负责多个报检点、报检中心、屠宰场或规模养殖场)包保责任,确保每个报检点、报检中心、屠宰场(点)和规模养殖场至少有1名官方兽医具体负责。对群众的检疫申报,全部经官方兽医现场检疫合格(或协检员现场检疫合格并报官方兽医同意)后,由官方兽医(或与协检员共同)签字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初步建立“官方兽医+协检员”动物检疫工作新机制。

2.分类管理,不断加强产地检疫工作。为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我们结合监管对象分类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全县动物养殖场的产地检疫工作也实行分类管理,即:对规模较大的皖西麻黄鸡场、皖西华源鹅场等实行派员进行驻场检疫;对重点监管对象的规模养殖场由县所进行直接监管;对其余养殖场由各分所及辖区动物协检疫员具体负责监管,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100%。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县各报检点共检疫生猪27.7万头。

3.典型带动,认真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随着年屠宰200万头生猪的霍邱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在霍邱县的建成投产,霍邱县掀起了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的热潮。对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监管,指派1名官方兽医、6名动物检疫协检员驻场,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对其从生猪入场到屠宰加工过程再到生猪产品出场进行全流程监管。同时,将该公司作为典型,积极组织全县检疫人员来此进行现场交流学习,从而提高了全县动物检疫人员的检疫工作技能,规范了各生猪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行为,确保《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全面落实,切实维护了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

4.依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13年,霍邱县重点加大了对出售、运输未经检疫生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把各生猪屠宰场(点)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严把各生猪屠宰场(点)的生猪入场关,先后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入场生猪行为360起,罚没收入3.4万元。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一方面规范了生猪经营、屠宰行为,另一方面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形象。

5.认真履职,切实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结合兽药经营GSP认证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县畜牧兽医局通过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对兽药饲料经营门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县投入品经营市场的健康、安全,从源头上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结合“瘦肉精”监测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大对动物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和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2013年以来,霍邱县先后对全县规模动物养殖场、生猪屠宰场(点)、生猪交易行开展三次大规模的集中抽查监测;同时,对动物养殖场出售的动物、生猪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必需经企业“瘦肉精”自检合格、检疫人员“瘦肉精”抽检合格后,方可出售、屠宰,从而切实维护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多措并举,认真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确保畜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出台了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贴政策,霍邱县自2012年8月开始,对全县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户落实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至2013年11月,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4.9万头,有效地遏制了乱扔、乱抛、收购病死生猪现象。对此,霍邱县的主要做法为:

1.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畜牧兽医、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县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二是制定了《霍邱县生猪规模饲养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先后3次召开了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参加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会议,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四是从2013年开始县财政预算20万元,作为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

2.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国家出台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后,霍邱县利用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积极向全县人民宣传此项惠民政策。在宣传对象上,既向养殖户宣传,提高其申报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又向群众宣传,以加强群众监督;在宣传内容上,既宣传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又宣传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政策,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申报无害化处理的主动性、自觉性。截至目前,共播放无害化处理政策宣传电视字幕438次、张贴宣传标语1280条、发放明白纸11680张,从而在全县范围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落实国家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霍邱县按照《霍邱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助管理办法》,严格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程序:①养殖场发生病死生猪后,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②当地畜牧兽医站接到报告后,立即将畜主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病死生猪数量上报县畜牧兽医局登记,并在8小时内指派官方兽医到达现场监督,指导养殖场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填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拍摄处理现场照片;③每月20日前,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将本乡镇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材料、养殖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卡通”号码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各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与县畜牧兽医局的日报登记进行一一对照;⑤对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县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表,经县畜牧兽医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查后上报到市畜牧兽医局和市财政局。从程序上保证了霍邱县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规范开展。

4.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为确保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落到实处,霍邱县成立了由县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负责的监管组织,负责对全县各养殖场头一天申报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质量实施现场抽查和日常监督工作;同时,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还分别设立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

5.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在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建立了县、乡政府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行政管理责任;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乡镇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督处理责任;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的责任机制。同时对提供假资料,骗取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8项行为明确了处理措施,确保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明确、纪律严明。

三、积极应对,全力做好缓征检疫费后的各项检疫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出台后,霍邱县严格按照省所“队伍不能散、工作不能停”的总要求,在继续做好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县政府反映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情,经多方努力。截至目前,县政府已初步同意:2013年8月至12月,县财政按上年度同期检疫费月收入标准给予补贴;从2014年开始,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部经费按前三年的动物检疫费年收入平均值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从而稳定了动物检疫人员队伍,确保了各项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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