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的两级扶贫办主任、科长等10名扶贫官员因贪污扶贫款,近日被法院分别判处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缓刑。
部分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2012年,某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线索,对该市扶贫办主任郭某某立案侦查。检察院的初步调查显示,郭某某担任这个市扶贫办主任期间,公然将贪污的黑手伸向下拨的扶贫项目资金,且涉案数额巨大。
尤其令检察机关吃惊的是案件线索呈放射状,抓一个带一串、端一窝带一片。该市检方迅速调集相关检察院的力量,采用侦查一体化机制,短短一个月时间就立案查处了该市8个两级(市、县)扶贫办的10名扶贫官员,涉案总金额830万元。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有的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法院判决书显示,公开贪污国家扶贫款,已经成为这些扶贫官员暴富的方式。已经判刑的5名扶贫办主任,从上任就大肆侵呑国家扶贫款。被告人张某某,任某县县扶贫办主任仅3年时间,就以跑项目需要支出为由,非法向4个乡镇、两所学校收取6笔200万元扶贫项目回扣款。其中单位侵吞72万多元,个人侵吞127.5万多元。
被告人郭某某,自2008年担任某市扶贫办主任到2011年卸任,与扶贫办副主任、计财科长、项目科长、主任科员等共同贪污扶贫项目资金162万元,个人贪污扶贫项目资金373万元,还有102万多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被告人许某某,在任扶贫办主任3年间,非法侵吞扶贫款116万多元。
层层“吃拿卡要” 明码标价交易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扶贫办层层吃,各级官员公然送。比如,近两年该市扶贫系统搞了两个大面积“扶贫项目”:一个是“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另一个是“雨露培训计划”—由职业学校、县党校、农业学校对农牧民进行技术培训。
对这两个项目投入的扶贫专项资金,该市扶贫办明确要求旗县区的扶贫办或负责“雨露培训计划”的学校,要按项目资金总额的40%给市扶贫办返回作为“活动经费”,而且要先行支付。而旗县、乡镇和学校为了得到“扶贫项目资金”,党委开会、集体研究公然行贿。
法院多份判决书显示,扶贫资金在发放中存在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并且明码标价。2007年底,该市扶贫办从两个下属扶贫办给市职业技术学校拨项目款51万元,实施培训农村贫困青年打工的“雨露计划”。市扶贫办明确提出,学校要按照40%的比例给回扣。2008年2月4日,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部就把20.1万元交给了市扶贫办项目科长郭某,郭某将该笔款全部侵吞。
被告人张某某的判决书显示某县一名镇党委书记魏某的证言。证言说,县扶贫办主任张某某多次提出要给这个镇争取扶贫项目,但明确告诉需要前期费用。他们先后给了张某某60万元回扣,该款项通过村民虚列账和截留工程款支付。还有该县另两名镇党委书记李某、雷某的证言,都是张某某提出要给争取扶贫项目,两镇党委为了争取到这笔资金,专门召开会议从扶贫项目中虚列工程款,按40%的比例给张某某回扣60万元和43万元。
触目惊心的还有“雁过拔毛”。某县级扶贫办出具了如何“贿赂”上级扶贫办的证据。2010年10月份,一笔扶贫项目资金到位后,经扶贫办与该项目实施单位协商,从中回调资金18.3万元,其中给市扶贫办6万元,还有一部分就是县、乡、村干部分别都“沾”一些好处。